一、遵守会计统一核算,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库存现金不坐支、不超支、不白条抵库、不私借公款。
二、差旅费的使用及报销办法:
因公出差预领现金,须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凭据,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须在三天内与财务结报,遇特殊情况的,结报时间不能超过一星期。
三、子女医药费报销的审批办法:
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子女医药费报销,由报销人员填写医药费报销单,经办公室财务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四、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发放审批办法:
五、行政、事业、用工性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由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明确标准编制发放清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六、车辆维修费用及出车补贴的审批办法:
1、车辆维修由负责该车辆的司机提出,征得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司机签字,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出车补贴的支付。由司机根据出车情况,于次月5日前填写《出车补贴申报表》,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进行支付。
七、会务及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办法:
1、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时,必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由经办人签字,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2、在酒店(饭店)进行业务招待时,限局领导和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签单,其余人员一律采用买单结报的方式进行;招待费用统一结算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无误后,由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3、财务根据领导意见支付相关款项;未按上述规定的业务招待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
八、购置办公用品的审批办法:
1、常用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采取领用制,并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高额办公用品的购置,由科室提出申请并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2、办公费用支付审批程序:经办人员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长授权的分管副局长审批。
九、票据由办公室财务会计统一保管,并及时向核算中心办理结报手续。不符合规定的票据,财务会计有权拒付。
十、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按月汇总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
十一、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统一财务政策,控制财务风险,依据《企业财务通则》、《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总纲,具体管理办法依据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和原则制订。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对象是经营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和所产生的财务关系。
第五条、财务管理的职能是针对管理对象所进行的预测、计划、决策、控制和分析。
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必须做好以下基础工作:
一、建立原始记录的填报及管理制度;
二、建立定额管理制度;
三、建立计量验收制度;
四、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
五、建立财务预算、决算编制制度;
六、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二章资金集中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财务活动中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则及财经纪律。
2、组织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重大经营活动,确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
3、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支持公司财务人员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开展财务管理活动和会计核算工作。
4、组织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采取措施,确保实施。
5、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6、依法纳税,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7、对企业会计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一惯性负责。
第九条、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配合企业法人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中心工作,公司实行集权与分权管理相结合。
1、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贯彻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要求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2、提出设置财务会计岗位的建议,组织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3、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收支计划,开展成本控制,费用管理和会计核算和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4、参与公司的重要经营决策工作,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5、审核公司主要财务收支事项和财务报告,领导财务部门开展财务分析活动。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开展各项财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
2、做好财务收支计划的编制、执行、分析和考核等方面的工作。
3、认真编写公司财务报告,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评价指标,搞好公司财务评价工作。
4、全面参与公司各项经营决策工作,审查有关经济合同,促进公司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各项资产效能,提高理财水平。
5、拟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学习掌握与企业财务活动相关的财政、财务、税收、会计等国家政策法规,促使公司财务活动规范合理,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互相配合,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1、认真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各项原始凭证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
2、落实本部门财务预算。
3、定期检查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4、接受财务部门在财务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各经营单位的一切财务活动直接由财务部具体负责,纳入财务核算,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进行帐外经营。
第三章资金的筹集与管理
第十四条、资金筹集
一、资金筹集的原则
1、集中管理原则:公司所有外部融资活动,必须由财务部集中审批,统一管理。
2、成本收益原则:融资应比较、分析成本,讲求融资效益。
3、风险收益原则:融资应进行风险评估,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采取防范措施,使收益和风险相匹配。
4、融资方式和财务结构相适应原则。选择融资方式必须兼顾公司财务结构,科学合理地运用财务杠杆,保持良好偿债能力。
5、以需定筹,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需要确定筹资数量和筹资时间,根据资金来源平衡资金支出。
二、资金筹集方式包括:
1、吸收投资者投资,即股权筹资。
2、银行借款、签发短期票据和用商业信用等方式筹集资金,即债权筹资。
3、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把部分利润留在公司内部使用的方式筹集资金,即积累筹资。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
一、实行资金计划管理:为使公司资金运用合理,加速周转,各部门应根据确定的
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提出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编制需用量的预算和使用进度表,送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统筹安排,编制资金收支计划报告企业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实行资金有偿占用和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公司应建立资金有偿使用制度,实行
企业内部资金调剂办法,使资金筹措和资金运用合理化。
第十六条、资本金的管理
公司的资本金要按照投资主体实行分类管理。投资者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以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价值入帐,以货币资金出资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
第十七条、资本公积金的管理
公司要按照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分别对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捐赠的资产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分类记录资本公积金明细帐。
第十八条负债的管理
公司对各类负债要按年限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财务部对各种负债的归还期、利息支付期应及时核对并按期偿还,并按月向总经理提供分类汇总情况。
第四章流动资产
第十九条、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1、公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收支范围执行。库存资金日清月结,一切营业性现金收入,都应于当日最迟次日送存银行,不允许坐支。
2、各经营公司由财务部负责营业资金的管理工作,设专职稽核员负责
各收银员的业务指导及稽核,餐饮部、康体部、夜总会等经营部门设若干专职收银员,每日营业结束后,各收银台的收银员要编制“营业收入日报表”,连同所收支票、信用卡、现金等按规送交财务部。
3、帐务主管应定期检查出纳员的库存现金与帐薄是否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库,月末编制库存现金盘存表,报财务部经理。帐务主管或稽核员应对各收银点实行经常性或突击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书面报告财务部经理进行处理。
4、
5、公司货币资金的收付,除了规定可以使用现金的款项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所有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要及时逐项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定期与银行对帐单进行核对,对帐由帐务主管与出纳共同进行,帐务主管负责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二十一条、往来结算的管理
1、建立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经营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在往来结算管理上的责任,建立客户资信调查,客户档案、帐目登记、帐款催收和信用评定等日常管理程序,月底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要分户列出债权债务明细表。
2、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每季季末编制债权帐龄情况表,提出债权帐龄分析报告,对逾期未结清的债权要分析情况,检查责任,健全制度,及时采取措施组织催收。
第二十二条、坏帐损失的管理,公司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5‰提取坏帐准备金,发生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存货的管理
1、存货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物料用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①国内购入的存货,按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挑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等按实际成本计价。
②境外构入的商品进价成本按进口商品在购进中发生的实际成本计算,包括进价、进口关税、外汇差价以及支付委托外贸部门代理进口的手续费等。
③自制的存货,以制造过程中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④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评估或者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⑤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场价计价。
⑥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公司负担的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和交纳的税金计价;若无发票、帐单,按照同类物资的市场价计价。
⑦存货的领用或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⑧低值易耗品出库后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
3、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4、存货采购、领用的管理
(1)、进必须由采购部制订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必须填列具体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价格、金额和结算方式等,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进行汇总审核,编制资金计划,安排采购资金;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实行采购、验货、付款衔接制度。
采购的存货应取得有效发票,并将采购的材料物资连同发票,采购计划单送库房验收入库后交财务部审核记帐。
(2)、的品种数量金额明细核算制
财务部根据仓库验收入库单按品种、数量、金额、登记明细帐,凭各经营部门填制的“领料单”发出存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部门成本。
餐饮部直接采购入厨的小宗鲜、活原料、调味品等辅料,经质检、计量使用等有关人员签字后,直接计入餐饮成本。
经营部门对领用和自行采购的小宗存货应建立领用、发出等内部转移手续,月末财务部成本核算员会同经营部门对领用后未消耗的原辅料等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盘点表,由财务部办理“假退库”手续,减当月成本。待下月初再行冲回。
(3)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见实施细则。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在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计价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a)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及缴纳的税金确定;进口设备、家俱等的计价还应包括支付的进口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确定。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值入帐,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证所列金额(包括增值税税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入帐。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帐。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除房屋、建筑物按规定使用年限外,其他固定资产一律按5年计提折旧。统一采用固定月折旧率,个别核算的方法进行折旧,固定月折旧率为1.6%。计算公式:月折旧额=原值__1.6%
第二十七条、提取折旧时按月初固定资产帐面原值提取,月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1、购进手续。各部门每年将所需购置的设备、财产购置计划与工程部门协商后,提交财务部初审平衡,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计划和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至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各部门应当强化计划管理意识,尽量减少计划外购置。对确属工作需要的计划外购置,应严格按照计划外物资请购签批程序进行。对未按照计划购置或计划外未经审批同意的资产购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帐。
2、固定资产购入后应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验收,同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详细登记,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应填制“物资转移单”,由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审核后办理转移手续。
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制度。为强化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实地盘点清查一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单,由工程和财务部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制度规定分别进行财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修理
1、固定资产修理应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划分为大修理和日常修理。
2、各部门的日常修理由工程部负责,修理费用由工程部按部门划分,报财务部审核后,计入有关部门当期费用。
3、需要大修理的固定资产,由工程部提前在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年大修理计划和大修理费用预算报告交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对未列在修理计划中,但又确实需要大修理的临时性项目,应填写紧急修理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对直接影响经营必须紧急抢修的项目,事后应补填紧急修理报告书报财务部和总经理。
4、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第六章、递延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工程支出等。开办费是指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按有关规定不计入固定资产购建成本的汇总损益和利息支出等。开办费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5年的期限平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七章、成本、费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成本费用的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公司各级领导和财务人员必须重视和加强成本费用管理,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通过成本和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达到节约各项费用支出、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十二条、公司要建立各级成本、费用管理目标责任制,实施成本、费用总额控制办法。
财务部设专职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的财务人员,经营部门要设专职的计量人员,严格按照消耗定额,领用发出材料,在核算综合成本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积累经验,逐步试行单项成本核算。
第三十三条、制定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例如差旅费开支标准、服装费开支标准、交际应酬费开支标准、车辆电话等的使用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汇集、计算和考核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情况见附件二。
第八章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收入主要包括餐饮收入、康体收入、夜总会收入等,实现的营业收入,应按实际价格核算,当期发生的销售折扣、折让,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第三十六条、销售预测,分析制度。每年第四季度,要根据以前年度销售情况、市场变化、新开发项目、人员和工作潜力等情况,制订出下年度销售预测、分析和营销计划报告书,报财务部审核由总经理审定后,将有关指标分解下达到各职能部门,财务部负责计划的监督执行,每季度末要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比、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下季度计划。
第三十七条、销售日常管理制度。营销部门在进行整体推销的同时,要注意跟踪营业收入实现情况,加强与财务部的沟通联系,要严格执行企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进行减免打折,对旅游团队等实行的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应在制订合同前报至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第三十八条、建立利润预测与分析制度,明确盈亏平衡点的确定程序和方法,建立基本利润、目标利润的确定与利润计划编制体系和考核奖惩办法,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试行目标管理,职工收入与目标利润等经济指标挂钩。
第三十九条、明确营业外收支的核算内容,列支要求,控制营业外收支发生数额,减少非营业活动对利润的影响。
第四十条、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调整、计算缴纳所得税。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延续5年未弥补的亏损,用所得税后利润弥补。
第四十一条、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下列顺序分配(根据董事会决议)。
1、支付罚没财产物资损失和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金10%。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编制和报送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三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应上交款项表、营业收支明细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等。
第四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应利用各类报表所反映的信息,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
2、主要经营指标及简要说明;
3、经营情况分析。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公司应重视会计电算化管理,逐步将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四十八条、公司正式运转正常后,半年内实行电算化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不少于半年,试运行期间实行人机并行,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脱离手工帐。
第四十九条、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定,注意密码的保密。严禁使用未经检查的外来软盘,防止计算机病毒侵入,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行。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3、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4、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2、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3、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4、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5、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6、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7、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1、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2、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3、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4、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5、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6、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産管理
1、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2、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3、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____,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4、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5、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6、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7、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一、药店应设置专职财务人员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监督、管理及核算。
二、财务人员应建立相关往来账目对门店医保款项进行登记核算。应建立应收账款——医保款二级明细账,用来专门核对当月医保IC卡销售额、当月应收财政医保款项回拨金额、当月应收医保保证金金额往来情况。
三、药店应建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医保款项回拨管理。
四、财务人员应将医保数据核对准确及时打印每月职工、个体《定点零售药店销售费用情况申报表》并报送医保中心。
五、财务人员每月应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进行整理、核对数据开具收款收据报送财政局。并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表》留存联进行审批、挂账做账务处理。
1、前堂收银员、餐厅和其他营业点的收银员均应在下班时将该班次的账单点算清楚,
2、并完成各该班的营业收入报告。账单和有关报告应于下班后第一时间交到指定的办公地点,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转夜班审核组进行随后的帐务工作。现金部份应于下班前,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内。
3、每一班次的收银员在完成帐表的核查工作后将其所持现金中,属找零备用金的部份取出,清点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银员,如属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将其交到指定的保管处。在减去找零备用金的额度后即属于该班次的现金收入,则按上述的规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内。
5、每班的现金收入必须与该班的营业报表内所统计的现金销售额相吻合。如有任何差异应即时查明,差异部份不论是超出或是短款均应如属填报,记录在收银员报表内的现金超短栏内上报,不得隐满。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备用金,也要清楚地记录在缴纳袋上,同时在交班记录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6、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7、所有投缴事项必须即核、即签、即时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款人和见证人均有责任监督对方按本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定的事项和核签,对不按规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受同等处分。
8、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在没有见证下,独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个人负责外,还应按违反规章制度论处,初犯者予口头警告,蓄意再犯者给予书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缴纳人和见证人不按规定,没有当面点核,或不认真点算清楚而造成的过失,按第6项的规定同等处分。
9、收银缴纳登记簿的每一栏,均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资料填写,并在规定的栏目位置加签,不得有遗漏、错填。其中因错写需要更正的,应用横线画去,再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然后由缴纳及见证双方加签,违反本项规定者按与第6项相同的程度给予处分。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职责者的职责。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务必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务必随时理解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务必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务必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务必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状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务必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职责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务必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构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构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构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餐饮财务的职责
1.餐饮服务中心实行财务集中管理,部门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二.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银行存款,支票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龋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四.借款制度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五.收据管理与报帐制度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六.会计凭证复合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
财务管理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我局实际,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认真执行《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科技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不足的矛盾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财务收支实行局长负责制,各项支出坚持“三支笔”签字把关。
二、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预决算,如实反应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管理财务,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各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保障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预决算的编报
(一)预算编报:局机关每年底编报收支预算,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局长办公会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市财政局。
(二)会计决算:会计决算由局机关和各事业单位分别组织,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通过。
四、支出的管理
局机关凡因公务所发生的一切支出活动,要至少提前一天编报用款计划,填写《支出审批单》,科级以下干部因公出市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召开有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县区科技局及有关企业人员参加的会议要填写《会议审批单》,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在公务活动中,凡未预先申请用款计划,或未经局领导批准而自行开支的,一律不予报销。专项经费(包括科技三项经费、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经费、知识产权补助经费)的拨付,由经费所在科室(单位)提出拨款计划,按照审批程序办理。
(一)差旅费
1、市内:职工因公出差按误餐次数报销伙食补助费,(不包括__区驻地),每天早餐补助2元/人、中晚餐各补助5元/人。凭单据报销公共车费,一律不报销出租车费。在岗正常上班人员家住西城或近郊的,可报销月票,个人负担12元/月;其余人员一律不报销月票和车票。
2、外地出差:
(1)伙食补助。按出差天数报销,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人,省外出差每天25元/人;司机伙食补助实行包干,每月200元/人,如出省按实际出差天数与同行人员一起报销,但必须按照实际天数(每人6元/天)扣除本省内伙食补助。
(2)乘车。乘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凌晨7时之间,在车上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硬卧票;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科级)出差,一般不得乘座飞机,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应事先经局领导批准,处以上干部(含处级)乘坐飞机按普通舱位报销;乘坐轮船时处级干部按二等舱位、其余人员按三等以下舱位报销;其它>交通工具按实报销,一律不报销出租车票。
(3)住宿费。除会议统一安排的外,处级干部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特殊地区(深圳、珠海、厦门、汕海和海南)每天不超过300元/人;其余人员一般地区每天不超过160元/人,特殊地区每天不超过200元/人,超标准部分费用自负30%。
3、报销时间:到外地出差的工作人员和司机,返回后五日内报销出差费,同时将借款一次还清,否则,不再办理借款手续;司机人员的出差补助费和市内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报销一次。其他各项支出的签字报销安排在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
4、出差人员要认真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禁虚报冒领。否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会议费
1、审批:凡召开的全市各类会议,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批准。未经局领导批准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
2、会议伙食补助费:各类会议的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3、会议费报销:报销单据不能笼统填写“会议费”一项,应该列明内容,如:会议室租赁费、住宿(午休)费、餐费(附与会人员名单)等。报销时,持原始单据交有关领导审核。
4、接待费:凡因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必须使用接待凭证或派餐凭证,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5、结算:各类结算的办理,原则上不少于2人。
(三)易耗(卫生)品购买
易耗品、卫生用品的购买应由两人共同办理,保管人对以上物品的出入库要认真登记,以备核查。
(四)固定资产购买
办公室设兼职固定资产管理员一名。凡购买固定资产时,需先到管理员处登记验收,然后签字报销。
(五)车辆维修、装饰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审批内容维修、装饰,不得擅自改变。经办人员签字时,要认真审查,逐项落实。报销时,有关人员须持审批单。
(六)打印费
局内日常文件、材料都要在本局打印。确需外出打印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销时,要附有打印部明细表。
(七)为企业或有关部门、单位争取项目、资金、政策而产生的费用,一律由受益单位承担
五、财务监督
(一)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二)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予以扣留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经办人员(100元以上的支出一般不少于2人)应在凭证被面签字,同时注明原因或用途。需要入库的,还应有保管人员签字。
(三)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购买物品后应先登记入库,使用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领取手续,并在出库存单上签字。
(四)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五)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各项收入情况由各承办科室、单位每月送局党组成员审核。局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组,每年5月及10月分别对机关及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局机务及各事业单位每半年向局长办公会汇报一次财务执行情况。
(六)开支报销一律实行“三支笔”签字把关,按照市集中支付中心的要求,每一个单设财务确定三人进行签字把关。在局机关财务报销的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局长签字把关;科技情报所、__生产力促进中心、知识产权局、地震局、科技开发中心的报销由各单位根据我市关于落实“三支笔”签字人员的有关要求提出初步人选并报局同意后,由局统一公布签字把关人员。科级事业单位和人员较少的单位,由局分管领导一同签字把关,__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大厅的收入由局统一监督使用。专项资金的拨付经局办公室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计划项目主管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和分管局长签字把关。除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补助工资、社会保障费及上缴上级支出等经常性费用外,各单位10000元以上的开支应填写《开支审批单》报局主要领导同意,20__0元以上的开支应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财务管理制度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