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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 黎民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是人们行动的依据和准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篇1

为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发挥效益,创一流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物业管理公司全体职工开会研究决定,实行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勤:迟到一次扣50元,早退一次扣50元,无故脱岗一天扣三天工资,病、事假按考勤制度规定执行。

二、维修: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维修,如出现推、拖、不及时维修现象的被住户投诉后经核实情况属实者,一次扣50元,三次以上,作待岗处理。

三、卫生:每天必须保持小区卫生干净、整洁,房管员与保洁班长督促清洁工每天清扫小区,每星期三次清扫地下室卫生,如发现小区内卫生差,地下室卫生不干净,清洁工和房管员一次予以罚款各50元。

四、绿化:房管员督促绿化人员及时对小区草坪、树木进行养护管理。如因工作失职,造成花、草、树木死亡的一次扣50元。

五、电话:住户需维修给房管员打电话,房管员应及时接听,连打二次不接者,被住户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者扣除当月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得超过六次)。

六、抄表:房管员抄表率:水表100%以上,如一项未达到扣除当月工资50-100元,未抄、漏抄、错抄、代抄水者住户拒交和少交的费用,由房管员承担,并扣当月工资的10-15%。

七、收费:收费人员必须每月收费率达到95%以上,做到与房管员及时联系,如未达到扣除收费人员及房管人员当月工资20%,连续三月未完成收费任务的.人员,可作待岗处理。

八、工作落实情况:做到每星期对小区检查一次,如未检查扣除当月工资10-20%。检查范围:绿化、卫生、考勤、小区维修等。

九、着装、工作卡: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卡上岗。小区工作人员必须服装统一,如发现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10元。

十、值班:星期

六、星期日、节假日(房管员)值班,必须在岗,如发现其不在岗,扣款50-100元,并承担值班期间所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

十一、财务:财务收费(水、电、暖气费等)的收支情况,必须及时按月上报本公司负责人知晓,如不及时报出或漏报的,扣财务人员当月工资的10%。

十二、业务:包括档案管理,做到及时出据各种文字报告做到上传下达。考勤必须严格把关,如发现代打考勤者,考勤人员及代打考勤者各扣10元。

十三、对已聘岗人员,如果工作表现不好,不能积极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住户投诉在二次以上,经理有权随时进行处罚或解聘。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篇2

为贯彻落实《常熟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打造精致城市、建设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创新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工作标准,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市场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

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小区指20__年12月31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老住宅小区指20__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

二、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含经济开发区、东南开发区、度假区、服装城等)(以下简称属地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属地政府应会同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小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处)(以下简称住建局(房管处))指导属地政府开展考核工作。物业管理协会应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开展工作。

三、考核内容

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实地考查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小区管理情况,主要包括住宅小区基础管理、合同履行情况、参与社区建设等方面。

2.业主委员会运作情况。

四、指导标准

《新建小高层、高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新建多层(别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封闭式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开放式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指导标准》、《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考核指导标准》。具体见附表,属地政府可根据指导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五、考核方式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采取定期实地考核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考核、业主委员会考核每年各不少于1次。

六、考核方法

1.考核实行量化打分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业主委员会考核分别实施百分制。

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情况考核得分中,定期实地考核占80%,日常检查占20%。实地考核、日常检查得分为各次考核检查得分的简单算术平均数。

3.属地政府应加强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的内容由属地政府参考考核指导标准制订。

4.考核设A、B、C、D四个等次。综合评分在85分(含)以上的为A级;综合评分在70—84分的为B级;综合评分在60—69分的为C级;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下的为D级。

5.考核中发现住宅小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属地政府应发放《常熟市住宅小区安全现场检查意见书》,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6.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不得评为A级。

①装修管理严重失控;

②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③影响各类创建活动;

④发生对物业服务行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7.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导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区考核为D级。

①设施设备瘫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②经查实,物业工作人员涉及项目装修、搬运“强买强卖”等行为;

③被供电、供水等专营单位停止供应;

④电梯、消防设施未委托专业维保单位。

8.属地政府应对考核资料进行存档管理,小区考核结果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上报市住建局(房管处)。

七、结果运用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优秀住宅小区和先进物业服务企业评选、相关经费贴补奖励、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管理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1.综合考核为A级的住宅小区可由属地政府择优推荐参与常熟市年度优秀住宅小区的评比;年度考核为A级的业主委员会可参与属地政府年度优秀业主委员会的评比;对年度综合考核为A级的城区市场化老住宅小区,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中给予适当加分。

2.年度综合考核为C、D级的住宅小区按规定记入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住宅小区,属地政府建议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启动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年度综合考核为D级的,整改期间暂停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整改到位后恢复投标资格;有2个为D级的,暂停6个月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有2个以上为D级的,暂停9-12个月的前期物业管理投标资格。

4.年度考核结果,属地政府应通过相关方式公布。

准物业管理(指其他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非市场化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非单一产权的非住宅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执行,《常熟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2]49号)同时废止。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篇3

1、目的作用

员工的岗位绩效考核又称人事考核、绩效评价,是收集、分析、评价和传递员工在其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行为表现和工作结果方面的信息情况过程。其作用如下:

1.1通过考核、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思想、技能、业务情况做出全面的检查和总结,为其他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1.2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是实施奖惩、任用、工资、培训等项工作的必要依据。

1.3可激发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1.4完善的绩效考核系统可较准确地剖析组织中人力资源的优劣势,以便掌握情况不断优化员工队伍。

2、管理职责

2.1企管部是公司对员工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制度的建立,拟定考核计划,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合理的绩效考核系统的运作,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决策正确性。

2.2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各部门的职责和功能密切联系着,各部门应通过对内部员工的绩效考核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现。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主管应对所提供的数据准确性及评估结果的公正性负责。

2.3企管部负责对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各部门执行政策、原则和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各项纪律、防范违规行为,及时反馈信息,保障绩效考核工作良性运行。

3、绩效管理

3.1公司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直接下级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切实做好直接下级日常工作情况的详细记录。要倡导部门主管领导从具体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切实履行好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

3.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与下属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指导下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和管理水平。各级人员要同步发展,提高团队效能。

3.3公司的绩效考核组织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时,要把他们对直接下属日常工作情况的记录、辅导及与下属共同协作、沟通情况,作为考核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4、绩效考核

4.1考核分类:月考核、年度考评。

4.2考核细则(详见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4.3考核权限划分:

4.3.1安防员、绿化员、保洁员、泳池救生员由直接管理员和辖区安防班长共同考核;

4.3.2安防班长由管理员和管理处主任共同考核;

4.3.3管理员由管理处主任考核;

4.3.4管理员、管理处主任由部门主管考核;

4.3.5其他部门员工均由本部门主管考核;

4.3.6各部门主管由企管部协助总经办考核;

4.3.7总经办及企管部对各部门考核进行监督指导。

4.4考核方式

4.4.1月绩效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简单化程序进行,在每月25日前,由考核者根据下级的日常工作情况,对照岗位考核指标与评分方式完成对员工的考核,原则上不再进行复核,考核结果在考核结束两天内通知本人。各部门收集考核结果送企管部,企管部存档后转财务部,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4.4.2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考核结果通知的当日,向企管部申诉,企管部协同该员工的考核者的成绩重新核定。核定结果为最终结果。

4.4.3年度考评是对员工在一年工作绩效的总评,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评结果作为晋升的依据。

5、考核注意事项

5.1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5.2考核必须根据事实,实事求是,不明事项不能去猜想,必须核实;

5.3被考核者在被考核期间之前的考绩无论好坏,均不得考虑在内;

5.4考核者必须熟练掌握被考核者的工作职责、考核具体内容及标准,不得夸大或缩小被考核者的成绩;

5.5避免对工作时间较长的下属给予过高评价,对新进下属评价过低。

6、考核者的要求及责任

6.1对考核者的要求

6.1.1考核者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评价被考核者,不得循私舞弊,不得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或谋取私利;

6.1.2考核者应理解考核的意义、步骤、方法,掌握考核技巧及考核程序。

6.2考核者的责任

考核者的考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否则,由企管部根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7、考核沟通及考核结果反馈

7.1考核后考核者要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面谈,让他们充分理解、认同实施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意义和作用,使绩效考核在全体员工认同的工作环境下进行。

7.2考核者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中的违纪事项要当场指出,说明扣分标准,并详细记录;月绩效考核成绩应在考核结束后两天内通知被考核者本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

8、绩效考核对薪酬的调整

通过绩效考核,对于超额完成任务的员工,公司将发给超额绩效工资,并大力表彰;对于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除了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外,公司还视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8.1中层及中层以下员工

8.1.1如果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职位或降低该员工工资等级一个级别(最低职位的以50元为一个级别进行降低)。

8.1.2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能在今后三个月内连续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合格者,则应恢复该员工物业公司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的具体内容的级别。

8.1.3如果降低其职位后该员工在今后两个月内连续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则公司对该员工予以辞退。

8.2高层员工

8.2.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绩效考核不合格者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篇4

在管理处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1、熟悉掌握物业辖区业主和物业的基本情况;

2、建立收费台帐,掌握收费动态,及时收取、催交各项应收费用;

3、负责办理业主入住、迁出手续,监督管理装修事务;

4、负责巡视物业使用情况,以及保安、清洁、维修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对外包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与业主沟通、回访,有效处理业主的投诉。

物业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组织观念,维护正常的劳动、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分配,听从安排,对工作不服从分配,经教育仍不能到职到岗的视为旷工处理。

三、做到按时上下班。

严格考勤制度,各物业管理站必须坚持每日签到考勤。月底汇总,于次月1日报经理审查后交财务科备案,是每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对无视公司工作纪律,屡次违反,将调离其本人工作岗位或待岗学习。

五、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

六、水电工要严格执行水电工岗位责任制,水电查抄及费用征收应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

八、对业主提出的各种合理性服务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的要立即去办。

九、业主(或使用人)对收费(含代收费项目)标准提出异议时,要首先向其耐心宣传解释上级的规定和批准的收费标准,直到业主理解和满意为止。

奖惩制度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

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处罚:

一、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二、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五、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

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各物业站应对所属人员的签到出勤情况予以监督签写,不得弄虚作假,公司将不定期检查。

三、财务部应对职工请假情况通过请假报告做好记录和汇总,并以此计算员工工资。

四、凡因查抄水电等入户占用的非工作时间,不做加班处理,事后也不予以补休,可适当安排提前1小时下班,但不能推迟上班时间。

五、考勤记录要于次月1日报交经理,待审查签字后备案并编制当月工资表,不得无故拖交。

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和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的会计核算程序,手续传递制度。

二、向经理提交综合服务费、水、电等各项收费情况及各小区水、电损耗情况报告。

三、每月10日前各站上报上月经营情况报表,财务分析报告。

四、出纳会计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过五百元,作为零星开支,其它支出一律由支票支付。

五、对各类奖罚,由物业公司报企管部后下发通报,月底由出纳员编制工资表,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水、电工管理制度

一、由专人负责对水、电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二、建立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要齐全。

三、操作人员即水、电管理员要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四、水、电管理员要定期查抄水、电表,编制每月水、电的收费、损耗情况。

五、严格控制小区内水、电、暖的损耗情况,随时查处偷水、电等现象,维护

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如业主发生水、电、暖损坏时,水电工应在短时间内给予修复,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

七、水、电、暖管理员设备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等现象。

八、保证路灯、楼道灯完整无损。出现损坏及时修复,最迟不能超过两天。

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保安队的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维护物业小区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确保小区内休闲椅、路灯、草坪灯、围墙护栏、围墙灯、消防栓、电子监控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完整无损,确保小区的安全。

三、对小区内的居民做好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治安保卫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管理好小区内交通秩序。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和特殊性任务。

环卫保洁工管理制度

一、保洁人员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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