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职工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行政领导评议和扣分三部分组成。其中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学校领导评议占40%。
三、教职工民主测评:任课教师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
四、学校领导评分: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包括工会、少先队负责人,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打分测评。
五、在教职工民主测评和学校领导评分两项合计得分的基础上,再按以下几方面实施扣分后,为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扣2分,在县内造成影响记零分。
2、教职工出现违法违纪事件被公安机关处罚,视其情节和影响扣1至5分。
3、教职工由于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扣1至2分,受到县通报批评扣2至5分。
4、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安全事故,责任人视其责任扣2至5分。
5、全学期迟到早退超过五次,超一次扣0.5分,有一次无故旷工旷课扣2分。
6、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有一次扣1至2分,情节严重者加倍扣分。
7、在校内挑拨是非,扯筋闹架视其情况扣1至3分。
8、师生反映的其它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上级有关规定的问题,一经查实,酌情扣分。
六、根据教职工师德考核最后得分,按40%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取够优秀人数。
七、师德考核总分为15分,低于5分者为不合格,其余为良好。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与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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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发展白皮书关于构建优质师资资源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形成学校系统评比框架,促进骨干队伍的建设,形成优质优酬,形成能者、优者多酬的良性竞争格局,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本考核方案力求全面具体地考核教师在校的各项表现,主要原则如下:
①过程结果并重,充分注重学校平时的有月度考核,同时也重视学期结束后的结果考核。
②定性与定量并举,既有量化的分数,也有质性的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情况。
③个人努力与团结合作结合,既看个人成绩,同时也看其与各部门协作的精神与态度。
三、考核对象及比例
1、除校长、书记以外的学校在职、在岗、在编教师。校长、书记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学校教师推荐。
2、学校组织当年申报优秀等次的教师进行考核,综合成绩前10名的教师获得考核优秀称号。
3、年度考核优秀、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按考核成绩4:6分配,综合成绩前4名的为年度考核优秀,后6名为专业技术优秀。上报教育局当年度的考核人员根据教育局下达指标比例按学校考核结果梯次录取呈报。
4、未申报优秀等级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确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师个人根据本人一年的工作情况填写申报表格,向考核小组提交申报表。
2、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评审,研究决定公布参与评定人员名单,并公布。
3、参评人员向全体教职工和评审小组汇报全年工作。
4、群众评议。(投票制)
5、考核小组评议。(投票制)
6、公示。
7、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五、考核项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比办法。
个人成绩:年度师德总分;教学常规总分;考勤总分(4;3:3)占50%。
群众认可占20%。(票选)
部门认可占10%。(票选)
考核小组20%。(票选)
综合四项得分,进行排名票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回避原则。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励
1.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教育局对结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晋级与晋升.
2.对本年度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优秀津贴5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对本年度专技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津贴3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发放证书。
七、义务
待定
八、关于年度考核与专技考核不合格的规定
按学校的章程办理.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更好发挥学年度考核的导向作用,本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根据省市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必须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建立。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2、职责:
校长:全面督促、检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组织领导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对教师的学年度考核工作。
办公室:记录教师出勤情况,汇总行政值班记录情况。
教务处教研室:检查、记录教师教学常规、成绩统计;对教育教学事故按一次一表作好记录。
工会:参加并监督考核工作。
教师代表:参加考核,反馈教师信息。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任教的教师、见习教师。
2、考核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学年相结合;考核指标为德、勤、能、绩。
3、考核程序:自下而上,教研组考评与学校考核小组考评相结合。教研组严格对照《教师业务考评细则》推选出优秀教师,学校考核组在此基础上,根据《学年度考核方案》全面综合考评出优秀教师。
4、学年度考核总评=思想政治(等级)+工作态度(等级)+教育教学业务素质分。最终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考核结果“德、勤、能、绩”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聘用、晋职、评优、岗位选择、待聘、解聘的依据。
6、考核的学年度时间为每学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注: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核、教代会代表测评;工勤人员由人事局进行年度考评,教代会代表测评。
四、教师学年度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德):
考核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关心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关爱学生,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凡受上级任何部门处分、通报批评,出现严重教育教学事故者,学校纪律处分,不参与评优,并视情节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凡属下列行为认定为教育教学事故。
1、教职人员在校内排斥差生,体罚、辱骂或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
2、教职人员在非教学因素作用下泄露考试内容。
3、命题出现重大错误;试卷在传送、保管过程中泄密造成严重后果;考试监考过程中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或不作为而造成秩序混乱、后果严重(中考高考会考出现差错的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考试阅卷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
(二)工作态度(勤):
考核要求:
(1)工作任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热心公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出勤:遵守劳动纪律,不误课,全学年出勤率高,无旷工无事假现象。
责任部门:学校考核组
考核说明:旷课2节视为旷工一天,早读、晚督修缺席四次视为旷工一天;校会,教研活动缺席四次;事假超过一周、病假产假超过一个月,不参与评优;经学校批评教育仍无改变造成严重后果,可评定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
(注: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或停课视为旷课;上课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旷课。以上数量认定按学年累积)
(三)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能)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绩)
考核要求:
详见《教师业务评估细则》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我校住校生的管理,强化生活服务教师的工作职责,整体提升我校的住校生管理水平,特制定工作考核制度。
二、考核方式:
每名生活老师考核基本分为500分,过程考核中以减分方式体现。最后以各人的实际得分评出等第兑现各人的浮动工资,同时以此评价生活老师工作表现,考核方式采用每日必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
三、具体考核内容
㈠师德方面
1、生活老师要能爱岗敬业,爱生如子,全心全意地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
2、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疏导工作,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
3、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树立良好形象。
4、时刻关注学生生命健康,若遇学生生病或遇意外伤害,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情况紧急应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家长,与之取得联系。
5、指导、帮助学生做好洗漱工作及整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的生活自理能力。
此项考核根据各名生活老师的具体表现,在最后考核时采用加分制分别加50分、40分、30分、20分。
㈡出勤方面
1、生活老师原则必须全天24小时在岗。如需外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请假外出,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值周老师在值周期间不许外出。生活老师每天须在规定范围内随时接受考勤,凡考勤时不在一律视为旷职,发现一次减2分,并要求向校长室书面说明情况。
2、生活老师要能按时到岗,包括按时于校、按时赶到分工岗位,否则一律按迟到论处,有一次减2分。
㈢学生管理方面
一、环境卫生
1、学生宿舍里的物品必须做到摆放整齐,统一标准,无杂乱现象。检查中发现有东西摆放不整齐,不按规定摆放均视为杂乱有一例减3分。
2、生活老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管理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上午8点前完成,检查中发现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打扫得不整洁有一例减3分。
3、生活老师要能经常对自己管理的宿舍开窗通风,保证宿舍内无异味,指导或帮助学生定期晒被,考核未做到一例减2分。
二、常规管理
1、生活老师要重视宿舍的安全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水、防烫、防盗等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财物安全保证学校财物不受损失。生活老师当班时间内发生学生人身安全事故,财物被盗、公共财物受损均视为生活老师失职,有一例减5分。
2、周到、细心地照应好学生的休息,睡前必须清点人数,维持好宿舍秩序,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夜间照应好学生盖被和大小便清晨按时叫醒每一位学生。学生规定时间不休息、提前起床、不遵守宿舍纪律均视为生活管理不到位有一例减2分。
3、坚守岗位,与班主任、任课老师、晚辅导教师切实做好时段交接手续,与家长明确接送责任,落实周一学生接送办法,履行周末离校到校签字手续,确保学生安全,手续不完备有一例减3分。
4、值周生活老师对照值周分工和要求,尽心尽职,对值周不力有一例减2分。
一、所有老师都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做到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
二、教师上班期间要庄重、文明,衣着大众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染彩发,不化怪装。与学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在任何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对学生,对家长,对来人都要以礼相待。
三、教师实行全天候坐班制,即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8:00,坚持全天在校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教学和办公。正常上班期间教师有事需离开学校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由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非特别特殊情况杜绝电话请假。(病假一天以上者要出示相关正规医院病例及证明)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杜绝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否则双方均以旷课论处。教师请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0天,否则以自动辞职论处。
教师旷课1节扣款80元,并视情节及后果追究责任。病事假半天以上者中学按50元/天(电话请假60元/天),,小学按40元/天扣款(电话请假48元/天),教师请假按6元/节扣款(电话请假7元/节)。特殊情况电话请假加20%扣款。班主任、跟车老师请假半天以上按月津贴平均值扣款,同时按同标准补贴代职人员,代课教师要上课,不得看自习。
学校指定人员负责考勤,逐人做好各种记录,每周一小结,每月一统计存档,作为工资(兑现和期末考评等依据。
五、教师上课要做到“十不”:
(1)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课堂;
(2)不拖堂;
(3)不带手机;
(4)不接待来人(特殊情况除外);
(5)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6)不坐着讲课;
(7)不在课堂抽烟或酒后上课;
(8)不敲打黑板和讲桌警示学生;
(9)不训斥、讽刺、挖苦、侮辱学生;
(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违规视情节扣本月考评分,并负有关经济责任,直至解聘)。
六、教师办公期间要保持办公室安静,需要交流时要适当放低声音,不得影响他人办公、学习,更不能大声喧哗甚至嬉戏。
七、所有教师都要准时参加每周的教师例会和其他临时性会议或集会,参加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关闭手机。教师上班和例会一律实行签到制。教师例会请假一次扣款10元,迟到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扣款20元。
八、教师休息时间要保持宿舍安静,需要加班不得影响休息,耽误第二天工作。住校教师周一至周五晚上如需外出不得超过21:00返校,双休日不得超过21:30返校,否则门卫不予开门。
九、体育课整节课都要认真上好,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变相“放羊”,但可提前5分钟整队带回教室休息,为下节上课做好充分准备。
十、教职工来人来客要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学校食宿。任何教师不得在校内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辅导,否则予以解聘。
为切实做好学生晚就寝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值夜教师的.教育功能,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
二、值夜教师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三、值夜教师负责管理学生当晚的生活,维持当晚的纪律,处理当晚学生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值夜教师在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妥善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五、值夜教师检查工作要勤要实,发现外来不法分子要积极斗争并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值夜教师要认真填写好值夜记录本。
七、值夜教师要负责当晚的值班室、休息室的卫生清洁工作,早上离开时要关好电灯、风扇、门窗等。
八、值夜教师若不能参加当晚的值夜工作,须提前告知相关巡查领导,以便学校告知安排。
九、值夜教师的表现列入教师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