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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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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有效地规范政府行为,显著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同时降低行政成本。什么样的单位工作制度才算是优秀的呢?这里整理一些单位工作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单位工作制度篇1

一、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单位工作制度篇2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本着帮助照顾好老干部,努力发挥老干部余热的精神,结合我休养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老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是不能忽视的一支力量。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我党一贯传统,是四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安定团结、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环。

第二条要教育好广大干部职工,对老干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树立敬老爱老的风尚,妥善照顾好老干部,使他们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条建立离退休老干部领导小组,开展争党“五好老干部”的活动、聘请老干部参加本单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老革命的特长为职工上党课,担任人生导师,结合实际,每月组织有益于社会事业、有益于健康的学习、娱乐活动。

第四条休养所按有关规定为老干部提供阅读文件、订杂志、报刊,建立阅览室和老干活动室,为老干部提供了学习娱乐条件。

第五条逢重大节日,市领导、民政局领导及老干部管理人员,要看望和慰问老干部。

第六条每半年由休养所领导向全体老干部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听取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三、生活待遇

第七条医疗保健。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卡片。为老干部办好医疗保险。老干部住院期间,市领导休养所要去探望。

第八条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政治待遇不变,福利待遇从优的原则。

四、参观、考察、学习

第九条老干部参观考察。

第十条参观、考察坚持个人自愿,出发前应进行体检,集体外出时,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有医务人员前往。

五、经费开支

第十一条按规定提取部分老干经费,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尽量不超支。

第十二条活动经费用于老干部办公用品、文体、学习费、考察、工具费及其它开支。

六、加强领导

第十三条要把老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民政局领导每季听取一次老干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老干部日程管理服务工作,由民政局和休养所共同做好老干部工作。

单位工作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注册成立时间:20__年11月25日

第二条本俱乐部定名为:南京一动足球俱乐部(缩写为:NJYD)

第三条本俱乐部宗旨是“强身健体,增强体质,丰富生活,团队合作,开发潜能,展示激情,弘扬足球文化,共同创造辉煌”。同时培养优良品德和顽强拼搏的意志,促进友谊,促进团结,努力将足球队树立成一支素质过硬、技术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的“一动”之师。

第四条球队规则:团结、友爱、互助;有正义感、使命感;强硬的纪律性、组织性。按时参加训练,积极参加比赛,齐心协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1、委员会

(1)责职:为俱乐部决策与权力机构,负责俱乐部的比赛训练、后勤保障,对外联络、拓展工作、资金管理、人员调整、日常运营等。

(2)成员:吴芳

2、领队

(1)责职:对外联络、拓展工作、组织会议、协调工作

(2)成员:管权,朱骏

3、队长:

(1)责职:安排比赛、训练、处理日常工作

(2)成员:管权

4、资金部

(1)责职:筹措、使用、管理资金。每季度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成员:朱骏

5、比赛部

(1)责职:安排比赛阵容,场上人员调换

(2)成员:于洋

6、信息部

(1)责职:建立和维护网络,记录球队的发展历程

(2)成员:常鸣

8、后勤部

(1)责职:安排队员的饮水,提供、保管足球、器材等

(2)成员:__峰

第三章队员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1、入会

(1)入会条件:热爱足球运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服从组织、自觉履行俱乐部会员义务。

(2)入会程序:参加第一次俱乐部活动时,交纳训练比赛资金,每年收取一次。(50/人)20__年1月正式实行。

2、队员权利和义务

(1)向领队及队长提出建议。

(2)球队领队及队长等决议的选举及被选举权。

(3)有权监督球队的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4)有权要求了解与公开球队财务情况。

(5)有权参加足球队各项活动。

(6)有自由退出的权利,应向队长提出说明。

3、队员义务

(1)遵守足球队的规章制度,服从足球队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认真进行足球训练和比赛,积极参加全部的俱乐部活动。

(3)自觉分摊训练或比赛中需要的费用。

(4)维护足球队声誉,积极参加足球队活动。

(5)富于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清楚自己在球场上的最佳位置并忠于职守。

(6)为改进和发展足球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7)球员联系方式改变时,应及时通知球队。

4、球队纪律

(1)参赛队员每场训练前应提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比赛应提前30分钟到达场地。

(2)训练及比赛要认真自觉,缺席球队活动必须事先向球队领队或队长请假。

(3)要求所有队员在场上应时刻谨记自己的位置职责,积极与队友相互配合和协助。球队是一个集体,不应擅离自己的位置导致防守漏洞和队形混乱。

(4)要求所有队员绝对服从队长对上场、换人及场上位置的统一安排,有任何对上场、位置及阵型、战术等安排的异议,应在赛前或中场休息的时候提出,在进行了集体讨论的情况下,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没有进行集体讨论的情况下请服从队长安排。

(5)比赛时遵守赛场规则,不得与裁判、对方球员发生冲突。

(6)不得在网上发布不利于球队和交友群团结的言论。

(7)保持严于律己,宽于待人,永不服输的精神。

(8)没有请假,无故不参加球队通知的比赛,训练者,视情况而处罚:

a、一次无故不参加球队活动者,将以警告处理。罚款10元

b、二次无故不参加球队活动者,将以停赛处理。罚款20元

c、三次无故不参加球队活动者,将以自动离队处理。罚款50元

d、迟到罚款5元。

(9)球队每次活动将电话通知。

5、求队进程

(1)平时每周的`训练。

(2)每月一次的比赛。

(3)根据俱乐部的资金,适当的聘请专业教练,提高球队技战术水品。

(4)根据俱乐部的资金,适当的组织俱乐部成员聚餐,娱乐,提高团队团友谊。

(5)根据信息部对每次训练,比赛中活跃的成员。在年底的员公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鼓励。(按照信息部的记录为准)

(6)根据信息部的记录,每年聘选出,最佳后卫,金靴奖,最佳助攻王在大会上进行表彰。

6、退役

(1)会员到达一定年龄后,或离开本公司俱乐部为正式退役。

(2)退役后进入“名人堂”,队服号码保留。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七条俱乐部活动经费主要来源是队员训练比赛上缴资金及社会企业赞助。

第八条本俱乐部建立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造成的事故和伤害,发起与赞助单位与俱乐部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的解释权属本俱乐部的委员会。

单位工作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由县会计中心统一负责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六条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二章单位财务预算管理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的统一标准设置。

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采购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开发区固定资产管理小组鉴定,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开发区的有关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区批准或者备案。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由开发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开

发区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开发区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二)撤消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三)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核准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开发区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

第四十二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局务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单位工作制度篇5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单位工作制度篇6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下同)的编制,应根据生产产品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性质、生产工艺操作指标、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危险特性、安全措施等要求编写该产品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为产品安全生产的操作依据。同时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资料发放管理,定期修订完善。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规定

编写要点如下:

1、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及审批程序。

2、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的要求。

3、明确对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要进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及人员资质的要求。

4、明确对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定、修改或补充完善的要求。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编写要点如下:

1.1明确岗位或工序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物化性质、质量规格,指标要求,特别是安全指标的要求。

1.2明确岗位工艺技术指标及操作参数,如物料配比、成分、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

1.3明确标出带有控制点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1.4明确阐述生产原理及工艺流程。

1.5明确生产设备,装置的规格、型号、尺寸、能力等。

1.6明确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和劳动环境的安全规定。

1.7明确生产开车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8明确生产运行操作(含设备、设施)、维护和巡回检查方法。

1.9明确停车、紧急停车、异常情况应急处理的操作程序和处置方法。

1.10明确岗位操作应急预案的要求。

1.11附则(应急救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等)。

2、特殊情况下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鉴于化工生产过程中有几个环节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并具有普遍性。因此,将以下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几种情况(正常运行、开停车、紧急停车、检修)的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提出来,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进行增加或删减。另外,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等生产工艺过程除应满足化工行业一般的安全管理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对该生产工艺的相关要求。

2.1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如下:

2.1.1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任务和正常操作程序的要求。

2.1.2明确各项安全规程执行的要求:

2.1.2.1明确对检验规程(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的要求。

2.1.2.2明确生产装置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关键管道、阀门、设备等更换周期的要求。

2.1.2.3明确仪器、仪表定期检查、校准的要求。

2.1.2.4明确装置运行中跑、冒、滴、漏的安全、环保处置的要求。

2.1.2.5明确安全防护装置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检验的要求。

2.1.2.6明确受压容器安全管理要求。

2.1.2.7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要求。

2.1.3明确操作记录管理要求。

2.1.4明确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等)。

2.1.5明确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下的管理要求。

2.2开、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如下:

2.2.1明确编写开、停车方案的要求(时间、进度、实施方案、职责及责任人员等)。

2.2.2明确岗位人员培训的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新工艺培训等)。

2.2.3明确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管理要求(检验、存放、使用等)。

2.2.4明确装置周边环境的要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临时装置拆除、装置内外场地平整清洁等)。

2.2.5明确生产装置(设备、管道、阀门、仪器仪表)开、停车的管理要求。

2.2.6明确配套公用工程(水、电、汽、气、冷等)的管理要求。

2.2.7明确职业安全卫生及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要求。

2.2.8明确关键设备、设施、自控仪表等的防护要求。

2.2.9明确防雷、防静电系统的管理要求。

2.2.10明确仪器、仪表校准的管理要求。

2.2.11明确消防器材的管理要求。

2.2.12明确通讯系统的管理要求。

2.2.13明确备用设备的管理要求。

2.2.14明确应急情况下的处理要求。

2.2.15明确中、长期停车,生产装置进行动火检修,排空、置换的处置要求。

2.3紧急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如下:

2.3.1明确发生各种紧急情况(包括:工艺或设备的异常情况、公用工程系统的异常情况、停水、停电、停汽、停气、发生火灾、爆炸、物料大量泄露及水灾、大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的处理要求。

2.3.2明确各类事故的上报程序。

2.3.3明确消防器材及救治用品的配置要求。

2.3.4明确各岗位操。

3、交接班管理制度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根据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3.1适用范围。

3.2引用标准。

3.3交接班要求及内容

3.3.1接班准备(含提前到岗,穿戴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班前会议,检查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等);

3.3.2交班准备(含填写好设备运行、生产情况记录,工具备件清点数量,工具摆放有序、整齐,资料归好,做好卫生等);

3.3.3交接班内容(含上一班生产工艺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一班的任务,技术措施要求,工具备件数量,设备运行情况,有无事故及处理情况,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及通知等)。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规定

3.4.1五交(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交各种设备、仪表运行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项)。

3.4.2五不交(生产情况、设备情况不明,特别是事故隐患不明不交;原始记录不清不交;工具不齐全不交;岗位卫生不好不交;接班者马虎,不严格不交)。

3.5考核

3.5.1人员要对___接;

3.5.2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

3.5.3交接班要签字;

3.5.4交接班记录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4、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4.1生产装置。编写要点如下:

4.1.1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等)。

4.1.2明确安全装置及报警装置。

4.1.3明确控制系统的要求。

4.1.3明确异常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含超温、超压、断电、断水、防火、防静电、防泄漏、放空等要求)。

4.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4.2.1明确固定动火区域和禁火区域的划分。

4.2.2明确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4.2.3明确禁火区动火规定。

4.2.4明确动火的审批。

4.2.5明确动火的等级划分:

(1)特殊危险动火;

(2)一级动火;

(3)二级动火。

4.2.6明确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前的分析取样规定、分析时间规定。

4.2.7明确动火作业证的填报要求及管理规定。

4.2.8明确动火作业的规定要求。

4.2.9禁止动火作业的规定要求。

4.2.10明确动火作业完毕的现场清理规定。

4.2.11明确各级动火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人;

(3)动火岗位工段(班组)长;

(4)动火监护人;

(5)动火分析人;

(6)各级审查批准人。

4.2.12明确动火分级终审权限规定。

4.2.13明确动火分析执行标准。

4.2.14明确动火作业的其它规定。

4.3消防组织与实施。编写要点如下:

4.3.1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4.3.2明确消防组织及职能。

4.3.3明确消防培训要求。

4.3.4明确消防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设施、仓库等,进行严格管理。

4.3.5明确消防器材的配备。

4.3.6明确消防预案及演练。

4.3.7明确发生火灾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处置。

4.4其它消防安全规定。编写要点如下:

4.4.1明确企业的禁烟规定。

4.4.2明确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规定。

4.4.3明确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材料的规定。

4.4.4明确更衣室不得存放易燃液体和易燃气体的规定。

4.4.5明确消防通道内、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和堆放物资的规定。

4.4.6明确高压线1.5倍间距内不得构建易燃、易爆仓库、厂房和装置的规定。

4.4.7明确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项目,必须对研制的每一个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同时报安全(消防)部门批准。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批。

4.4.8明确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戴化纤织物的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子的规定。

4.4.9明确汽车库、物资仓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4.4.10明确对生产、使用氯气、煤气、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乙炔气、氧气、氢气、光气等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氢气站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执行。

单位工作制度篇7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食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干部员工生活环境,使之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员工食堂必须全力保证镇人民政府的公务接待用餐,确保干部员工早、午、晚餐供应,并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努力保障干部员工加班工作用餐。不得对社会闲散经营。

二、政府食堂应奉行服务第一、顾客至上的宗旨。树立为干部员工服务高于一切的思想,把提供优质饭菜和优良服务作为食堂人员的天职。

三、机关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食堂经营者享有对食堂公有资产的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维修的责任。损坏的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防止资产流失。

五、食堂工作人员须定期参加体检,确认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干净。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六、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餐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平时存放在消毒柜中;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七、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八、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必须确保正规购买渠道,以确保食品质量。不得采购、收藏、使用、销售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炒菜用油必须使用火炼油。

九、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员工就餐时间,早餐7:2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十、镇直部门在接待工作中要按照热情、大方、周到、节约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十一、食药监办需定期对食堂卫生和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不卫生和变质食品,需及时督促整改,若未能限期整改,将进行处罚。

十二、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干部员工用餐应做到吃多少,盛多少,不浪费一粒粮食,自觉做到“光盘”行动。坚持文明用餐,打饭时自觉排队。

单位工作制度篇8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应各部门、各分公司的商品采购。

2.单项采购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公司规定的限额标准(一次性采购20__元,单件采购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当上报采购部审批。

3.低于限额标准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及管理办法,遵照财务借款与报销办法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

采购部是为组织实施采购活动而设立的专职机构及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集中采购;

2.组织由公司拨款的大型采购活动;

3.受各公司的委托,代其组织采购事宜;

4.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5.拟定公司采购政策;

6.管理和监督公司采购活动;

7.审批管理进入采购名单的供应商资格;

8.审批取得公司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

9.拟定并调整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采购范围的限额标准。

三、采购方式管理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标和单一来源。

1.凡纳入公司采购计划资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实行公开招标。

2.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公开招标时间长、费用高,不能达到节约的目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货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3)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2)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的时间才能完成或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4)有特别要求的。

4.采购的货物符合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弹性较小,售后服务好,经总经理批准可采用询价议标采购。

5.下列情况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或供应商拥有专利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标的;

(2)因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等一致性和兼容性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四、物资采购审批程序

1.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包括下列主要步骤:

(1)编制公司采购预算;

(2)编制并批复公司采购计划;

(3)确定采购方式;

(4)订立及履行采购合同;

(5)验收;

(6)结算。

2.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按以下要求报送:

(1)采购计划的报送。

各品牌经理报送采购计划时,填报《采购计划表》(以下统称《计划表》),本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采购部一份。采购部对《计划表》进行审查,财务中心把关,并于2日内将审查意见(附《计划表》)送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报送的月份执行计划,应是本月已经确定要购置且采购资金已经落实的项目,按规定应办理审批的采购项目,应办理审批手续。

(3)没有审批手续,不能下达采购月份执行计划。

3.采购部要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对采购清单审核无误后,确定具体采购方式。其中,属于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采购部按要求统一进行采购。

4.合同内容一经确定,采购单位应将合同草案的有关文件报采购部。采购部收到合同草案经财务中心审批后,方可签订合同。

5.购合同订立后3日内,采购部应将合同副本报财务中心备案。

6.采购部应对合同履行时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或终止的.,采购单位应将变更或终止的理由及时书面上报采购部。

8.资金划拨程序:

(1)供应商供货完毕,采购部填报《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以下统称《申请书》),持《申请书》、《质量验收报告》和合同及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所要求的全部文件副本,向财务中心提出资金支付申请。财务中心的主管领导,根据合同、《验收单》和《申请书》等必要的结算手续,审核无误后,按公司《财务支款及报销办法》支付款项。

(2)应急采购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可由采购单位先行采购,但应在采购活动发生之日起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五、监督管理

1.采购部应当加强对公司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是:

(1)采购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有无超计划或无计划的采购行为;

(2)采购方式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有关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报采购部备案;

(4)采购执行机构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完成采购任务;

(5)采购合同的履行和采购资金支付情况;

(6)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2.采购部和财务中心共同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所有合同应通过财务中心核准。

采购单位在履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单位工作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建立财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使其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门是财务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分为六大类,包括会计档案管理、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资金档案管理、预算档案管理、日常往来文件、决议档案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中每部分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类。

第二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的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

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它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附表、附注和文字说明,其它财务报告。

4.其它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余额调节表、其它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第四条每月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专人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档案依据分类,分别保存,凭证按月整理保存,次年初将本年账簿存档。

第五条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档案柜由专人负责分类整理,档案柜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

第六条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有特殊需要,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凭证上涂画,不得拆封、抽换会计档案。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设置会计档案查阅登记清册,及时登记查阅人或者复制人的姓名、部门、日期、查阅内容、归还日期等。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25年、永久5类。

第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对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的会计档案名称、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集团总裁、财务总监在会计档案销毁册上签署意见。

3.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销毁会计档案,财务总监与董事长办公室人员共同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公司总裁。

第十二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独立抽出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十三条计算机电子财务文档,原则上应当打印出书面会计档案进行保存,同时刻录成光盘进行备份保管。

第十四条公司分立,会计档案由分立后的一方统一保管,另一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有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移交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法交接手续。

第十五条公司合并,原单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公司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财务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三章年度会计报告及审计资料管理

第十八条年度资料包括年度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这些报表及资料应依据时间、类别分别由专人保管。

第十九条年终报告、审计、验资报告应长期保存,分别装订,注明名称、日期等。如公司内部单位或股东等需要查阅或复制,

第二十条年度报告及审计资料原则上不予外借。需经公司借阅审批流程批准,资料保管人需记录发放或借出时间、姓名、部门、数量等,并由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资金类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资金类档案包括资金日报、资金周报、资金计划,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资金台账、融资台账、员工薪酬信息等方面。

第二十二条资金类档案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分类保管。

第二十三条融资台账信息记录须完整,因融资业务而签定的合同及协议必须将原件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资金类档案的管理应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第五章预算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预算档案包含月度、季度、年度预算与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等,涉及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性支出等方面。

第二十六条预算档案按年度分类保管。年度预算应永久保存。

第六章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决议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分为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及外部财务文件两大类。其中内部往来财务文件包括各子公司、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发放的文件,包括“内部请示报告”、“内部通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外部文件包括公司同外单位之间的所有国、内外往来文件。

第二十八条日常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内容进行分类保存,如内部规章制度,审计往来文件等等;外部往来财务文件应依据往来单位进行分类存档。

第二十九条公司内部往来财务文件或外部财务文件亦需依据时间顺序存档,以年度为限,以前年度档案需另行存放。

第七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条依据集团合同管理规定建立合同台账,进行合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按合同性质进行分类保存,编制合同清单,每季度清理一次,如有遗失、毁损,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可在财务部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借出查阅,须按公司借阅审批流程,经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以影印件借出。

第三十三条合同文档须指派专人负责。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经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后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单位工作制度篇10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

7、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业务项目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12、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代理人到财务部部领取“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预计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

3、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4、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5、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

6、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7、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8、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9、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10、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11、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12、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0、进行成本费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单位工作制度篇11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及各项目部物资的采购工作,为规范采购部的部门管理行为,管理依据,管理标准,做到“非人管人,制度管人,流程做事”的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采购工作。

第三条权责

(1)采购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2)采购部有权根据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和提出处理意见。

(3)项目部及公司各相关部门具体执行此制度的要求。

第四条材料计划

1、材料上报:公司及项目部的所需材料均需按照标准版本上报至公司采购群,由总经理审阅批示。在无特殊批示后视为同意采购。其他形式均不认可,视为无效计划。材料上报日期按规定日期上报,不按时间节点上报材料(领导特殊批示的除外),视为无效计划。在材料相关标准不确定就上报,视为无效计划。为统一采购以节省最大成本,现将材料上报做如下规定:

2、计划类别

(1)材料总计划。

(2)月度材料计划。

(3)周材料计划。

(4)急需材料采购计划。

(5)特殊材料计划。

3、具体计划及时间节点说明

(1)材料总计划:指项目部接到工程后,项目部制作出该工程所需材料名称,数量,规格,标准,要求,做出计划,动工前10天上交采购部,采购部接到总计划后,进行材料的比对,做出市场分析,制定出材料内部计划.做出材料价格资金预算。提前寻找供应合作商,出成本表。采购部经理合理分配采购人员的对接工作。

(2)月度材料计划:每个月25号到30号,项目部根据倒排工期的情况,根据时间节点,上报次月材料需求计划给采购部,采购部根据此计划,联系供应商,制定出材料价格,同时对大型材料做到提前考察价格,核算加工周期。做出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每月1号到5号上交财务,做到有计划支付。如果项目工期短,能够在当月完成的,只需上报材料总计划,不需要上报月度计划。

(3)周材料计划:指以四天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项目部上报近期的材料,材料上报时需按预算编制的科目编制上报需求计划。周六提交周采购计划,周日、周一完成询价并提交询价表;周二前一般材料进场,大宗材料,加工类材料,甲定类材料,附样品类材料,不明确类材料完成定价、采样和确定进场日期。周二提交周采购计划,周三、周四完成询价并提交询价表;周五前一般材料进场,大宗材料,加工类材料,甲定类材料,附样品类材料,不明确类材料完成定价、采样和确定进场日期。

(4)急需材料采购计划;指项目部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购买的材料。项目部电话说明急需类材料的购买的具体原因,通知采购部经理、总经理,经批准以后,采购部方可进行采购,及时补报材料计划。

(5)特殊材料计划.有总经理签字特别批示的材料,按需求日期优先购进。

第五条材料采购

1、材料询价

针对材料计划,对应负责的采购员在拿到材料采购计划后,首先明确相关材料的具体型号数量和具体要求。仓库有的材料优先应用到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在与项目部确认好最终的相关要求后开始询价。本着“货比三家,物美价廉”的原则,对询价供应商数量要求至少三家以上。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1)采购员在询价时,原则上可以找任何满足条件的供应商询价,但针对询价中供应商随意找人代替或者顶包,对相关责任人每次500元处罚,并承担相应责任。

(2)在询价单中,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随意增大或更改来锁定某个供应商或者谋取个人利益,对相关责任人做开除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所有采购人员不得向供应商泄露公司信息或机密,不得将物资的底价或竞争方的信息透露,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的处罚。

(4)针对材料价值一万元以下,五千元以上或者单项过千的出具询价单由采购部经理审批同意后购买;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材料出具询价单后由预算部领导核实,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询价单必须货真价实,发现弄虚作假,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采购部经理对其负责抽查落实,公司抽查。

(5)询价单针对材料,不针对个人或项目,可共享使用。针对询价单的时效性,一个月之内,在价格无变动的情况下同一种材料无需再出具询价单;

(6)针对签订合同的长期供货商,在询价时优先考虑;针对开具专票的供应商,在询价时优先考虑;针对厂家源头类供货商,询价时优先考虑。

2、材料对比

(1)材料价格确定后,数量较大的材料与预算清单材料价格对比,发现材料价格差异大或高于预算价格时,有询价单的在询价单上注明,签字时进一步说明,没询价单的要首先上报领导。

(2)材料数量较大的材料,累计数量超过预算量时,协助项目查清原因并上报领导。

3、材料采购工作

(1)样品确认。由采购员联系供应商提供多家相应样品,由项目部或者甲方确认。在样品确认后,项目部更改或取消,造成损失的由项目部负责并向总经理汇报,采购部协助退货或退至仓库。

(2)甲方指定材料。指定材料由采购部和项目部一起向总经理汇报,包括价格和付款方式等问题。在总经理批复后按相应采购流程购买。

(3)采购员在供应商样品确认后上报询价单批复,由采购员与之签订合同(公司统一版本)。合同要求保密,在合同中必须注明单价、材料型号及发票的类型和开具发票的时间,资料完善,合同的其他具体要求按公司制度执行。

(4)针对材料采购,采购员需在4天的采购周期内完成一般材料采购,未进场的,首先由采购部经理询问延迟进场的原因,并催促尽快进场,对进一步未进场的材料,每项对采购员处100元罚款,并随时间的延长进行累计。若因其他部门的原因导致采购计划落后而延误交期的,采购部门不以受到处罚;若因其他部门申报清单出错,并没有及时变更导致采购错误的,采购部不以受到处罚;若因生产中,材料清单发生临时变更未及时给予通知导致采购错误的,采购部不以受到处罚。

(5)针对大宗材料,加工类材料,甲定类材料,附样品类材料,采购员需在4天的采购周期内完成材料采样,询价,结合项目部材料使用情况制定出进货时间,结点.未能按时供货的给与100元处罚,对于项目上剩余材料过多,或由于变更造成材料剩余,由项目部负责,采购部协助办理退货或退仓库手续.

(6)采购材料的价格。针对采购的材料,采购员需对材料价格负责。在审批过程中或在以后查核中明显高于现市场价20%的,一次性罚款500元;高于现市场价30%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累计3次以上或此项累计罚款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对工作安排作调整。在采购过程中对价格下降做出巨大贡献的奖励100-1000元.若因生产进行中出现的突发采购计划,采购部应尽力保证以‘为公司节约成本的理念’进行采购,若在急需的采购中价格略高于市场价的,公司采购部应以实际情况考虑,不对采购人员进行惩罚。

(7)采购材料的数量。采购员需根据项目上所报计划来确定采购数量,原则上不得大于项目上所报材料的数量标准(砂石料或者砖等地材因凑车增加数量的经项目部确认同意后的除外)。在项目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数量弄虚作假,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购员弄虚作假,每次处200元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是供应商弄虚作假,采购员首先要通知供应商本批次货物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部分经济处罚。

(8)采购材料的质量。采购员需根据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来确定采购质量,在项目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质量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查明原因后如是采购员弄虚作假,每次处200元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如是供应商弄虚作假,采购员首先要通知供应商退货或更换,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部分经济处罚。

(9)材料进度跟催。由供应商送货材料,加工类材料等有送货周期的材料,采购员需及时跟进,掌握送货进度,保证工地正常施工。

第六条材料入库

(1)每个项目部由公司指定具体的材料收料员,每一项材料入库必须由收料员本人验收,及时开具相应的材料入库单;收料员不在场时,由他指定相应人员临时验收入库,后期本人核实无误后开具相应的材料入库单。不能滞后采购部的单据手续工作。

(2)相关资料务必货到资料到,资料要真实有效,,对随货带去的材料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统一随材料交付材料员保管,资料不全的由收料员向采购员通知补全,后期项目部丢失的,采购部不在负责,由项目部自行解决。相关的资料一定是厂家盖章或者供应商盖章,否则视为无效资料,需重新提供。

(3)项目部对验收后的材料数量和初步的材料质量负责。收料员接到材料到货通知后,对应清单数量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做出记录,需要测量的进行测量,同时对材料表面质量进行初步检测,需要通知技术员的有技术员检测,无异议,在清单上签字或开证明,材料清单或收据上必须有章或供货商签字,否则视为无效票据,再办理入库手续,有异议的由采购员协调退货或其它方式处理,原则上后期发现材料数量不对或者损坏的情况由项目部负责,采购部协助解决。内在质量问题有采购员,项目部,供应商共同分析,协商解决。

(4)收料员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和质量开具入库单,采购员根据实际验收的材料数量和质量与相关供应商结算。

(5)采购部单据按预算编制材料分类初步统计与预算量对比,做出预警,给项目及领导提供参考依据.

第七条材料账款

1、材料预付款及定金

(1)针对部分材料需要预付款的情况,采购员尽量采用预付款方式,预付款时手续要齐全(手续见财务制度),减少个人借款,却有需要通过借款的方式,在公司统一版本的借条上面需要写明钱数,借款项目部和用途(如能写清楚单价数量也要写明)。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如借款金额大于或者等于十万还需要董事长签字。签字完成后交到财务部。

(2)借款需要在财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冲减,具体要求见财务部规章制度。

2、对账支付

(1)每项购买的材料应和预算编制对应由采购员详细的记录购买时间、材料数量、型号、价格、供应商名称、付款方式、是否开具发票及发票类型;采购部统计人员对相关材料对应计划按实际货单做出详细统计,做后期对账核帐使用。

(2)相关签字手续

(3)个人报销

针对由采购员个人报销的材料单据,采购员应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包括小票,微信截图等。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4)供应商转账

针对由财务部直接转账的材料单据,采购员应根据其开具的发票准确的提供相应的收款帐号,因帐号提供错误而延迟支付的,针对情况,由供应商或者采购员承担相关责任。严禁将供应商的款项报销个人等挪用公司款项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每次处100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5)供应商挂账

针对挂账支付的材料单据,采购员填写单据时应写明挂账单位(与开具发票单位一致,其他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财务部说明)和详细的工程名称。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在工地出现退货的情况时,退货单同样需附上挂账单并写明为退货,挂账金额为负数,挂账联为挂账单第3联。采购员每月与合作供应商核对账目一次,确保无漏帐,重帐,错账。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6)供应商挂账付款

在挂账的供应商满足付款条件后,由供应商开具相应的收款收据,采购员在收款收据后粘贴对应的挂账单第二联,执行付款手续。付款采用少付勤付,有采购人员,或财务人员主动通知供应商方式,提高公司信用度,增加挂账额.减少不必要的手续.其他要求需按财务部和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八条剩余物资处理

(1)项目部出现的剩余材料,数量大的由项目部向领导做出回报,同时由材料员提出退货申请,由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退货,并开具退货单,由项目部签字认可,以付.账的由供应商将货款打回财务帐户或以现金退款,具体方法按财务要求办理手续.挂账的,退货单需附上挂账单并写明为退货,挂账金额为负数,挂账联为挂账单第3联。

(2)项目部出现的剩余材料,数量较小的(能退则退),不能退货的材料,由材料员办理退库手续,与采购员一同将材料退至仓库内,按进货价的50%-70%价退出项目成本.

(3)多次能利用的材料,由材料员办理退库手续,与采购员一同将材料退至仓库内,办理入库手续.

第九条其他工作

1、材料售后质保

在相关的材料在购买时,如灯具,机械等需在单据上注明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由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养;在保修期外由项目部和采购部协商解决。

2、发展定点供应商

(1)发展优质供应商,签订联营协议。

(2)尽力做到供应商直接供货到施工现场,由项目部直接验收、入库。

(3)发展联营供应商的数量和质量,坚持每月每个采购员增加一名长期合作挂账供应商,也作为采购部月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合同

采购部的材料合同均采用公司同一版本,采购员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合同一定要注明开具发票的类型和开具发票对应的时间节点。

(2)合同对相关的进场时间,进场质量作出明确的要求,针对要求要有相关的制约措施。

(3)合同相关附件一起准备齐全后申请盖章,附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委托书等,附件上面一定要有供应商的公章认可。

单位工作制度篇12

为确保市政府机关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市政府机关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并认真实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扎实作好消防工作;

二、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和防火机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掌握常规灭火技能,必要时进行灭火演练;

三、禁止在办公室、仓库使用电炉烧、取暖;禁止在地下车库、汽车旁边抽烟、燃放鞭炮和明火作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进入办公区域;

四、经常对要害部位的电源、动力电线、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处理。如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各单位严格管理消防器材和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不得擅自移动、外借和私自带走消防器材;

六、一旦发生火灾,要迅速报警,并及时组织灭火,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事故,各单位要配合消防监督部门查明情况,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依照《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单位工作制度篇13

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学校的经费计划,合理安排离退休人员的全年福利。

二、组织进行离退休人员的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的福利工作。

三、做好离休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四、做好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的慰问工作。

五、离退休人员的福利发放及离休干部、离退休厅局级(含享受)干部的元旦、春节慰问均按年度进行;当年退休人员按经费划拨时间进行发放。

单位工作制度篇14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单位工作制度篇15

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广东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带给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贴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

务必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

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带给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务必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

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补充: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注册信息第3条公司部门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贴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带给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务必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

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0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1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12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3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务必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充:第14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能够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一样意续延的除外。第16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贴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职责等。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能够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1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能够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潜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贴合_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补充:第20条单位与员工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职责,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1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贴合_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第24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25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26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第27条员工每一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第28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单位工作制度篇16

一、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三、职责划分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四、基本内容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三素、一汤。(四选三,自行选择)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8月份期,员工:5.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饭堂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饭堂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人事行政部每星期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晚餐时间:17:30——18:0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按出勤天数计算餐费,有事需请假的员工,拿请假条到人事部报停,否则按全餐计算。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就餐。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d、各车间就餐人数在月初进行统计,将开餐人员名单提交人事部。

五、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六、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监督检查饭堂各工作程序,由李天禄跟踪执行,并将每周情况在星期六上报上级领导。

单位工作制度篇17

根据《会计法》和上级有关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x按上级规定设立兼职会计、出纳人员,负责所有收支帐务,做到依法立帐、正确核算、严格管理。

二、经费管理

1、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实行统一管理,由局长“一支笔”审批。

2、建立健全会议报表制度,财务人员每月向局长报送财务报表及财务收支情况。

三、费用开支报销程序:开支计划请示—局长同意—经办人办理—办公室主任核实—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出纳付款。

1、旅差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到办公室登记,差旅费报销实行每月按规定标准填报一次,办公室主任签字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任何人不得虚报、谎报、否则,将按财经纪律从严查处。

2、文英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赶制的,由办公室在指定地点统一结算,办公室主任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后列支。

3、通讯费:按区委、政府的文件规定标准予以报销,超额部分自理;单位电话费、邮寄费凭正规发票和凭证报销,办公室具体承办。

4、招待费:各种接待,须事前向局长请示,经同意后由办公室主任经手在标准内开支;标准由局长确定。凡不事前请示或超标开支的由经手人自负。

5、小车修理费。小车修理由办公室主任会同驾驶员一同到修车单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须事前向局长请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现金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局长审批后出纳方可借款,公事办完后回单位5天内必须结清手续。出纳员要加强现金保管,严禁现金丢失和被盗,对现金不存银行、私自放在办公室而被盗,后果自负;出纳员不得挪用、贪污公款,不能“白条顶库”,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7、工作人员不准用单位资产等为他人或其它单位提供任何担保。

8、票据管理。__使用的票据一律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专用据。不得白条收款。购买和使用票据必须建立台帐,登记经手人,每月结一次帐据,每年十二月底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项清查使用情况,并将结果上报局长。

9、单位任何经费的开支,未经领导同意,先斩后奏擅自决定发生的费用及白条报销费用,一律不予以审批报销做帐。购买办公物品和生活招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两人以上经手。

10、公共财物管理。财物分为固定财物和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固定财物有小车、办公桌椅、文件柜、保险柜、沙发、茶几、空调机、电话机、饮水机、电脑设施等;日常办公用品有纸、笔、墨水、文具、书籍、电脑打印机耗材等,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负责日常登记管理。每年底由办公室对固定财产进行一次清理。

购置办公用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日常办公用品由各室、股、队提出计划,报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部门领用登记。

单位工作制度篇18

1、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2、一般性发文由办公室起草制发。业务性发文由具体负责该项目工作的科(股)室起草,局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登记编号后报局长或局长授权的主管副局长签发。

3、打印的文件初稿由起草文稿的单位进行校对后,由办公室印刷、装订、发放、存档。

4、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除公文和较大型综合材料、外,一般性简单材料尽可能由各科室自己承担。

5、凡需打印的材料,须经各业务主管局长同意,明确印制数量、完成时限后,交办公室主任转签微机室工作人员办理,并做好登记。微机室工作人员不直接接收需打印各种材料。

6、收到上级机关或交办的公文,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局长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送有关领导或责任部门办理。

7、办公室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8、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9、办公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的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10、文书人员在办公室主任的具体领导下,全面负责文秘工作。业务工作同时接受政府办、档案局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11、收受文件后,一般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批,重要文件由主管常务副局长签批,然后按签批顺序传递、承办。

12、文件收受及传阅要及时,一般性文件两天之内必须传阅完毕,两天之后文件未传完时,文书可直接向传阅人催要。特殊急办文件,办公室必须当时送达相关领导,及时落实。

13、日常文件处理做到收、发、传、归及时准确科学有效。

14、严把印信使用关,发文时必须由分管局长同意,然后由局长签批后才可打印并使用公章,平时使用公章,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常务副局长签字后方可使用,并做好公章使用登记,介绍信使用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15、文书要严格执行借阅,保密等项规章制度。

16、除属名信外,公务信件均由文书拆阅,重要信函,由主任或主管常务的副局长签转。

17、一般业务性工作,各科自行建档保管,重要档案需送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将重大活动、事件、奖励等事宜主动进档,统一管理。

18、年末文件归类做到科学、及时、有序、各类卷分类科学,有利用价值。

单位工作制度篇19

1、保持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填实密封,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2、做好每日清洁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厨房死角,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4、食物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5、调味品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6、及时将剩余食品、原料入冰柜冷藏妥善保管。

7、配备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需要隔夜清除,则加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保持干净。

8、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单位工作制度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

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

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

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

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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