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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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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人们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自然资源,同时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优秀的人事制度案例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人事制度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事制度案例篇1

为使医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立于不败之地,使我院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和及时补充,使人员的选配、使用、培训与管理符合医院的组织结构有效运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它包括以下内容:

招聘制度

医院的招聘工作应体现计划有序、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招聘计划

(一)医院根据中、长期发展的规划和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职能,本着“精减高效”的原则,设置和增设必须的工作岗位,提出近期和中期的用工编制和用工计划。

(二)办公室根据用工计划,以及各中心提出的人事增编申报表,拟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及总公司批准后,再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形式

(一)内部选拔:其目的是为了充分开发医院内部的人力资源。

1、提升: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当有重要岗位缺员时,首先在医院内部符合条件的后备人员中挑选上报,经考核合格后可提升。

2、借调:通过借调的形式,对准备提拔的员工借调在拟聘岗位上进行试用,经考核合格后提升。

(二)外部多渠道招聘:其目的是为了广纳人才,充分吸引外部的人力资源。

1、在报纸上刊登招聘广告;

2、通过网络掌握人才信息或到人才市场,收集人才资料;

3、熟人推荐和职介所介绍;

4、日常人才资料的收集与储存;

5、开专场招聘会。

三、招聘的原则

(一)“少而精”的原则:凡是招聘来的人员一定要充分发挥其作用,防止人浮于事。

(二)“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无合适人选的前提下,一个岗位宁可暂缺,也不能滥竽充数。

(三)“公平竞争”的原则:只有公平竞争才能吸引真正人才,激励人才,使才脱颖而出。

(四)“增人增效”的原则:无论是上新项目,还是添新设备而扩编招聘,一定要考虑能否增效。

四、招聘程序

医院招聘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程序:刊登招聘广告→收集应聘者资料→填写《应聘书》→审核应聘材料的真实性→根据需要招聘的岗位、人数和要求进行分类、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及考核内容→通知应聘者考试和面试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和面试→研究确定拟录用的人员及试工时间→确定试用期及相应薪酬。

应聘者个人资料应包括:照片、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上岗证、个人简历及有关资料,办公室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素质要求

1、有爱岗敬业的精神;

2、有诚实负责的态度;

3、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4、有钻研创新的能力;

5、有团结合作的意识;

6、有市场竞争的理念。

(二)各岗位要求

1、高层管理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决策、组织、协调、指挥能力。

2、中层管理者: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文字能力及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学科带头人: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操作能力,有组织、指挥、协调能力。

4、各专业技术人员:医生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职称;护士要求中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职称,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能运用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本岗位、本专业工作。

5、其它:初中以上学历,胜任本岗位工作。

六、招聘测试的内容

(一)心理测试:现场随机提问,测试应聘者的智力水平和个性差异。

(二)知识测试:出题进行笔试,了解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知识面及文字能力。

(三)模拟测试:假设应聘者担任某岗位某职务的工作,如何处理所面临的问题(含现场技术操作考核)。

(四)面试:与应聘者充分交流,了解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人事制度案例篇2

一、总则

1、为强化本公司行政人事管理,科学的配备、统筹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受企业聘用的各类劳动者。

二、机构及职责

1、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人事管理职能由__(科室机构名称)承担。

2、人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调动、辞退等具体工作和相关手续。其他任何单位所作出的决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三、聘用

1、本公司各部门确实需要招聘职工时,必须由各部门负责人先提出书面申请,综合办调查落实报请总经理核准后,由__或__授权其他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2、__或经过授权的招工单位所招收的新员工报到时首先必须到__办理入职手续,由其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交验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健康证明等有关证件。

3、新员工应如实填写自身材料,企业有权向有关部门核实,如一经查实确有故意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予以解聘。

4、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4.1被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4.2身份不清或受政法机关通缉及其他类似情况。

4.3患有精神病或传染性、不可治愈性严重疾病,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以及体检报告内容中不符合企业要求者。

4.4品性恶劣,道德不佳者。

4.5伪造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入职资格材料者。

4.6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者。

5、新员工入厂后,由__介绍到安全管理部门、保卫部门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厂规厂纪等培训活动,培训完毕考试合格后安排到所需部门报到,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业务技能学习和工作试用。

6、试用期间,新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1品行不良、工作成绩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6.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者;

6.3非工伤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义务者;

6.4拒绝完成领导交办任务者。

7、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除享受夜班津贴和国家法律规定相关待遇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8、需要雇佣流动性较强的人员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部门,鼓励以对外整体协议承包的方式解决。

9、各部门如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务活动时,需暂时(短时)雇佣临时劳动力,例如装卸工、杂工等,必须到__领取《临时劳务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此类劳动力,月终汇总后由财务部门开具相应发票,报销相应费用。

四、转正

1、新员工试用期限根据所签订合同期限长短,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曾从事过相同或类似工作,短期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达到企业要求者,可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和__调查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试用期可酌情缩短。

2、试用期满前一周内,新员工自我评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由所在单位到__领取《员工鉴定申请表》,填写后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

3、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认为符合工作要求的,由__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等有关部门给与业务考核,合格后报公司经理核准。

4、通过鉴定评估的员工享有同岗同酬的待遇,计薪日期从通过评估之日起计。

5、对评估不合格的员工,一律解除劳动关系。

五、考勤

1、公司各部门领导严格按日考勤,考勤表由__统一发放。

2、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缺勤、旷工、病假、事假等内容,日记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予该部门主管领导处罚。

3、倒班员工考勤由当班调度负责,月底由各车间报工。

4、月底报工时应背附考勤表,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

六、休假

1、员工正常休假参照国家休假制度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按照现行统一假日制度执行。

2、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和丧假。

3、事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但因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部门领导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领导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办理请假手续。

4、请假时由所在部门领导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进行审批,特别注明请假详细时间和截止时间,到期未上班的,按照旷工处理。

5、请事假的一律扣发此期间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要由个人承担此期间的有关社会保险费用。

6、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与诊断结果相匹配的医院正式收费票据、检测化验结果方可视为病假。

7、因病休假的员工,医疗期从休假之日起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医疗期内每月发放()病假工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员工在医疗期内患病痊愈后要求复工时,该员工所在单位必须知会__。

9、其中产前十五天,产后七十五天;符合晚育政策的,由计生机关出具证明,增加产假四十五天。

10、产假期间每月发放产假工资。

11、职工婚假、丧假为三天,每日发工资标准的日平均工资。

七、迁调

1、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员工应予配合服从。如有特殊原因,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核准后方可撤消调动。

2、各部门领导应按员工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员工接调动通知后,按照指定日期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

4、员工到新职部门报到后即日起享有该岗位相应待遇。

5、因个人业务素质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要求的,如下程序办理:

5.1进行岗位调整;

5.2所安排的岗位本人拒绝到岗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5.3岗位调动后不能胜任新工作,给予一个月培训学习期,期间发放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基本工资。学习期满后仍然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八、离职

1、离职分为两种,第一种:辞退,指企业辞退员工;第二种:辞职,指员工自动辞职离开企业。

2、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符合下列条款,公司有权予以公开书面辞退。

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3严重失职或,对企业利益造成损失5000(含5000元)元以上者;

2.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殴打,危害团队秩序者;

2.5偷窃、侵占、无故毁损企业财物经查属实,性质恶劣或损失数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

2.6无故连续旷工三日以上(含三日)者;

2.7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而不能从事原工作者。

3、企业辞退员工,应由被辞退者的部门领导填写《辞退审批单》,经综合办核实,报公司经理批准后,发放由劳动部门统一格式的有关文书。

4、员工要求辞职应提前三十天提出,并填写《辞职申请表》,交部门领导、综合办、财务部门、公司经理依次审核批准后可离职,有以下情形的,可暂不办理离职手续。

4.1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承担相应责任的;

4.2约定的违约金没有支付的;

4.3工作没有妥善交接的;

4.4掌管的财物没有交还的;

4.5负责的业务款项没有回收的。

5、因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离职者要按预定日期办理工作和物品交接手续,所在部门领导确认无误后,知会综合办。离职者薪金核算以实际停止在本公司工作日为准。

人事制度案例篇3

1、公司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员工。

2、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如申请公司职位的员工在本公司中有亲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应在入职前向公司声明。

3、员工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以及员工的表现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员工完成试用期前十天,行政部会与员工所在部门一起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并请公司管理层审批。如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发给员工正式聘用通知;如未能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通过员工延长试用期或终止与该员工的&39;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评估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4、行政部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入职时需提供以下详细资料及信息:

入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姓名、住址及电话,入职时的职位申请表、4张1寸彩色相片、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正规医院体检报告(入职的体检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

人事档案属公司机密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员工个人信息只有经过员工授权才可公开。员工个人档案中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员工必须及时书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资信调查

在员工入职之前或试用期内经员工授权,公司保留在入职前对员

工进行资历及信用调查的权利。如发现员工所填写的资料不真实,公司保留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的权利。

6、劳动合同

每一位入职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会列明工作岗位或职位、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员工各留一份。此外,员工手册也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接受后,列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公司特别安排外,公司与每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由公司或员工届时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签,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人事制度案例篇4

入职手续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计划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

离职手续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惩制度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腐败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投诉制度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考勤制度

2.公司依据《劳动法》之规定每人每天工作八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班计时,作息时间为:8:00——12:00,13:30——17:30下午18:00以后为开始加班时间。

3.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依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

4.上班时间起至三分钟内(含)打卡视为正常出勤,超过三分钟则以迟到论处,迟到半小时内给予扣款10元处理,迟到半个小时以上以旷工处理,每月迟到四次,第五次起即视为旷工半日,以矿工半日处理.旷工一日扣除三天工资处罚。

5.有事请假须提前向部门主管请示并经主管批准将请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未经请假或主管未批准就擅自不上班者一律以旷工论处,有突发急病或者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假,但须立即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假条交至人事部存档。

6.各部门主管每日必须将人员出勤异常情况及时报备至人事部,不得包庇或袒护,否则一律负连带责任从重处罚。

7.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每次以旷工半日处理。

8.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四天者以自动离职处理(未按离职规定办妥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厂者也视为自动离职),不发薪资及补偿金,自动离职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9.代打工卡或托人代打卡者、弄虚作假、私自涂改考勤卡者一经查获予以除名处理。

10.如果因卡机故障未打卡者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卡,否则做未出勤处理.

11.人事部将不定期对工卡进行查核,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人事制度案例篇5

第一条 协助总监组织、领导、管理人事系统工作,带领团队实践公司“德、忠、实、勤”的企业文化,并对分管的工作承担责任。

第二条 根据董事会和经营层的要求,协助总监编制、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科学合理设置部门和岗位,分配部门及岗位的职能、职责。

第三条 协助总监组织、拟订公司相关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并组织全员学习和贯彻执行。

第四条 负责组织公司岗位职责的编制,不断修订、完善部门和员工岗位职责;贯彻、落实、督导全体员工学习、掌握并履行好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负责劳动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拟定公司劳动合同,并组织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协助总监完成人员招聘、录用、任免和调配,做好人员招聘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负责优秀人才(知名院校优秀毕业生、知名企业优秀人才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优秀管理人才)的招聘渠道开发与维护。

第八条 负责公司员工人事档案、人事制度及其他人事管理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第九条 负责执行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拟定年度、季度和月度人力资源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负责培训团队(教师团队、院校、机关、协会、会议等资源)和培训机构的组织、联络、建立和维护工作,提升员工培训质量和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 负责公司各部门每月绩效与任务考核、季度考评和员工年度评定工作,向总监和公司领导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二条 协助总监贯彻执行公司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负责员工薪酬与福利的日常管理事务。

第十三条 负责搞好考勤与薪酬、福利的核定工作。

第十四条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宣传、建设,组织员工宣誓,让每位员工将企业文化“牢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

第十五条 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及离职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公司廉政制度,清正廉洁,杜绝腐败。

第十七条 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公司机密。

第十八条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每周/月工作计划 ,负责检查、跟踪、反馈每项任务的执行情况,并按时提交考核意见,供总经理参考。

第十九条 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人事制度案例篇6

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一直是企业常有并困扰的问题,企业对于入职员工不建档案或档案管理混乱、档案资料的遗失等,必然会造成员工离职时所产生的劳务纠纷及财产损失,对此,企业HR应如何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如何规范离职流程?5月28日,英才网联旗下深圳分公司特邀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庄灶群律师为HR们讲解《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实务操作》,详细的实务操作讲解和案例解读让在座的来宾们受益匪浅,

档案建立要详细,合同备份最关键

企业往往在最初创立的时候,容易对档案的建立流程和档案资料的备份疏忽大意,从而给企业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庄律师在活动现场就举了这样一个案例:某一建筑公司老总在公司创立之初,外聘自己的一个好朋友任职副总职位,并主管公司的人事。

然而,好景不长,该公司老总和副总产生了分歧,副总离开了该公司并带走了公司的人事劳动合同所有资料,并怂恿公司员工去告发该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于该公司没有对劳动合同进行备份,没有确凿的证据,最后该公司支付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庄律师强调:企业在一开始就要建立一套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资料要详细记录,劳动合同一定要做好备份,预防万一遗失而没有证据造成财产损失。

离职流程要规范,企业时刻要警惕

如今,人们的法律观念越来越强,企业HR要时刻保持警惕,不仅做到严格规范用人,也应做到在离职流程上的规划化,才能够有效避免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庄律师特别强调,如何避免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解除劳动关系协商内容的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主要说明企业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和按时发放工资,企业若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的内容要详细具体,做到规避离职所带来的各项劳务纠纷风险,并告知劳动者协议内容的相关法律规定等。

会后参会的HR们和律师团队进行了分组,展开了更深入地讨论,律师团们对于HR们提出的问题都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整个活动氛围活跃。HR们对于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活动主题贴切实用,都期待能更多地举办类似的沙龙活动。

人事制度案例篇7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箱橱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机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和公共场所查阅。

5、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通讯中涉及档案机密。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及本单位机密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沟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十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接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四、档案鉴定制度:

1、按期对档案保管满15年的短期档案进行鉴定工作。

2、鉴定工作要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分管领导、业务人员、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逐卷进行鉴定,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并注明鉴定日期。

3、对鉴定后继续保存的档案要调整保管期限,并在备考表注明鉴定时间、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字。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办理批准手续,写出书面报告,编制销毁消册,报有关领导批准。

5、销毁档案时要有2个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填上日期。

五、档案移交制度:

1、档案室应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2、应移交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会议档案等各门类、载体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

3、档案移交时应将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及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文件汇编、参考资料等随同一起移交。

4、交接双方必须根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字盖章。

5、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也必须办理上述移交手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认证后方可离开岗位。

六、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录音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一机构一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题确切简单,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楼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收的案卷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七、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账,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八、档案的开发利用

1、充分利用档案为教育教学服务

2、查阅档案时必须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

3、对档案的利用要及时登记。

人事制度案例篇8

一、总则

为推进公司发展,提升企业文化,健全员工管理,公司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相关条例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员工,系指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凡公司员工,均应严格遵照执行本规章制度(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招聘与录用

1、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2、公司招聘、选聘、录用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竞争、亲属回避;

(2)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

3、公司聘用员工内部流程:

(1)用人部门提出岗位人员需求计划,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上报总经理审批;

(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据总经理的批示,按照《岗位分析说明书》的要求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统一发布招聘信息。

4、应聘人员须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联合对应聘材料进行斟选,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安排招聘的面试考核工作。

5、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公司行政人事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6、面试考核: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任职资格的考核;

(2)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

(3)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

(4)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

(5)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

a、仪表、修养、谈吐;

b、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

c、责任心和协作精神;

d、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

e、相关工作经验;

f、素质测评;

g、必要时增加笔试;

(6)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7、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8、外部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户籍证复印件;

(2)学历证明、英语级别证书;

(3)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

(4)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

(6)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

(7)当期免冠近照4张;

(8)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9、公司全体员工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均应及时知会公司行政人事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婚姻状况;

(3)诞生子女;

(4)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10、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立即被除名,并要求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11、报到程序包括: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新员工入职试用合同》;

(2)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接受入职培训;

(4)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受聘者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公司行政人事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12、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从入职之日起算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对于特殊的岗位(如高技术含量或高业务资格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试用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13、试用期内,新进员工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公司,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14、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15、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16、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17、入职引导人帮助:

(1)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

(2)入职引导人的职责:

a、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

b、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

c、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

d、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附件:

1、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表

2、招聘面试流程

3、试用转正流程

人事制度案例篇9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人事制度案例篇10

1.薪酬的含义

薪酬作为等价交换的结果,包括员工由于为某一组织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获得的各种经济回报形式。

根据是否能以金钱来衡量,分为两种类型:经济性报酬和非经济性报酬。经济性报酬:工资,津贴,奖金和各种福利等。非经济性报酬则不能以金钱的形式表现,如参与决策的机会,较大的职业发展空间,良好的工作氛围与工作环境等。

薪酬≠工资≠报酬,在现代分配制度中,对人力资源实行的是工资制,对人力资本实行的是薪酬制。报酬强调的权利,薪酬强调对等。

薪酬=岗位工资+年终奖+人力资本持股+职务消费+福利补贴

2.薪酬的构成: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所具备的工作技能,能力或资历,而向员工支付的稳定性报酬。

基本薪酬变动取决于三因素:

1)社会经济发展导致基本生活费用的变化,如通货膨胀;

2)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

3)技能,能力的增加,或由此引起的职位升迁。

可变薪酬:根据员工是否达到或超过某一事先确立的绩效标准而浮动的报酬。绩效标准既可以是员工个人绩效也可以是组织绩效或是部门绩效。

作用:

1)对于组织提高效率;

2)实现组织目标;

3)加强部门协调。

福利:国家福利和组织自愿福利。我国法定福利项目包括法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法定休假等。

组织自愿福利:企业年金计划,补充的健康保险计划,心理咨询服务,子女教育补助等等。

3.薪酬的作用

员工方面:

1)提供经济保障;

2)产生激励。

组织方面:

1)吸引和留住人才;

2)控制经营成本。

社会方面:薪酬构成了全社会的可支配性收入。薪酬水平的高低决定整个社会的消费水平,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如果薪酬分配不公平,则引发社会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4.薪酬设定的主要制约因素

内部因素:

1)本单位业务性质与内容;

2)组织的经营情况与财政实力;

3)组织管理哲学和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组织分配思想,价值观,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和制度的土壤。

外部因素:

1)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关系与竞争状况;

2)地区及行业的特点与惯例;

3)当地生活水平;

4)国家的有关法令和法规。

5.薪酬管理及主要内容

薪酬管理服从于企业的经营战略,要为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持;薪酬管理不仅是让员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还要引导员工的工作行为,激发工作的热情;给员工发放工资只是薪酬管理最低层次的活动。

薪酬体系的确定:

1.确定制定组织基本薪酬的基础:

(1)职位薪酬体系以及工作本身的价值来确定基本薪酬;

(2)技能薪酬体系

(3)能力薪酬体系;

2.确定薪酬水平:是组织支付给各职位,各部门或整个组织的平均薪酬水平,薪酬水平决定了外部竞争力;结合市场竞争和组织能力,来决定采取领先型,追随型,滞后型还是混合型的薪酬水平政策;

3.确定薪酬结构:同一组织内部不同职位或不同技能等级所获得的薪酬之间的相互关系。

薪酬形式一般表现为基本薪酬,可变薪酬和福利。薪酬构成是指薪金报酬的各组部分在薪酬总体中的结构和比例。

特殊群体的薪酬:需要根据不同员工群体的工作特性制定不同的薪酬方案。

薪酬管理政策:薪酬成本控制,薪酬预算,薪酬沟通等问题。薪酬调整是指企业根据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变化,对薪酬水平,薪酬结构和薪酬形式进行相应的活动。薪酬控制是指企业对支付的薪酬总额进行预算和监控,以维持正常的薪酬成本开支,避免给企业带来过重的财务负担。

6.薪酬管理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

1)外部公平性:不低于同一行业,同一地区或同等规模的不同组织中的类似岗位;

2)内部公平性:同一组织内部不同岗位所获得的薪酬应该与所作出的贡献成正比;

3)个人公平性:与其他人获得的薪酬具有可比性。

激励原则:按贡献分配,实现真正的公平。

竞争性原则:组织提供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经济性原则:必须考虑企业的支付能力,尽量控制劳动力成本,在竞争力,激励性和经济性之间寻求一个平衡。

合法性原则:最低工资规定,反歧视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7.薪酬管理的地位与作业

薪酬管理对整体的组织具有管理的作用:

1)薪酬管理是管理者人本管理思想的重要体现;

2)薪酬战略是组织基本战略之一:一个组织有许多子战略:市场战略,技术战略,人才战略等,其中的薪酬战略作用:

1)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2)对各类员工的积极肯定;

3)合理控制企业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

4)谋求与员工共同成长;

5)薪酬管理影响组织的盈利能力。

薪酬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环节的关系:

1)薪酬管理与工作分析的关系;

2)薪酬管理与人力资源规划的关系;

3)薪酬管理与招聘录用的关系;

4)薪酬管理与绩效管理的关系;

5)薪酬管理与员工关系管理的关系。

人事制度案例篇11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尚未恢复者;

(2)被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__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五、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工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人事制度案例篇12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师资管理,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不断收集、积累教师业务资料,便于教师教科研水平的考核,充分发挥业务档案在对教师进行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师业务档案主要收集和记载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形成的主要成果材料(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科研论文、专著、译著、教材等以及对这些材料的历史评价、专家的学术鉴定材料、图片等)。

(三)对教师业务档案的认真收集、整理是加强教学、科研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因此,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二、业务档案收集

(一)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各系(院、部)应建立健全业务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制度,材料要全面、完整、准确,各系(院、部)的业务档案由教务员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管理。

(二)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教师在任课、进修、观摩教学、改革教学方法、教学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外语状况、学术水平鉴定及出席有关会议重要记录等材料。

(三)对归档材料要验证真伪和完整与否,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红色笔填写。

三、业务档案材料的管理

(一)对材料收集整理是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征集材料向档案转化的重要步骤。业务档案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1.教学活动:包括任课、进修、观摩、改革教学方法、更新教材、改进实验方法、设备、措施等。

2.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应邀讲学,国内讲学或学术交流,学术任职等。

3.科研活动:包括科研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的登记;项目的立项运作及完成情况。

4.外语状况:包括译著、译文、文摘及业余外语进修班结业水平登记。

5.业务上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

(二)对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利于考核、考查材料的准确程度及学术价值。

(三)业务档案的使用,要确定阅档人员范围,建立业务档案传阅制度。

四、业务档案管理体制

(一)由教务处主管,每学期初由各系(院、部)及教务处整理上学期的档案材料,及时归档。

(二)教务处要经常检查各系(院、部)业务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及使用等工作情况,以便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人事制度案例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学院章程,规范学院人事管理,保障学院各类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依法办学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第三条学院教职员工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学院根据需要合理确定教职员工总量和教职员工比例。

第四条学院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设置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决定机构和岗位名称、目标任务、岗位任职条件以及岗位的类别和等级。

第五条学院人事处是人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全院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具有事业单位编制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七条学院新聘用教职员工,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第八条公开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各学系、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向人事处申报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人事处进行审核,报经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二)人事处收集和初步审核应聘材料,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按照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名单报上级人事部门。

(三)完成上级人事部门和人事处规定的程序后,由人事处办理入职手续。

第九条学院内部岗位人选进行竞聘上岗,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方案;

(二)公布公示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条学院内部岗位竞聘工作在学院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原则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条学院教职员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学院与教职员工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新进教职员工与学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见习期)原则上为12个月。

第十四条教职员工在学院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学院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教职员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学院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学院人事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学院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39;人事关系终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学院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员工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教职员工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教职员工应当按照学院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五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教职员工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教书育人,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五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教职员工违学院规章制度的,学院责令其改正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合同义务的教职员工追究违约责任;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学院可变更其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的;

(七)一学期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教学事故,或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发生重教学事故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律的。

第二十八条处分分为警告、箭、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箭,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二十九条教职员工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可以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教职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执行,实行学院绩效工资方案。

第三十一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条学院及其教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教职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三条教职员工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七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教职员工与学院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教职员工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六条负有学院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三十七条对学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职员工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违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九条人事处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制度案例篇14

根据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一)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制作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在材料形成之日起1个月内按要求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并履行移交手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归档材料。

(三)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联系制度,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本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成套材料必须头尾完整,缺少的档案材料应当进行登记并及时收集补充。

(五)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或材料上的姓名、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党时间等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材料形成部门应当重新制作,补办手续,或者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审改(或出具组织说明)并加盖公章。形成干部档案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

(六)干部人事档案原件存正本,复制件可存副本。证明、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单位、复制日期,并加盖材料制作部门单位公章或干部人事关系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或20开型(长260毫米,宽204毫米)的公文用纸,材料左边应当留有20-25毫米装订边,字迹材料应当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八)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到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认真审查鉴别,对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

对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行登记,在接收之日起1个月内放入干部本人档案,1年内整理归档。

二、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鉴别归档工作,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严肃认真地进行。

(二)凡收集的材料,在归档前必须经过认真审查、鉴别,符合要求的才能归档;

(三)未经鉴别,任何人都不得擅自销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得私自将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归档或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材料;

(四)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必须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及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必须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五)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他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织处理。

(六)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要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七)凡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归档或从干部人事档案中撤出材料,必须由专人把关,对比较重要材料的取舍,应请示主管领导。

(八)经鉴别应销毁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进行登记,履行批准手续后方可销毁。

(九)鉴别工作应纳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正常业务,应随时或定期进行。

三、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整理工作做到真实、完整、规范。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配备齐全相关设备(切纸刀、打孔机等),使用标准的档案卷夹、类号等文具用品,确保档案整理工作质量。

(三)严格执行分类、编排、修整、打印、装订的档案整理程序,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

编排有序,层次清楚;

技术科学,修补完整;

目录清楚,打印工整;

两边对齐,装订美观。

(四)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人员应认真、仔细,不得折皱或损坏档案材料。对不符合标准用纸的档案材料,要进行裱糊或折叠、剪裁等技术加工。

(五)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人员不得私自涂改、抽取或伪造档案材料,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档案材料。档案整理后,要认真复核,合乎要求方能入卷。

(六)每两年对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一次新材料的补充和整理工作。对整理后的档案,经认真核对后,方可入库。

四、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对外提供使用。有下列用途之一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查借阅。

1.干部考察、任免、调动、政治审查、组织处理、入党、出国(境)、退(离)休、工资待遇、治丧、制作档案副本等组织人事工作;

2.办理案件;

3.办理社会保险、公证;

4.经批准进行的编史修志、撰写大事记或人物传记、举办展览或纪念活动。

(二)除组织人事部门因工作需要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和借用上级和同级干部人事的&39;档案。除办理案件外,查借阅单位只能查借阅人事关系在本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任何人不得查阅和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的部门须派两名正式中共党员干部,持《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六)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一般只能摘抄。特殊情况需要复制的,须事先在《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中列出需要复制的材料明细,并经批准方可复制。

(七)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时,不得喝水、吸烟、吃零食,应保持档案整洁;

不准拆散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画圈、批注、污损或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八)干部人事档案一般不予外借。因治丧等特殊情况确需借出使用的,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地必须在借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归还,外地必须在借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归还。借出使用的档案和摘抄、复制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准无关人员和干部本人翻阅。

(九)持有《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但审批手续不完备,未写明查阅理由,查档人不符合规定,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档案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提供查阅。

五、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应随着干部管理权限的变化及时转递。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接到干部任免、调动或管理权限变动通知后,应在30天内将调出的干部档案转给新的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

(二)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经过严格密封,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严禁将干部人事档案交干部本人自带或公开邮寄。

(三)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要严格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整理装订成卷,材料必须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将材料分批转出。

(四)转递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按规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转递单》,并详细登记转递情况。凡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要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入历年的干部档案转出名册,以便查找。

(四)接收的干部人事档案,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归档入库;

对个人自带的档案,档案管理部门有权拒绝接收。

(五)对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逾期一个月未见回执退回,要及时发函、发传真、电话催取,以防丢失。回执退回后,将其贴在转递通知单的存根上。

(六)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要认真查找,确实查不到干部下落的,凡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移交干部原籍档案馆保存。

(七)干部因病去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干部生平归入干部档案;

五年后将死亡干部档案转入同级档案部门保管。

六、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一)在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借用及日常工作中,必须检查核对档案,干部名册应与档案相符,干部档案目录应与干部档案材料相符。

(二)接收干部人事档案时,看是否属于本部门管理范围;

看单位、姓名、职务是否相符;

看档案内容是否与档案转递单开列的材料项目相符;

看有无不需归档的材料;

看档案材料是否完整齐全,整理装订是否符合要求。

(三)转递干部人事档案时,一要清点材料,整理装订;

二要注销档案名册,注明转出去向;

三要办理转递手续。

(四)接待查阅档案时,档案的取出和收回要清点材料,以防丢失。

(五)每半年检查一次借出档案退回情况,逾期未还者,要及时催回入库或补办续借手续。

(六)每半年按干部名册核对一次干部档案名单,管人与管档相一致,杜绝有人无档或有档无人的现象。

七、干部档案保管和安全保密制度

(一)专设干部人事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设施要达到防火、防盗、防蛀、防潮、防光、防高温等“六防”要求。

(二)要保持库房的清洁和库内适宜的温湿度要求,库房内不得存放除档案以外的物品,严禁在库房内吸烟,档案库房要随时关好门窗,下班后要注意切断电源。

(三)档案实行专人保管,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不得代管库房钥匙;

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对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的,应视情绪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提供干部的全面情况和涉及其他重要问题的材料,不准携带干部人事档案进入公共场所。

(五)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形成的销毁材料不得自行处理,须经档案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登记,统一销毁。

(八)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及其在本单位的直系亲属的干部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组织指定有关部门专人保管。

八、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通报制度

(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须在新任职干部任命通知下发后1个月内,按照标准完成新任职干部的档案审核和转递工作。

(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对报送的档案要逐页逐项核对材料,保证各类材料完整齐全、手续完备、整理规范、信息准确、无错装材料、无涂改材料。如档案材料有涂改的,应先对涂改情况和原因进行了解核实,并向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做出书面说明放入档案十类中。

(三)拟报送的干部人事档案需做到材料分类准确、排列有序、目录清楚,技术加工和装订符合要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办理转递手续前,要将审核情况及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在《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单》说明,经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后装入档案十类中,才可办理转递手续。

人事制度案例篇15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人事制度案例篇16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从事质量活动的有关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并对其提出分层次的录用与培训要求,从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持续地运行。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从事质量活动的管理,执行验证和特殊工作人员的能力的要求识别及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的控制。

3、职责与权限

3.1管理部

负责对从事质量活动的人员进行能力识别,对人力资源进行控制,会同品管部、生产部、市场部等有关部门商讨培训和确定培训的要求,汇总《年度培训计划》并按其组织实施。

3.2各职能部门

负责编制本部门员工《岗位描述书》和新员工入职要求,并根据需要提出招聘申请与《年度培训计划》,品管部、市场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有关知识讲课,并参加考核工作。

3.3总经理

负责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岗位描述书》,审批职工入职要求、《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以及审批《招聘申请表》,并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部负责人力资源的控制。

4、2、岗位能力的识别

4、2、1、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经理的入职要求。

4、2、2、各部门经理制定本部门各类人员的入职要求,并根据工作岗位和任职条件填写《招聘申请表》,包括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简历等,经总经理审批,作为录用职工的依据。

4、2、3、人员录用由总经理批准后,管理部实施招聘工作,招聘时统一发放《招聘登记表》,并交下述材料:

a)学历、职称证明、b)个人简历、c)身份证复印件

4、2、4、管理部审阅《招聘登记表》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面试,合格者由管理部发放《员工登记表》进行登记,新进员工必须培训。

4、3、培训计划制定、审批与实施

4、3、1、各个部门根据需求于每年末或年初会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职工素质等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实施。

4、3、2、管理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会同品管部、市场部等商讨培训考试、考核具体工作。

4、3、3、公司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训合格人员、在公司已获上岗证的特殊专业人员为讲师,必要时聘请外部专家授课或选派人员到外培训。

4、4、培训对象和内容

4、4、1、管理人员

以质量管理基本知识、iso9000族标准,本公司的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为教材,组织学习,使之懂得本公司质量体系的结构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并掌握本公司的相关质量体系程序运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作业人员

对执行人员(从事执行的技术人员、转岗人员、新进人员)培训质量活动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规范和作业指导书为教材,技术人员逐步开展统计技术运用的基础知识培训,以适应公司生产之需。对新进人员培训以公司简介、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目标、规章制度等为教材。通过培训,使他们树立质量意识,法规意识和完成本职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检验人员

培训重点是完成任务所需的测试和检验的方法、技能,以相关质量体系文件、规范、标准等为教材。

4、4、4、特殊岗位人员

a、内审员、驾驶员等按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派出外训。

b、关键工序人员培训,以作业指导书为主要内容。

人事制度案例篇17

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真实记录,对于教师工作的考核、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工作调动、岗位培训、奖励惩罚等都有着重要意义。建立完善的教师档案管理制度,搞好教师档案立档工作,是教务科的一项基本工作。它可以帮助学校全面地、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的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为了加强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师业务档案由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业务情况登记表两部分组成。

二、《基本情况登记表》、《历年进修情况登记表》、《来校后历年任课情况登记表》、《著作、专业活动情况表》、《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等相应部分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务科审查。

三、《业务水平及教学效果分析表》中各项内容应于期末放假前填写完毕,再交由项目组负责人、教务科及主管校长签字后存档。

四、教师工作调动后,由所在单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本校提取业务档案,并填写业务档案登记册中相关内容。

五、教师业务档案每人一本,实行专柜存放,,由教务科负责保管,教师确因实际需要查阅档案或修改相关内容时,应有教务科人员陪同,但考评部分不得修改。

六、业务档案主要内容

1、个人简历、业务自传。

2、每学期担任的主要教学工作、班级管理工作记录。

3、每学期的教学水平及效果。

4、每学期的年度考核结论及相关数据。

5、进修、考察、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学习成绩、学历证明等。

6、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各种论文、课件等内容。

7、参加各级教育科研课题及研究情况。

8、个人参加或指导学生竞赛情况。

9、指导学生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情况。

10、公开课、优质课竞赛获奖情况,学习听课情况。

11、校内其它兼职工作情况。

七、教师业务档案管理的一般要求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具体由教务科长负责进行搜集、整理和组织鉴定、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属于永久性保存的材料,应确定专人保管,档案的存放应设专柜。

2、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教师可到教务科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业务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拆卸、污损或圈点、划线、加字涂改等。

3、整理业务档案要做到系统、完整、准确,要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

4、教师调动,业务档案即寄往调入单位,以便于全面、妥善安排工作。

八、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1、由教务科制作统一的教师业务情况系列表格,负责教师业务档案收集、整理,由领导审核签字后将电子与纸质版集中向教务科归档。

2、纸质归档材料要求用深蓝或黑色钢笔填写,书写字迹工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

九、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与查阅

1、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集中统一管理。

2、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存档后,不得擅自改写或变更。

3、新进教师,应于报到后一周内建立相应业务档案。调离或退休教师,应按档案管理条例办理移交或处理业务档案。

4、教师可以在教导处查阅和利用个人的业务档案,教师业务纸质档案原则上一律不借出,如需借出,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人事制度案例篇18

入职手续

(一)证件必须经人事部门确认新进人员核准聘雇应依下之规定向公司人事部办妥下列手续方能入职:

1、个人半身彩色免冠近照二张、

2、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持临时身份证者应在有效期内补交正本)、

3、近期个人身体健康证(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

4、个人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入职人员必须填写入职登记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

(二)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人事部的培训,熟悉公司相关制度

1、新入职员工报到后,人事部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日常工作生活中应遵守之事项进行入厂培训、

2、人事资料建档:员工之人事资料由人事部门于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建妥人事资料并存档保存(包括电脑档案)、

3、新员工之工作分配:员工报到后依上级主管之指派分发工作,由人事部将新员工介绍给所属部门主管,由其安排工作并进行上岗前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变更),行政人事规章制度。

(三)晋升:公司全体员工晋升机会均等。

(四)试用期间:所有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1至3个月(特殊岗位例外),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表现突出者或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试用期,管理制度《行政人事规章制度》。

离职手续

(一)如果在试用期内无法适应工作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公司将随时终止劳务关系。

(二)试用期满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由公司领导核准后交接完毕方可离职。

(三)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并交所在部门主管审批后由人事部转交公司领导审核并存档、

(四)经公司领导批准离职人员须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员工交接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名、部门主管签名(证明其所有工作事项、物品移交完毕)后在门卫处等待,由财务部核实交接表无误后领取工资。

(五)所有离职人员领取工资后不得再在本公司内食宿。

(六)特殊情况的离职人员,做特殊处理。

奖惩制度

奖励:对改善管理、提高品质质量有重大贡献者、严格控制成本、

对节约开支有显著贡献者、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卓有成效者、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检举违纪违规人员、揭发行为者、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业绩突出者,对以上表现突出的员工由各部门主管提报,经公司领导评估后,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物质奖励、特别加薪或者晋升等不同形式的奖励。

处罚:对违反公司制度,将依据违纪情节给予罚款、警告、记过或合并处分,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且屡教不改者将给予开除处分。

凡违反劳动纪律、住宿规定、就餐规定、门禁制度、安全卫生守则、玩忽职守者,视情节轻重及有无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处以上款所列相应之一处罚。

投诉制度

公司任何员工都享有投诉的权利,投诉的方式为:

1、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直接上司或者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进行处理或上交。

2、将意见口头或者书面交至人事部,由人事部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至公司领导。

人事制度案例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自己。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五章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奖罚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总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总公司人事管理和办公秩序制度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1、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查;

2、罚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职、降级。

人事本部应随时对职工进行考核,发现符合工资降级的情况时,随时提出书面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对职工进行考核时,将以处罚情况作为主要依据之一,提出不称职的各级领导岗位人员和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人员的名单,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给予降职、降级。

第十章待岗

第七十一条为加强企业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总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岗:

(一)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由于不胜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岗者;

(二)无部门接收者;

(三)本岗位30天以上没有工作任务者。

(四)参加长期脱产培训期间。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按擅离岗位处理。

第七十二条职工待岗,应先由所在部门写出书面意见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协调后仍无法安排岗位时(征得工会同意),填写《待岗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待岗职工接到(待岗通知书》后,应立即办理好交接手续,脱离工作岗位。待岗期从人事本部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三条待岗职工由人事本部统一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待岗职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活动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四条人事本部应组织待岗职工进行转岗培训,培训合格者由适当的部门聘用上岗,不合格者仍继续待岗。

第七十五条待岗期间,工资按待岗工资计发,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大病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办理。

第七十六条待岗职工可申请调离本公司。待岗职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复岗通知书》,即为解除待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人事本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由没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和驻外机构遵照执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人事制度案例篇20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按行政、教务、学生、后勤四个部门进行签到考勤,分别由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具体负责。行政部门包括校领导、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保卫科、基建科、电教网络中心、科研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会等人员;教务部门包括教务处、学前教育系、语言文学系、艺术系、美术系、基础教学部等人员;学生部门包括学生处、班主任、公寓管理员等人员;后勤部门包括后勤处及水、电、维修、清洁等服务人员。

各部门要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考勤制度,主管考勤领导要对本部门的考勤工作负全责,安排一名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

2、学校每月统计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各部门考勤员必须于每月1-5日将上月出勤情况汇总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处。人事处依据各单位考勤记载核发教职工工资、校内津贴。如发现有考勤上报不实的,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考勤主管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如发生较大考勤责任事故(主要指无故不及时上报考勤情况、职工旷工1天及以上或病、事假7天及七天以上隐瞒不报等),要扣发考勤员当月50%校内津贴。

3、人事处要加强考勤制度的检查落实,要协同当日值班人员不定期抽查各部门、单位考勤管理情况,发现问题要作记载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二、请假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无故脱岗而影响正常工作。教职工因病因事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要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手续须报人事处备案。

2、教职工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相关住院手续。连续请病假者,应连续交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得一次请假而长期休养。

3、一般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处长或处室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中层干部请假半天以内需经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需经校长批准。

4、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习或业务培训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在请假前由本人安排好工作或课程,不得无故耽误学生课程。

5、职工探亲假处理办法如下:

⑴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与配偶、父母亲异地居住,可以享受探亲假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报销路费。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职工享受探亲假,也要办理请、销假手续。

⑵已婚教工夫妻两地分居,每年可探配偶一次,假期30天。

⑶未婚职工探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准假一次,假期45天。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6、教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出示结婚证,可请婚假7天,晚婚的(男25周岁及以上,女23周岁及以上),婚假为15天。

7、需向学校写出申请,产假为90天;晚育的(女方24周岁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女教职工流产,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两周,7个月以内流产休息四周。在分娩前提前请假的&39;,从请假之日起,计算产假总时间。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8、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请7天丧假,家居外地的来往旅途所需时间,可按事假对待。

9、教职工因疾病需要治疗或经医生诊断需要休息的,经同意后可休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有效病休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财政列资职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病假在连续两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⑵病假超过连续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校内津贴停发。

⑶病假超过连续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开始按下列标准执行: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校内津贴停发;

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校内津贴停发。

⑷经医院诊断的绝症病人,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

⑸教职工因工负伤的,病假期间工资、校内津贴照发。除经运城市伤残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外,伤愈者必须按时上班,并按上班人员考勤并核发校内津贴。

财政未列资人员请长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以下办法执行:

⑴编外人员病事假半个月以上者,停发工资、校内津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者,编内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两个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编外人员予以辞退。

⑵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工资正常发放,校内津贴停发;超过规定的天数同以上病事假处理办法。

10、教职工因私事可酌情请事假,但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15天;如超过15天,扣发第13个月奖励工资。教职工请病假两天以上从第三天起,事假一天以上从第二天起每天按10元标准扣发校内津贴;旷工半天扣发50元校内津贴,超过三天扣发全月校内津贴。

11、教职工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者不计发补助。

12、教职工未经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擅自离职人员,作旷工处理;擅自离职一个月后不返校的,按自动离职处理。各部门应及时将擅自离职人员报告人事处。隐瞒不报将按较大考勤事故追究单位领导及考勤员责任。

13、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根据处分情况,分别给予下列经济处罚:

⑴受全校通报批评的,扣发一个月校内津贴;

⑵受警告处分的,扣发两个月校内津贴;

⑶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四个月校内津贴;

⑷受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校内津贴;

⑸受到记大过处分,扣发十个月校内津贴;

⑹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按处分后的职级发工资并扣发一年校内津贴。

三、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即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学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和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受聘人员总数的15%。

(三)考核标准

1、优秀: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师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出色地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综合量化测评分在90分以上,且排名在前15%以内。

2、合格: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背师德表现,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综合量化测评分在70分以上。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基本适应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或有轻微违背师德和违纪表现。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上。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居下游,或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程序,造成严重事故;或存在搞有偿家教等严重违背师德要求的行为。综合量化测评分在60分以下。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应确定为不合格:

⑴学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达5天以上的;

⑵学年内因教育教学事故等受通报批评的;

⑶实际完成工作量达不到聘任要求,又拒不接受安排其他工作的;

⑷违反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⑸学年内受到行政、党(团)内纪律处分的。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学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前一学年度被告诫的人员,在后一学年度仍表现不好的,不再给予告诫期,即定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职务、职称评聘、奖惩、晋升工资等的主要依据。

1、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具有被聘任的资格;连续2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被聘任的资格;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推荐参加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2、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调整工作岗位;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低聘;连续3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

3、教职工在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发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调整工作、降职、低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解除聘任合同,将其工作关系转入市人才服务中心;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

4、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四、节日奖、年终一次性奖、单位负担50%补贴、福利等的发放办法

1、节日奖(教师节、春节)

编内人员:当年确定发放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编外人员:按编内人员发放标准的一半计发

2、年终一次性奖(第13月工资)单位负担50%补贴部分

仅发放财政列资人员,办法为:当年应发数额÷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3、福利部分(含端午节、防暑、中秋节、春节等)

⑴端午节、防暑、中秋节福利:从2011年起执行编内、编外人员统一标准,发放之前在岗的享受,不在岗的不享受。

⑵春节福利:仅发编外人员,按100元标准发放,具体为:100÷12×当年实际在岗工作月数

五、人员聘用制度

1、正式人员聘用按上级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编外人员聘用由用人部门依据人员编制缺员情况,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的需要,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各部门领导原则上不应聘请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为本部门临时工。

聘用程序为:用人部门申请→人事处审核并报请分管领导批准→本人填写编外人员聘用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人事处长审核签字→分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聘用表交人事处存档。

六、进修学习制度

1、自20__年7月1日起,具有本科学历且来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且来校工作五年或具有本科学历来校工作满八年的教师可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

2、进修时间累计半年、回校工作满两年或进修时间一年以上、回校工作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进修。

3、自20__年7月1日起,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严格执行报考审批程序,否则学校不予承认。

4、各教学单位当年报考人数应控制在本部门教师总数10%以内。

5、行政兼教学人员应回到对应部门申报。

6、行政编制人员报考,应该选择假期学习的形式,学习期间每学期可以享受二周学习假,超过学习假学习的停发5个月津贴。

7、教师报考硕士研究生,20__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报销学费三分之二、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__年7月1日之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5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4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3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2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1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8、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20__年7月1日之前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学费全部报销、住宿费按450元/年报销、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20__年7月1日以后报考人员,取得学位后按以下标准报销:选择假期学习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报销学费80%;选择半脱产学习且能完成全部教学工作量的报销学费50%;选择全脱产学习,1年以内报销学费40%、1年以上2年以内报销学费30%、2年以上3年以内报销学费20%。学习期间住宿费450元/年、路费按一学年两个学期各一个来回报销运城至进修所在地往返车船费。

9、教材费、考试费自理。

10、编外人员申请攻读研究生,原则上以全日制统招形式为主,学校不负担任何费用。毕业愿回校工作者,按照当年引进人才有关规定办理。

11、教师进修考研申报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系(部)签署意见→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分管校长、校长批准→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学校与读研教师本人签订协议

12、报销读研费用工作流程

相关报销单→携带硕(博)士学位学历证书、读研协议书到人事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计财处审批。

七、退休制度

(一)凡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干部和工人,不需本人申请或征得本人同意,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到月办理其退休手续。

(二)学校原则上不办理提前退休。

(三)退休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干部,可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

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l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③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人,应该退休。

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②从事高空(如架线电工等)、高温(如司炉工等)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本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④因工致残,经地市级医院证明,并经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认定其出生日期。认定的原则是:

1、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认定其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

2、凡居民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五)退休后的待遇

1、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之次月起,按退休人员管理,享受退休生活待遇。退休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和保留津补贴(全额)。退休费以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的比例计发。

2、由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教师到龄退休后,因承担的学期教学任务尚未完成,不能离开工作岗位者,在该学期内,所任课时按相应职务在职教师发给课时酬金。

3、符合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条件的人员,经市人社局批准,退休费比例可提高5—10%,但提高标准后的退休费,不得超过本人原标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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