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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制

| 小龙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篇一

为使上级部门能尽快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全面正确地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随时汇报、随时沟通、全面协调。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收取、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生产报表、自查报告等须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再上报局安全法规科。

三、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统计人员因事外出,必须落实替补人员,不允许出现因统计人员外出而延误报告时间的现象,以确保重特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相关报表的及时上报。

四、凡迟报、拒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和检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篇二

学校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必须建立建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了及时将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上报上级机关,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一、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二、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政教处或值班领导和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家长,政教处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三、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教委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四、各项大型活动必须向上级机关申请,结束后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时向上级申请机关汇报。

五、所有事故政教处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六、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上报,要及时将我校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工作动态、典型经验、文件要求贯彻情况形成材料报送教育局。上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全、不得隐瞒不报或漏报,并在每月20日前上报至教育局综治办。

七、掌握火警(119)、匪警(110)电话号码,以便出现情况,每个人都可在最短时间内报警、报告。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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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二、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政教处或值班领导和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家长,政教处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三、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四、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

五、所有事故综治办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六、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综治办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即使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八、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

九、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了所有领导的座机号、手机号,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随时都能传输。

十、掌握火警(119)、匪警(110)电话号码,以便出现情况,每个人都可在最短时间内报警、报告。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教委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教委。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委。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

五、信息报送员:xxx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篇六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五.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形式

1.学校种类安全稳定信息报送报告,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告和报送或当面口头报告。

2.维稳类信息,原则上以单位或个人名义书面报送。

3.学校定时公示学校安全主、分管领导电话和学校与上级有关安全职能部门电话、邮箱帐户。

六.学校安全事故事件上报时限

1.一般事故。学校发生无人员死亡,重伤1 人以上,3人以下或财产损失5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2.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 以上人,3人以下或重伤3 人以上,10以下或财产损失1 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在1小时内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24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3.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 人以上或重伤10 人以上或财产损失数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在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 小时内报送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报送处置结案书面报告。

4.学校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传染病疫情、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实行滚动报告。

六.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责任制

1.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实行领导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

2.学校向上报送安全稳定信息必须严格报送程序与工作纪律,实行逐级上报。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3.学校上报紧急、重要安全稳定和重大安全事故事件信息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准确与时效性,如发生漏报、瞒报、谎报、迟报、知情不报和截留、扣压安全稳定信息等违纪行为,学校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严格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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