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制度之前,需要对组织或团体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其当前的状况和需求。写实验室管理制度报告怎么写要注意什么?这里给大家提供实验室管理制度报告怎么写下载,供大家参考。
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只供实验室专用,私人不得外借,因公借用,需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并做好借用登记。
2、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仪器设备要建立统一的账册,做到物、账、卡相符,账务清楚。
3、仪器设备陈放有条理,做到防尘、防震、防腐蚀、防火和防盗。
4、严格执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盲目使用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要归档保管。
5、为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整率,负责各仪器的管理人员应做好登记,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6、需要专业人员操作的仪器设备,其他人员未经专业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操作使用。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二.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对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一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四.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五.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器材,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一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
七.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的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原材料实验检测程序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6、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7、内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9、试剂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0、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1、样品流转制度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3、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4、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6、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7、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8、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9、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20、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20、员工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有《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一橱一号(仪器橱号)、一橱一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并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九、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十、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一、目的
为了规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品控部一切检验和试验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化验员必须遵守公司制度和相关的规定。
2、检验程序
2.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2.2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2.3检验过程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振动、噪声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4检测过程中,要按照方法规定进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2.5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试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检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复检。
2.6要认真及时填好质量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专用表格,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
2.7质量记录分为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单、质量监督日报表三种。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2.8分析数据应该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在岗其它分析人员复核(两检制),确认无误算公式以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后,报告给主管。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复核人员对计
2、9主管接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加盖审核章后,由化验员将检验报告单报给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主管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执行国家关于质量记录和文件管理规定,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中控记录一般保存一年,原料和产品分析原始记录、分析检验报告单、一般保存3年。
4、质量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雾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质量记录的使用与管理要遵守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
5、遵守化验室分析检验、试验工作的基本规则。
四、管理制度
1、化验员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检验操作规程,认真负责,杜绝弄虚作假,出现问題追究责任,并按经济责任制相关容处理。
(2)化验数据要事,准确无误,杜绝虚报谎报,要对检验报告结果、数据及结论负责,检验报告要加盖化验专用章及化验员章后,及时上报各部室。
(3)负责对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的化验及检验工作。取样及时,要按取样原则取样,要有代表性,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报送检验报告单。
(4)严格遵守仪器使用记录,掌握本岗位所用计量器具校验周期,及时和主管沟通,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负全部责任,对以上四项标准规定中所出现问题负全面责任,对本岗位安全操作负全责。
(6)遵守和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7)有提合理化建议并享有权利,有拒绝将不合格检验报告单开成合格检验报告单的权利,有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权利。
2、化验员交接班制度
(1)化验人本班取样,争取本班化验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本班不能完成,在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并在交接班记录中说明,同时应在检验原始记录中已做完项目后签字。
(2)在交接班时,应在所用各种玻璃仪器及化验、检验设备完好情况进行交接,玻璃仪器破损,不洁净、数量不符不接,检验设备损坏不接。当以上问题被确认后说明原因方可交接,并在交接班记录中说明,双方签字,交接中发现问题,化验负责人以书面形式上报至主管领导。
(3)本班取样未做,需下班化验,应在交接班记录中说明原因,并口头交待清楚。
(4)下班化验员因特殊原因而未按时接班,上班人员不得下班,导致空岗。
(5)交接班时,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主要容有本班检验项目情况,仪器完好情况、试药剩余情况及本班所存在问题。
3、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化验室取样工具应清洁,无污染,防止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在取样过程中受到污染,取样工具应定期进行灭菌、消毒处理。
(2)化验员所穿白大褂应定期洗涤,特别是无菌服,要随时保持清洁,并定期灭菌,绝不可将无菌副穿出无菌室外。
(3)无菌室应定时消毒灭菌,保证无菌室卫生级别,化验室每班随时清扫,不留死角,保证整洁。
(4)玻璃仪器应保持清洁,保证待用状态,检测仪器更应物见本色,不可有试药痕迹、药品痕迹等出现。
(5)化验室各室操作台,地面不得有试纸、滤纸、试药滴、散落样品等杂物出现。
4、化学药品使用保管制度
(1)化学试剂必须保持标签完整。
(2)一般药品可按元素周期分类或按氧化物、酸、碱、盐分类存放于阴凉通风处,理想温度在3(rc以下。
(3)有些药品要低温存放,以免发生事故,如石油瞇、乙瞇等。存放温度要求在20X:以下。
(4)贵重的试剂和一般药品分开,妥善保管。
(5)易燃、易爆的药品要远离火源。
(6)剧毒药品必须有两人以上保管,并有专柜保存,使用时做好记录。
(7)使用危险药品一定要注意安全。
(8)领用化学药品必须填写“化学品领用登记表”。
5、玻璃仪器的洗涤方法与要求
一般的玻璃仪器先用自来水冲洗,然后用洗衣粉洗洁精等擦洗,在用自来水清洗,最后用蒸馆水冲洗3次。精密或难刷的仪器(滴定管、容量瓶、移液管、垂溶玻璃漏斗),先用自来水冲洗,沥干,用洗液浸泡后,再用自来水冲洗,最后用蒸馆水冲洗3次。
一个洗净的玻璃仪器应不沾油腻,不挂水珠。洗涤后仍挂水珠,则要重洗直达至要求为止。
6、安全管理规定
(1)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应穿着实验服、鞋、帽。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精心操作。
(3)实验人员必须学习安全防护及事故处理知识。
(4)实验人员必须熟悉化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按要求进行实验操作。
(5)凡进行有危险性的实验,工作人员应先检查昉护措施,确认防护妥当后,才可开始进行实验。在实验进行中,实验人员不得掘自离开,实验完成后应立即做好清理善后工作,以防事故发生。
(6)凡有毒或有刺激性气体发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进行,并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实验中不得把头部伸进通风柜。
(7)酸、碱类等腐蚀性物质,不得放置在高处或实验试剂架的顶层。开启腐蚀性和剌激性物品的瓶子时,应佩带护目镜;并禁止用裸手直接拿取上述物品。
(8)不使用无标签(或标志)容器盛放的试剂、试样。
(9)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和其他废物,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排放。酸、碱或有毒物品裁落时,应及时清理、除毒。
(10)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不使用绝缘损坏或绝缘不良的电器设备。不准擅自拆修电器。
(11)实验完毕,实验人员必须洗手后方可进食。并不得把食物、食具带进化验室。化验室禁止吸烟。
(12)实验结束,人员离室前应检查水、电、燃气和门窗,以确保安全。
(1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化验室。
7、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1)对接触的公司商业祕密要采取恰当的安全措施对涉祕文件必须妥善保管。
(2)不得将检化验结果透露给无关人员。
(3)在化验单的传递过程中保证亲自交到接收的相关人员手中,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交。
(4)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的。
(5)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公司的损害。
(6)客户问及公司的秘密时,应予以婉言绝。
(7)有需要参观化验室的外来人员时,需在我司人员陪同下并得到上级授权的情况下才能参观。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管理规则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化学仪器借用制度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教学仪器维修、保养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学生实验室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分析、保存试验仪器用具和出具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试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位置安放试验器具。
3、正确使用仪器,经常维护,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对所委托试验项目要填写委托单,并按委托内容填写派工单交相关组室进行试验检测。
5、为保证试验结论准确,数据真实。试验人员必须排除各种干挠,做到实事求是。
6、试验原始记录应做到详细、整洁,并用钢笔填写及签名。
7、试验检测报告须经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8、试验委托单、派工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
9、仪器与设备应明确责任人,注意维护保养。
10、为满足用户的要求,既有明确分工,同时又相互配合,使其准确及时。
检验工作管理制度
1.检验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通过本公司考核持证上岗。
2.工作时应不少于2人(持证上岗),整个过程应独立完成。
3.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各检验项目的国家标准和本公司制定的仪器操作规程和检验实施细则进行,做好完整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4.检测室内的设备、安全、卫生等应由检测室内部专人管理。
5.非本公司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检测室。
6.当仪器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时,检验人员不得离开,检验人员离开检测室时,照明电及门窗等要关好。
7.在检测室内不得做与检验工作无关的事。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购置仪器设备,均由检测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技术负责人申核,报经理批准,由供应部统一办理。
2.对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验收,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后,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检定周期表。
3.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盒。检验设备检定完毕后,设备管理员应进行设备编号,并根据不同的检定情况,加贴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制订的(绿、黄、红)三色标志,分别表示仪器设备检定结果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状态。任何人不得涂改和撕毁有效标志。
4.主要仪器设备须建立设备使用记录、借用记录和维修记录。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定期检查并存档。经常检查、清点,确保配件完整、齐全。检验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仪器。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安全,用后加罩,以防灰尘。
样品收发管理制度
1.采样人员将样品交收样员,由收样员验收样品。样品的标签上,委托编号是否与样品流转单一致。
2.收样员对样品进行登记,填写检验单,并与样品一并交给检测室主管,做好样品收发登记台帐。
3.任何人不得将样品移作它用,检验完毕后,妥善处理。
4.样品堆放要求排列整齐、有序,各种样品不得混合堆放。
5.丢失或损坏样品,均按检验事故处理。
人员培训制度
1.凡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2.学习专业学习:在自学的基础上,检测室组织集体学习和讨论,或请专家讲座。学习内容主要是专业基础理论、国家检验规范、标准、检定、调试、测试及检验经验交流等,包括新技术、新方法。非专业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计量法、标准化法、法定计量单位、数值修约、术语、电脑知识等。由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室负责人制定学习的计划,报经理批准,然后按计划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外出培训:根据需要在年末填写次年培训的申请,业务室主管编制计划,报经理批准。
3.从事检验的人员通过专业培训或自学互助,经公司考核小组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能从事检验工作。
4.凡从事检验的人员,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技术考核。其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操作技能、检验知识、误差理论、本公司制定的《质量手册》内容等。
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检测室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每月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人员学习有关的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3.安全员应经常检查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5.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6.检测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7.经常保持检测室环境整洁,设备器材摆放整齐;
8.未经检测室主管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犯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并按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9.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清理检测室用品和场地。遇较长节假日应做好检测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的锈蚀和霉变。
10.对违犯有关规定忽视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公司经理报告。
标样室管理制度
1、本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以上,并由专人负责检查每日的温度、湿度,每日记录两次,保证室内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控制仪器的操作使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温、湿度控制装置或改变已有的设置。
2、试件摆放在支架上有规律,试件间距至少保持10~20㎜,试件表面保持潮湿,并不得被水直接冲淋。
3、每个试件都必须标有样品编号标签。取样前必须认真核对编号,避免出错。
4、如发现温、湿度出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负责人,并作好记录。
5、实验人员在本室的停留时间不宜过长,特别是与外界温差较大时,易引起人体不适(尤其夏季)。
6、谢绝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一、分组实验是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观察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每个学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课,亲自动手,认真完成每一个分组实验。
二、实验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设计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注意事项,并认真写好实验预习报告,经教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实验。
三、进出实验室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四、实验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仔细观察教师的示范操作。实验开始时,首先要检查实验仪器、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若发现短缺或破损,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或调换。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五、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同学间要发扬团结友爱、协调一致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完成实验任务。
六、在实验过程中,要积极动手,认真观察,仔细分析实验现象,规范地做好实验原始记录,总结实验现象。重做、补做实验或做规定外的实验,须经教师批准。
七、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及时报告教师,在教师指导下妥善处理。
八、实验后,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清洗有关器皿,整理教学仪器、药品和器材,并按要求摆放整齐。若教学仪器有损坏,须及时报告教师,并按学校有关赔偿规定执行。
九、要爱护实验室里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注意节约水、电、药品和实验材料,没有用完的药品、材料,要放到指定的容器或其它地方存放。严禁将实验器材和药品携带出实验室,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十、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产生的废液,须倒入废液桶(缸)里,严禁倒入水槽,其它废物装入污物桶。集中倒入垃圾箱。下课后,要轮流值日。
十一、实验结束后,根据原始记录和实验现象,按教师要求,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1、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实验前,要弄清楚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应检查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有缺漏、损坏应报告老师。
四、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各组仪器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
五、实验时必须持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按照实验步骤进行操作。要仔细观察现象,如实做好记录,积极思考,分析实验结果,按规定写好实验报告。实验中碰到疑难问题,应向指导老师请教;如发生意外,要及时报告。
六、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在实验中损坏仪器、器具应主动向老师报告。凡不按操作规程而损坏的仪器均应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的,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七、废液、废纸、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应倒入废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随地乱抛或倒入水槽中。
八、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装置,清洗器皿,搞好卫生,关闭电源、水源,经老师检查同意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管理守则
一、仪器要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要建立总帐、分类帐、低值易耗帐。仪器存放要定橱定位,做到帐、物、卡相符。
二、调拨仪器或自购仪器、器材、药品,必须在半个月内开箱验收,并及时入帐入橱,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
三、仪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四、化学药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
五、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六、仪器的借还赔偿,请自觉遵守《借还赔偿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借还赔偿制度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5、仪器室维修保养制度
一、管理人员应熟悉仪器室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类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学生实验完毕,及时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三、管理人员要定时对实验仪器进行维护保养,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对维护保养工作应作还记录。
四、对部分不能及时维修的仪器应分开存放,报请总务部门处理或请专人进行维修。
五、对确认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汇报校长室,经同意后进行核销、报废。
六、管理人员应坚持勤俭办学的原则,对已核销、报废的仪器进行适当处理;如有可能,应作为自制教具材料,达到再利用的目的。
6、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防盗门窗完好无损,室内禁止吸烟,防火设施安全。
二、有防尘设备,保持教学仪器的清洁;受阳光照射一面应拉上窗帘。
三、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四、对学生进行安全使用仪器器材、慎用药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实验的教育和训练。
五、化学药品、易碎物品单独列橱,并进行经常性的`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认真处理。
六、经常清点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定期检查灭火设施。
七、注意用电安全,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八、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杜绝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