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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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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要明确制度的目标,确保制度是为了实现组织的长期目标而设计的。怎么写出优秀的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这里给大家分享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学习。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1

一、主要职责

(一)、发掘我院各类文艺人才,并积极培养有文艺特长的文艺爱好者,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有计划地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

(二)、负责完成院、校交代的各项文娱活动,包括节目的排演,舞台服装的准备等。

(三)、举办具有我院特色的文娱活动,如圣诞狂欢夜等,建立我校良好的学生会形象。

(四)、通过文娱活动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更加宽广的舞台,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

二、例会制度

1、部门例会每星期二中午12:30召开,部长、副部长以及全体委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

2、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写正规请假条递交文娱部,得到批准方可不参加此次会议。

3、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自动退出文娱部。

4、会议期间保持会场的`严肃,与会人员一律关机,不得谈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1)具体扣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请假无正规假条→0.5分;

②.无故旷会→1分;

③.不服从管理→1分;

(2)具体加分制度如下:(本部人均基础分:10分)

①.工作积极→0.5分

②.为本部争得荣誉→1分;

三、日常工作

1.各个部长和委员必须严格遵守部门的规章制度。

2.对于校、院布置的工作,各部长及委员必须无条件认真执行,并积极落实完成.

3.对部长与委员的日常考勤情况,监督人必须认真,要真实有据,发现徇私舞弊、虚报、瞒报等情况,经本部查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三次以上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四、工作表现

文娱部将对各委员进行日常随机抽查,包括工作记录、个人日常考核积分表以及突击检查个人时,要求系密切配合本部的工作。如违反不听部长或上级领导,将给予本人扣除积分(3分)处理,严重的将通报批评。

文娱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校学生会的发展有着画龙点睛的完善作用。我们将围绕以上工作职责,遵循以上制度,认真组织搞好院、校的文艺活动。我们希望每位同学都能够感受到我院良好的文化艺术气氛,使我们的大学生活变得精彩纷呈!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2

一、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2、在新桥中学范围内组织社团,均应向团委申请登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3、申请成立新社团时应提交包括社团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负责人情况、成员资料在内的书面材料,报团委批准。

4、社团成员人数限定在20至50人范围内,低于20人的,取消组社资格;高于50人的,作适当限制。

5、社团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的活动。

6、社团活动要以保证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原则。

7、每个社团需聘请至少一名校内老师做指导。

8、社团应在团委指导下,结合本社特点,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本社团全体成员开会讨论通过后,报团委批准后执行。

9、社团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10、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要有书面的计划、总结,并报请团委审批,不得擅自行动。

11、社团在一学期内未举办过两次以上的大型活动,该社团即被取消资格,自动解散。

12、学生团体的活动均应在课外活动期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活动(含会议)需提前一周得到团委相关部门的批准。

13、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加人数未达规定,累计有两次以上,该社团即告解散。

二、社团成员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在团委的指导和管理下组织开展活动。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2、新成员招募:

(1)招募时间统一定在新学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团面向新生招收成员,老生原则上不在招收范围之内。

(3)社团负责人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结束后,由社团负责人将成员的基本资料上交团委备份。

3、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则上由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由团委临时指定。

4、社团要明确规定社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本社团的活动特点和范围。

5、每人只能参加一到两个社团。如在社团中担任干部的,只能参加一个社团。

6、社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随身携带社员证。团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凡社员被查到未带社员证参加活动的,累计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员资格,并对社团进行扣分、批评;凡非社团成员被查到参与只能由社团成员才参加的活动的,对该社团及社团负责人进行扣分、批评。

7、社员累计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即被取消社员资格。

8、团委每学期结束前,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考评。凡考评不合格的社团,取消组社资格。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4

第一章社团简介

成都师范学院计算机科学系街舞协会简称街舞社。街舞社是在05级计算机科学多媒体设计专业(肖刚)的申请下,经由院团体部的批准,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四日正式成立,属于精品社团之一。街舞社属于体育健身类社团,隶属于院团体部管理并受学生会监督。街舞社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展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宗旨,以“青春.活力.舞动”为口号,以“宣传街舞文化.推广街舞文化”为协会精神,“一切为了社员.为了社员的一切”是我们协会的承诺。成立至今,社团经过多个年头的发展,管理制度越来越完善(修订完成了《成都师范学院街舞协会章程》《街舞社干部考核制度》《街舞社日常活动条例》),各项活动也越来越规范。现社团主要进行:JAZZA、PIPPIN、BREAKING三种舞种的教授。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一)每周按时进行社团常规教学活动(特殊情况除外)对社员进行街舞培训,并做好通知工作。

(二)加强舞队成员的训练,积极参加各种比赛以及各种演出。

(三)开展街舞交流学习,与其他街舞团体学习交流,提高自己水平,发展新时期的街舞社团。

(四)加强社团成员与成员,干部与成员之间的交流,营造好的社团氛围。

(五)每个月以不同形式开展两次例会,在会议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缺席。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例会,应提前向社长或理事长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辞退或降职处理。

二、社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街舞社内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素质,增强并规范对街舞社社团干部的监督与考查,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本会实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街舞社每学期期末对本社干部进行考核,结果由理事长负责记入《街舞社社团干部考核表》一同存入街舞社人事案。

第三条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

1、会议考勤、开课值班考勤。

2、纪律观念(会议、值班、活动纪律)。

3、对街舞社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

(二)工作能力:

1、部门内部常务工作。

2、部门内部梯队建设(学风、纪律、干事素质培养)。

3、部门内部执行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三)工作成绩:

1、活动开展成效及成绩。

2、部门威信及评价。

3、学业成绩(以上一学期智育成绩为准)。

(四)其他:

1、遵守校规校纪及本协会制度。

2、社长对干部的评价。

三、社团会员考核制度

(一)社团成员考核制度采用积分制,期末考核分为三个模块:日常训练5分;活动考核5分;特别表现5分;总分共计为15分

(二)日常训练活动和活动考勤两个模块,各占10分,共计20分:

1、日常训练活动由社长指派专门人员进行出勤登记;考核分值为每参加一次训练每人记0.1分,学期末进行累积。

注:每学期总分最高分为10分,不得突破。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5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

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

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

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

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

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

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

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条:附则

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2,本章程最终归属权归蓝墨轩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伪造侵权。

3。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6

一、总则

(一)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团体。

(二)学生社团的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文化艺术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三)学生社团的任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文体艺术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活动。

(四)学生社团口号:参加一个社团,培养一种兴趣;学会一门知识,练就一项技能;体会一个成功,享受一份快乐。

二、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社团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社团要本着学生自愿和教师选拔、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报名。

(三)活动课程要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社团活动课程。

(四)每社团辅导老师一至二名,社团辅导老师由教师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计划、组织、执行、评价、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

(五)社团活动每周两课时,固定活动时间。周四下午,低年级社团3:50—4:50。中高年级社团、校级社团,3:50—5:20。

(六)活动内容安排上,指导教师要注重校本化的活动内容开发,研究适合学生的教学活动内容,制定社团活动教学计划。

(七)学校负责合理安排各社团活动地点,确保各社团活动有固定的活动地点。

(八)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相关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九)每次活动时间,师生必需准时地到达活动地点,不准迟到、早退。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一定要先在社团活动点名册上清点人数,没到的学生要弄清去向并在记录册上写明。

(十)各社团教师要制定活动计划,每周备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活动主题明确,记录册填写完整过程清楚。学生活动时老师不干其它有碍于活动的事,不允许让学生放任自流的自由活动。活动时间未到,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十一)辅导老师需在每一次的活动中注意积累各种原始材料(方案、计划、总结、活动图片、校本课程、活动记录等),为日后的展示评比活动提供充分的保障。

三、学生社团考核表彰

(一)考核项目:

1、活动成果;

2、校本教材;

3、教案;

4、活动记录;

5、其它材料(计划、总结、点名表、章程、制度、教师、学生活动感受等);

6、师生出勤情况。

(二)学校社团考核小组对各社团平时活动情况、期末成果展示情况、纸质材料准备情况以及师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学期末对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三)平时活动考核。要求要有教案(活动设计)、点名册、活动记录、校本教材,学生活动效果良好。考核组各成员根据要求每次给各社团评相应的分数,满分100分,评分结果列入期末社团综合考核。

(四)辅导教师考核。要求辅导教师提前到活动场地做好活动准备,不迟到、不早退,要能掌控学生活动情况,不能放任学生自由活动。辅导教师有事要提前请假,无故旷工一次扣元钱;迟到或早退一次扣该老师元。

(五)期末活动展示评比。各社团每学期末要进行成果展示,并积极参加学校演出活动,并对社团各种纸质资料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根据平时考核、成果展示、纸质材料考核情况给每个社团做出综合考核结果。

(六)评优表彰。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团综合考核结果评出优秀社团,并对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老师给予表彰。并从学校优秀社团中择优推荐社团参加区优秀社团评比。

四、附则

(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学生社团辅导老师、学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二)各社团内部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之解释权属钢二路小学德育处。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7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8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9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10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二、监察部职责: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三、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四、部长职责: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五、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六、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七、量化分奖罚政策: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的财务管理,维护会员权益,确保学生社团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四川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定本条例。社团作为非营利性组织应遵守国家相应的会计制度。

第二条本条例由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团委指导的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其工作职能为对社团联内部财务情况进行管理以及对各学术型学生社团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分团委指导的学术型学生社团,即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外国语学院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术型学生团体,其他社团参照执行。外国语学院挂靠学生社团的财务监管可以本条例为指导,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条社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正确、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

(二)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照社团统一的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预决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和完善社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对严重违纪、损害公众利益的收支行为应及时向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告、检举;

第五条学院团委要求学院社团联对各个学术型社团社长进行履职前的廉洁修身、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以督促社团严格执行条例。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六条各学生社团建立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会计人员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保管现金,详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做好现金日记账。应注意资金安全,对所管理的资金负责。会计行使管理本协会财务的职责并接受协会其他成员的监督。

第七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得兼任会计。如果该项经费涉及报账,每一笔经费开支由会长、会计、至少一名活动费用经手人(会长和活动经手人不得与会计重合)共同在发票上签字方可予以报销;发票上需注明经费使用的具体情况(含购买物品明细)。

第八条学生社团每学期末召开会员大会,会计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九条由外国语学院社团联统筹各学生社团会计组成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各学生社团财务状况的工作职能。

第三章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分为两个来源。

一、在上一学年的优秀社团评比中获得奖金的社团,原则上以奖金为社团资金来源,不允许其他活动资金来源。经费使用不需要报销,但需要做好现金日记账,记录好资金去向用途。

二、成立未满一年的学术型社团或者在上一学年的社团评比中未获得奖金的社团,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学院可以提供少量活动经费,需要在做好资金去向用途账本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走报账程序。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财产归学生社团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范围内的活动,社团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社团内部经费管理规范的要求,应自觉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社团自成立之始即应建立财务收支账目,账目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末,社团的财务收支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在qq群等平台向社团成员公开,并接受社团成员及学生社团联合会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十五条社团在申请活动时,需要写明详细的经费预算,并请社团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费审批后在会计处登记,然后持有效凭证在出纳处领取经费。

第十六条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责成社团财务领导小组予以答复。

第十七条各学生社团须注意经费的合理使用,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确保年度收支的平衡。若出现财务赤字,则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暂停审批其一切活动。在经过整改并经社团联确认取得成效后,方可继续审批活动。

第十八条四川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定期召集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开会,各社团的会计在会上对其协会财务状况做详细报告,并讨论财务管理方案。财务制度拟于每年12月份核定一次;如需变更,应在社团财务管理委员会上公开征求意见,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每年社团换届选举后,原社团的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应将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清单移交给新一届的社团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并由新一届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中的会计以本人名字开设独立银行账户,专款专户专用,确保上一年度的剩余经费全部转入下一年做社团活动使用。

第二十条社团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对集体财产进行清算。社团财务清算,应当在学生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社团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任何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划转撤并的社团清算结束后,经由校团委、挂靠学院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挂靠关系改变,全部资产无偿移交;

(二)转为非社团单位或撤销的社团,全部资产扣除债务后,由挂靠学院牵头,在社团在册成员中进行平均分配;若社团在册成员放弃,则做好社团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三)合并的社团,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社团。

第二十一条资金去向:

(一)社团活动开支:社团开展与其宗旨相关的各项活动;

(二)社团内部建设开支:包括社团购置办公用品或开展内部培训等支出;

(三)出版内部刊物开支:包括编辑、出版等业务性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等物,食品不计入内)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给予预警,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依《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等学生社团相关管理规定,撤销社团主要负责人的职务,直至对该学生社团予以撤销登记。

(一)不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的;

(二)隐匿会员数量,私自截留会费收入的;

(三)隐匿其他各项收入的;

(四)对各项收入不出具统一收据的;

(五)虚列支出,冒领、多领社团活动经费的;

(六)不按规定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或财务领导小组的;

(七)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的;

(八)由于保管不善使社团资产严重流失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社团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自20__年5月起生效。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12

学生社团建设是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学生社团开展的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集体活动,能凝聚学生高雅的&39;志趣,培养学生正视自我、提升自我、关心团队、关爱他人等良好品格,达到寓教于乐、扬长避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教育效果,从而大大增强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1、每位教师每学年从绩效工资中拿出100元作为社团考核的绩效工资,

2、社团活动安排:初中社团逢单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小学社团逢双周三下午第二三两节课开展。每位教师每学年必须参加一个社团。

3、每次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对社团教师在岗情况进行考勤,缺一次扣5元。

4、社团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一节课一点名,填写好学生出勤统计表,如有无故缺勤者,及时和班级、年级取得联系。

5、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学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别是室外活动社团更要加强安全教育。

6、每次活动做好记录,建立本社团的档案资料,整理并保留好活动相关过程的资料。及时处理社团内一般学生的违纪事件,发现严重倾向性问题立即向学校汇报,因不负责任而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将追求其责任。

7、每次社团活动后,主持老师必须按《上饶县社团评价细则》收集好相关材料:包括教师的教案、学生出勤统计表、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图片等,每学期检查一次,进行量化评分。

8、每年每个社团必须申请验收,验收时必须按《考核细则》上交相关材料,申请验收不合格,该社团教师扣50元/人,不申请验收不上交相关材料的社团教师扣100元/人。

9、本管理办法从20__年9月1日起实施。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手册规定:“本科生在一、二年级内必须参加一项团体活动,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二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对于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或对社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发放第二课堂活动合格证书。

第二章二课证的发放

第三条社团根据其会员参加例会、社团活动以及维护社团荣誉负责社团任务等方面综合表现制定评比细则;比如一次例会扣一分等。

第四条严格执行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二课证发放制度,按年终评定的二课证发放比率上报人数。

第五条二课证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社团内部考核获90分以上会员可获得优秀二课证(80分以上良好,60分以上合格),优秀的比率控制在10%以内。

第三章二课证的管理

第六条二课证的上报要及时、合理、不做假。

第七条获得二课证的会员社团负责人要及时公示(会议通知、张榜公告、上传网站等)。

第八条二课证相关资料要作为社团重要文件妥善保管。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名称为:进才中学北校爱"乒"才会赢社团

第二条:进才中学北校乒乓球协会是在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的依据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独立自主的发展乒乓球运动为宗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乒乓球协会的宗旨在于普及乒乓球运动,发展更多的乒乓球爱好者发扬国粹,团结校内所有喜欢乒乓球运动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了解沟通增进友谊,推动学校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进和其他学校,社团之间的友谊,并用以宣传学校整体优势,为学校和社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条:社团口号是“爱我国球,爱我中华!”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乒乓球协会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方针和有关规定不定期组织校内业余乒乓球活动和比赛,促进学校乒乓球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根据乒乓球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内体育气氛。团结在校学生。

第七条:乒乓球社的具体工作是:

1.组织校内的业余乒乓球娱乐活动以及非专业比赛;

2.组织校内乒乓球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

3.负责协调和组织和其他学校乒乓球社团的交流和沟通,组织一定的协作活动项目增进了解,互相帮助。

4.拟订有关校内活动比赛的细则,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5.联合校内各个社团,增进社团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本校学生提供身心全面发展的文体展示与娱乐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乒乓球协会的会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进才北校学籍,除非特别申明,不吸收外来人员成为会员;

2.完全承认并保证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所有规章制度;

3.愿意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所有乒乓球活动和比赛;

4.发自内心本着对乒乓球运动的爱好参加本协会而并非其他无关或是有害本社团的目的;

第九条:申请成为进才北校乒乓球协会会员的所有手续:

1.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个人入会登记表;

3.考核入取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具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

3.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对协会的管理运做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无条件执行本协会的所有决议,承担协会委派的任务,认真负责;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保护协会财产利益;

3.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4.热情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比赛;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建议以及能够帮助协会更好发展的资料;

第十二条:协会会员退会自由,但应书面通知协会,一旦退会失去所有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协会管理会协商,通过表决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

第十四条:为了让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体现分工协作的优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进行机构设置和实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条:协会管理层设社长一名,其他管理人员视协会规模再定.

第十六条:本协会会长,以及管理层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协会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会长行使主要权利:

1.召集和主持协会活动;

2.检查核实协会决议落实情况;

3.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各自工作。

管理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篇15

第一条:社团名称

__市鹤溪中学书法社团

第二条:社团的性质

以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在中学加强写字教学若干意见>>为指导,加强学生的写字教学。本社团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专门安排学生写字。目的是通过老师指导,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写字习惯,提高写字能力。社团成员都要按社团活动的章程办事,严格执行活动计划,积极参加有关的竞赛活动等。

第三条:社团的宗旨

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校创造各方面人才,建设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社团的任务

组织社员开展多种学习活动,培养社员书写能力,促进社员的全面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及实践,提高学生的兴趣和修养,推动学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条:社团的规章制度

1.本社团是由校团委组织管理的学生团体,是提高广大社员书法水平,引导社员学书法、爱书法的专门兴趣组织,是我校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社团只招收本校的学生。

3.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上进心,认可本社团章程。

4.凡自愿申请加入社团的学生,都必须填写一份申请表,并由班主任签字,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社团正式会员。

5.社团成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将公有财产给予他人。

6.各社团成员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事必须请假

7.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团,须写一份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团。其他成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团。

8.社团成员须相互尊重、相互照顾、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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