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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 黎民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篇1)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200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200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年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30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90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年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福利管理制度,使福利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化,特修订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和下属各门店所有正式员工及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提请总经理批准执行,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福利项目

第四条:公司有以下福利项目:社会保险、优秀员工奖、有薪假期、年资津贴、通讯津贴、出差补贴、学历津贴、文体活动、教育培训。

第五条:社会保险:凡公司员工均可办理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第六条:年终奖励:凡在当年12 月31日前为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含试用期)的正式任用的员工,

公司将根据全年综合考核成绩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励,具体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等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会议决定另行文通知。发放标准为:

年终奖:当年最后一月所在岗位基位工资÷12×当年实际工作月

下列人员不得享受该年度的年终奖:

(1)为公司服务不足三个月的;

(2)在年终奖发放之日前离职的;

(3)年度有旷工记录或有重大违纪行为的(指单次罚款超过¥100元的);

(4)当年缺勤10天以上(不包括有薪休假时间)或事假超过3天及以上的;

(5)停薪留职未上班的(停薪留职后又上班的其未上班日期按缺勤计,套用上条办理);

(6)年终考核不合格的。(销售业绩连续三个月没有达标且没有明确改善者)

第八条:有薪假期: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期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年法定的节假日共11 天。其中元旦1 天(1 月1 日)、春节3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劳动节1 天(5 月1 日)、中秋(农历8月15日)、端午(农历5月5日)、清明1天和国庆节3天(10 月1日、2日、3 日)。

(一)、有薪年假(每年的元月份统计上年度的员工出勤情况。有薪假为全薪,下同)

(1)为公司服务一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年假2天。

(2)以后每增加一年加1天有薪年假,以内最多可享受有薪年假5天;10年(含)

至可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含)以上可享受15天。

(3)有薪年假可留在业务不繁忙时由公司安排休假,原则上须一年一次性休完,特殊情

况须经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4)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对职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2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5)不得提前休有薪年假(即不得在本年度内休下年度的有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休有薪

年假。

(6)休有薪年假方法: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按《考勤制度》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

(7)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因特殊情况,请事假累计3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1个星期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二)有薪婚假

(1)员工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含试用期)且办理结婚手续的(以三个月内的结婚证为

准)可享受3天的有薪婚假。

(2)请婚假须提前15天请假。

(3)休假后一周内结婚证到相应考勤管理人员备案。

(三)带薪产假

(1)在本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的员工怀孕(属正当结婚的)分娩的(凭出生证或准生证)

可享受有薪产假45天(其中产前15天)。晚婚或难产或早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

(2)公司满试用期的男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申请享受3 天陪产假,但事后须提供结

婚证与出生证原件方可。陪产假须在妻子预产期一周内申请休假,逾期作废。

(3)公司女员工在怀孕初期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备,以利跟进其工作保护安排。

第十一条:年资津贴:凡为公司服务累计满一年及以上的所有员工,公司将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在员工月薪资中,发放20元/年的服务年资津贴,以奖励忠诚于为公司服务的员工。

第十二条:通讯津贴:公司根据岗位员工工作沟通的实际需要,按照不同职等和岗位实际需求,按月补助移动通讯费用。

第十四条:出差补贴: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出差或调驻外地(工作地外,以市级区域为标准,即市外),公司按日计发一定标准的伙食、住宿、交通津贴。具体规定参照《出差管理办法》之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六条:文体活动:

1、根据业务工作量,公司将不定期的组织举行羽毛球、乒乓球比赛、唱歌、演讲、知识竞赛等比赛项目,根据情况对比赛项目设立奖项,作为公司文化与团队建设的一部分(门店由行政部发起,店长负责执行)。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地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优秀员工、门店的联谊交流(座

谈、聚餐、旅游等)活动,以加强团队管理建设。

3、传统节日或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或公司的庆典活动,公司将适当地组织娱乐活动、发

给员工节日礼品或贺金,使大家拥有“家”的气氛与感受。

4、公司总部与各门店,在每年的春节前组织安排员工春节联欢晚会,让员工感受“家”的气

氛与节日氛围。

5、公司各单位可在每季组织举行一次员工生日会,给当月(以身份证号码为准)

过生日的同仁发放由公司领导签字的生日贺卡、生日红包和精美的纪念品。公司给予员工生日活动经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支出(含蛋糕、总经理签名贺卡、礼品等)。公司各单位的当月有其它文娱活动安排的,也可与生日会同时举行。

6、各门店也可将公司提供的月全员聚餐费用申请外出烧烤、爬山等安排。

7、各门店员工可利用门店包厢,组织营运员工的唱K活动:(1)门店每月可组织营运各班次员工集体免费唱K一次。限定唱K时间为3小时。(2)员工唱K时间为:周一至周四11:00-21:00时段内的一次消费,若员工唱K时间超过3小时,则按当时时价开始计算消费。(3)员工唱K时严禁携带酒类饮品进入包厢(免费唱K时不允许饮酒,以免影响上班),不可携带亲属/亲友前来参加唱K,并严禁与其他顾客或同事发生冲突。(4)每个部门最多申请2间包厢作为员工唱K时使用。(5)需参与员工唱K的部门需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上交店经理处签核,并呈报总部培育处负责人核准后方可。(6)员工唱K的包厢,可由门店经理酌情赠送果盘3份及以下,小食6份及以下,并无限量提供茶水。其余消费比照正常消费计算收费。(7)在特定时期(如暑假、寒假、各类法定假期及忙档)时,不可申请员工唱K。公司给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5元的活动经费,由财务管理此经费,由总部开发培育处负责组织安排此活动经费的使用。门店或总部其他需支取此经费的,须向开发培育处书面申请,并经总裁批准方可。

第十六条:教育培训:培训员工是公司给予员工最大的福利,接受培训是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将免费培训员工岗位工作需要的各项工作技能,与提升员工综合素质的内容,并将培训考核与应用结果作为员工任用的主要标准。

1、公司鼓励和提倡员工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夜大、函大、

电大等学历教育或技能培训,公司也将尽可能的根据员工自身的实际需要,开发和和提供更多的脱产、半脱产培训项目和机会,也强烈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内训、外训课程,以有助于员工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让员工和公司一起进步和成长。

2、凡员工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经报备培训处人力资源部,同意后,自费学习并取得有

效证书(非学历证书)的,学习内容适合现任岗位需求,能提高自己管理和专业技能水平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70%。学习内容与现任岗位不匹配或暂时无岗位可调整的,公司报销其学费的30%。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培育处人力资源部修订,报总裁批准执行,修改、废止按同程序运作。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福利待遇是集团在岗员工除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的报酬,是集团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集团自身经营情况而定。

第四条集团本部正式员工适用于本制度,集团各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本公司福利制度。

第二章

第五条福利待遇的种类集团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集团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第七条集团根据自身经营条件设置的福利项目包

括:节庆福利、假期福利、生活福利、培训福利、工会福利及补充养老、医疗计划、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福利。

第三章

第八条法定福利

(一)社保保险

1、集团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员工试用期转正后,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办理,缴费起始时间为员工入职日期。

3、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集团上年度经营状况,结合西安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由人力资源部每年对集团员工统一进行调整。

(二)取暖费、降温费

1、发放标准:按管委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当年相关文件执行,如未发文明确,将参考省政府当年文件标准执行。

2、发放方式:按月与工资合并发放。

第九条补贴福利福利待遇的标准

(一)节庆福利

1、每逢元旦、春节、中秋节、劳动节、国庆节、端午节,为集团员工发放过节慰问品。

2、标准为元旦元/人,春节2000元/人,中秋节300元/人,劳动节及国庆节分别500元/人,端午节300元/人。

3、每年3月8日,为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4、每年6月1日,为有14岁以下儿童的独生子女员工发放300元/人。

(二)假期福利。

集团为员工提供国家法律规定的假期福利,具体享受内容及休假方式见集团《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

(三)生活福利

1、餐费补贴

(1)集团为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免费工作餐,不再发放现金形式餐补。

(2)其他临时进入公司人员,以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为准,可酌情享受此项福利。

2、交通补贴

(1)当月的交通补贴于次月1号至5号凭票(公交卡充值发票、油票、停车票、出租车票等)报销,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的按标准报销。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不享受此项福利,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00元/月。

3、通讯补贴

(1)当月的通讯补贴于次月1-5日凭票报销,原则上不允许跨月累积报销,按各职级所享受的标准,标准内的实报实销,超出标准按标准上限报销,报销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发放。

(2)集团高管层、总经理助理实报实销,部长级正职、各部门主持工作部长级副职500元/月;各部门不主持工作的副部长、部长助理300元/月,主管级员工、专员、辅助岗位150元/月。

4、工装福利

集团依据实际需要每2年为员工配发工装(春季、冬季)。标准为高管5000元/套;部长级管理层、员工2500元/套。

5、年度常规体检及医疗卡

(1)集团每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一次。

(2)体检费用标准高管、总经理助理1000元/年;其他员工600元/人。具体发生费用,以当年领导批示的具体体检项目及费用为准。

(3)员工年度医疗卡标准800元/人。

6、劳保用品

(1)此福利是公司人本管理的一种体现。

(2)劳保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超市卡、

购物卡等,不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为:高管500元/季度;总经理助理400元/季度,中层、主管及专员300元/季度,辅助岗位150元/季度。

7、观影卡

(1)此福利是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而设立。

(2)以年度为单位进行发放,形式为:影院团体卡,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度观影卡标准为800元/人。

(三)培训福利:

集团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培训福利包括: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四)工会福利

1、员工本人因病住院、生育(或其他需要人文关怀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礼品费用标准不超过300元。

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3、员工结婚,集团人力资源部、工会联合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不超过500元。

4、员工生日慰问:集团高管层(含总经理助理)据实报销,中层、员工生日费用标准300元/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配送鲜花和蛋糕进行庆祝。

5、文娱福利:集团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提供的福利,如定期组织聚餐或出游、开展文化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集团实际情况而定,由发起部门进行组织。

(五)补充养老计划

1、此福利为企业年金,是为集团为司龄满1年的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具体享受根据年出勤情况按月折算。

2、具体标准:总经理25000元/人;副总经理22000元/人;总经理助理20000元/人;部长级正职15000元/人;部长级副职10000元/人;部长助理8000元/人;主管6000元/人。

3、专员与工勤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六)补充医疗计划

集团为消除员工后顾之忧,化解用工风险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1000元/人。

(七)意外伤害保险

集团为防止员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员工补充办理的本保险,标准为高管层、总经理助理400元/人,其他员工均200元/人。

(八)其他福利

集团根据年度自身经营状况,由总办会审议或经有关领导批示,年末可适时增补年底双薪、奖励基金等其他福利项目。

第四章

第十条

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享受假期福利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集团福利待遇的给付统筹保险由集团统一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在《考勤、请销假及因公外出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享受福利待遇标准,参考《试用期管理办法》执行相应标准。

第五章

第十四条

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

附则本制度经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施行,修

起施行。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篇4)

为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拟订以下福利制度。

经试用合格转正后的所有员工,特殊规定的除外。

1、办理条件、程序:

①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以下表为准,起缴时间为转正日之下月,止缴时间为离职之当月;

岗位部门经理及以上主管级及管理员普通员工操作层员工

转正后时间1个月2个月半年

②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员工统一办理、购买社会保险。

③不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社会保险由个人负责缴纳,在此期间,如需将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公司,可由公司代交,但保险金由个人全部承担,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②从外地或外单位转入本公司的员工,符合交纳条件的其社会统筹个人帐户随员工工作关系一并转入本公司。

③员工离职其社会统筹个人帐户随员工一并转出,公司负责交纳至离职当月。

④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由财务部门统一代为缴纳。

⑤员工在公司内部之间调动换岗,其福利待遇按各公司规定执行。

2、交纳比例:以国家规定为基准原则。

①养老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20%,员工本人负担8%。

②医疗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8%,员工本人负担2%。

③失业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2%,员工本人负担1%。

④工伤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1%。

⑤生育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1%

1、劳保福利:劳保福利按40元/年人由总办控制,每季度发放一次,种类可根据季节不同进行适当调整。

2、节日福利:

①三八妇女节

a当年2月1日前入职公司员工享有,否则不享有;

b每人按50元左右标准,公司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c管理员级以上员工享有“三.八”下午的半天假期,普通员工和操作层员工可以调休。

②中秋节:公司按下述相应标准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入职1个月以内入职1个月以上(管理层)

50元标准100元标准(200元标准)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中秋节当天。

②春节:公司按下述相应标准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入职1个月以内入职1~3个月入职3~6个月入职半年以上

50元标准100元标准200元标准300元标准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春节当日。

3、风俗礼仪(入职半年以上的管理层员工享有)

①员工举办结婚仪式,享有200元的公司礼金,由总办负责办理。

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通知总办,公司将致奠仪费200元。

③员工生病住院超过3天,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200元以内。

④员工直系亲属生病住院超过7天,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100元以内。

⑤员工生子女(法律规定内),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200元以内。

4、员工休假福利规定:

①婚假:转正的员工结婚,给予其5天婚假,晚婚15天,期间岗位(基本)工资照常计发。试用期员工允许请假,不计工资。

②丧假:转正的员工,在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时,家在省内的员工公司给予5天的丧期,家在省外的员工公司给予7天的丧期,期间岗位工资照常计发。试用期员工允许请假,不计工资。

③产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其产假90天,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享受节日福利。

①各服务中心员工(公共秩序员除外)每月根据工作安排可以休息四天;

②公司职能部门员工休息双休;

①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公司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

②因工作性质需要又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公司负责购买意外伤害险,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员工离职,不退、不补;

③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受到伤害即负伤、致残者,持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出勤者,公司视其伤情轻重,给予一定期限的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常计发,最长不能超过壹个月。超过壹个月者,视为离职,休假期间的壹个月工资视为补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篇5)

为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拟订以下福利制度。

经试用合格转正后的所有员工,特殊规定的除外。

1、办理条件、程序:

①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条件以下表为准,起缴时间为转正日之下月,止缴时间为离职之当月;

岗位部门经理及以上主管级及管理员普通员工操作层员工

转正后时间1个月2个月半年

②公司为符合缴纳条件且自愿参加的员工统一办理、购买社会保险。

③不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社会保险由个人负责缴纳,在此期间,如需将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公司,可由公司代交,但保险金由个人全部承担,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②从外地或外单位转入本公司的员工,符合交纳条件的其社会统筹个人帐户随员工工作关系一并转入本公司。

③员工离职其社会统筹个人帐户随员工一并转出,公司负责交纳至离职当月。

④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由财务部门统一代为缴纳。

⑤员工在公司内部之间调动换岗,其福利待遇按各公司规定执行。

2、交纳比例:以国家规定为基准原则。

①养老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20%,员工本人负担8%。

②医疗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8%,员工本人负担2%。

③失业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2%,员工本人负担1%。

④工伤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1%。

⑤生育保险:公司负担缴纳标准的1%

1、劳保福利:劳保福利按40元/年人由总办控制,每季度发放一次,种类可根据季节不同进行适当调整。

2、节日福利:

①三八妇女节

a当年2月1日前入职公司员工享有,否则不享有;

b每人按50元左右标准,公司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c管理员级以上员工享有“三.八”下午的半天假期,普通员工和操作层员工可以调休。

②中秋节:公司按下述相应标准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入职1个月以内入职1个月以上(管理层)

50元标准100元标准(200元标准)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中秋节当天。

②春节:公司按下述相应标准采购相应福利物、用品发放。

入职1个月以内入职1~3个月入职3~6个月入职半年以上

50元标准100元标准200元标准300元标准

注:计算截止日期为春节当日。

3、风俗礼仪(入职半年以上的管理层员工享有)

①员工举办结婚仪式,享有200元的公司礼金,由总办负责办理。

②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通知总办,公司将致奠仪费200元。

③员工生病住院超过3天,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200元以内。

④员工直系亲属生病住院超过7天,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100元以内。

⑤员工生子女(法律规定内),通知总办,公司安排探望,礼品200元以内。

4、员工休假福利规定:

①婚假:转正的员工结婚,给予其5天婚假,晚婚15天,期间岗位(基本)工资照常计发。试用期员工允许请假,不计工资。

②丧假:转正的员工,在处理其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直系亲属的丧事时,家在省内的员工公司给予5天的丧期,家在省外的员工公司给予7天的丧期,期间岗位工资照常计发。试用期员工允许请假,不计工资。

③产假:女员工生育前后给予其产假90天,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享受节日福利。

①各服务中心员工(公共秩序员除外)每月根据工作安排可以休息四天;

②公司职能部门员工休息双休;

①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公司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

②因工作性质需要又不符合缴纳社会保险条件的员工,公司负责购买意外伤害险,公司和个人各承担50%,从工资中直接扣除;员工离职,不退、不补;

③工伤假:员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受到伤害即负伤、致残者,持正规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出勤者,公司视其伤情轻重,给予一定期限的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常计发,最长不能超过壹个月。超过壹个月者,视为离职,休假期间的壹个月工资视为补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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