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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 黎民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篇1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的生产秩序及对员工在日常工作行为进行考评,制定本条例。

范围:

生产车间

责任:

生产部长、车间主任、班长、QA主任、QA检查员、操作工及其它进入车间的`人员。

内容:

1、总则

1.1实行罚款记分制。

1.2每人每年“工作行为质量”的基准分为100分。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某项条例时,则根据本条例规定罚款并扣除一定的分数。

1.3本考核办法执行人:生产部长、车间主任、技术员、质量部长、QA主任、QA检查员。

2、通则

2.1有下列情形者罚款10.00元并扣2分。

2.1.1更鞋时未将工作鞋和自己的鞋子放在自已的柜子里者。

2.1.2生产区的大门开门后不随手关门者。

2.1.3未按规定穿戴洁净服者(包括穿戴不全及头发挂露、口罩、手套)。

2.1.4进入洁净区手不消毒者。

2.1.5进出一般生产区不穿工作服、鞋或穿戴不规范(扣子未扣,帽子未戴等);外部人员进入车间由生产部及质量部负责;如出现上述情况,扣罚相关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

2.1.6去卫生间不更鞋、不脱工作服者。

2.1.7洁净区内操作工自带水杯放在操作间,并裸露在操作室者。

2.1.8生产结束批生产记录就要上交给车间技术员。

2.1.9车间出现异常情况要马上通知车间主任,如有隐瞒情况要接受处罚。

2.2有下列情况每人罚款20.00元并扣3分。

2.2.1容器桶内未附或外贴物料标签或填写错误者(品名、批号、规格)。

2.2.2清场或清洁检查,QA检查员认定为不合格,未及时进行再清洁,并擅自离场者。(责任为参与清场人员,班长)。具体参照产量工资表规定。

2.2.3不服从车间主任及车间管理人员(含班长)调派者;如擅自在原岗位继续操作者,则在原岗位所产生的计件工资作废并通报批评一次,同时作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指污辱、谩骂等),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2.2.4在制剂车间生产区内嘻戏打闹、吃食物、吸烟、打牌、上班时间睡觉者。

2.2.5各工序清场时必须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用水直接对电源开关、插头插座进行冲淋者;情况严重者,交公司按厂纪厂规来处理。

2.7.8药材重量或品种投料错误者;情节严重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3工序考核条例

3.1班长考核条例

3.1.1班长应时刻对本辖区进行巡检,抽查本工序生产产品质量,掌握本辖区内生产情况,并及时更换或监督操作工,更换各操作间的状态标志牌(真实),否则每次扣5元并扣2分。

3.1.2洁净区中间站管理员应管理好中间站、物料暂存室,外包班长应管理好包材存放室、打印标签,做好定置管理。如室内物料放置散乱无标识,每次罚款5.00元并扣2分;

3.1.3外包班长对接收的物料(药品、说明书、标签、包装盒、大箱)要进行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及数量的校对,如未核对准确每次罚20元,并扣2分。造成严重错误时,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0%-50%进行相应处罚。更换批次要及时清场,如发现混批处罚50元,并扣5分.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篇2

为强化项目部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管理工作程序,加强项目部对个承包人的监督检查管理力度,实现对工程建设的全面控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推行项目部工程管理考核体制的实行,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的事前、过程及事后控制,规范管理程序,特制定此奖罚制度。

一、评比奖罚制度及考查内容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评比采取每月一次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即当月结束后,次月初进行评比奖罚。

检查组主要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分管领导组成。受考评单位:参与本项目部相关工程施工的所有承包人。

考查内容:各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情况、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进度情况。

奖金来源:每月项目部设定固定保底奖金20000元,当月若不能满足奖励需要时,项目部则按实增加奖金,当月处以的`罚款累积进入当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大于或等于20000元,则直接将剩余的奖金作为下月奖金,若当月剩余奖金不足20000元,项目部则将其补足20000元再作为下月奖金。

二、具体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处罚制度

1、分项工程施工前无技术交底或不按技术交底施工,一经查出对相关承包人处以100~200元罚款。

2、凡各承包人对所施工工程不进行全面自检或发生错检、漏检、误检、

标准掌握不严、自检无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详实者,处100~200元罚款。

3、凡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和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隐蔽者,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500~1000元。

4、凡不按图施工、擅自变更,一经查出对相关承包人处500~1000元罚款。

5、地埋管道的闭水试验和保温以及暖气打压不经监理或甲方验收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500元。

6、各安装工程不按图纸设计进行预留预埋,事后乱剔乱凿者,一经发现每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7、技术资料整理不及时和管理混乱,与施工进度不同步;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质量证明单缺项较多造成工程竣工验收困难;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资料涂改和弄虚作假者,每发现一项对相关承包人处100元罚款。

8、在建工程经业主、质监、监理单位检查不合格且受到批评和处罚的工程,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500~1000元。

9、对于不合格工程各承包人不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达不到质量标准,留有质量隐患的,或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对相关承包人罚款500~1000元。

工程质量奖励办法

1、当月严格按照图纸及变更施工,无任何质量问题,工程质量优秀,并得到项目部,业主及监理部门一致认可的项目,给予相关承包人奖励500~1000元。

2、当月工程技术资料及时,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各种检验及验收、试验、试压资料及材料合格证,资料填写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相关承包人奖励500元。

3、当月项目部各相关技术人员及领导所管理的工程,1、2项均完成的,将对相关人员按200元/单位工程给予奖励。

安全和文明施工处罚制度

4、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负责人,无安全员的,对相关承包人处罚款200元。

5、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并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相应的宣传、标语和安全警示,否则处罚款100元。

6、没按现场平面布置图规定要求堆放材料、机具、设备,材料存放没按规格、大小、长短、品种存放,砂浆和砼搅拌机四周没挂密目网密封等,没按本细则要求堆放料具和没设防尘维护的,每发现一处处罚100~500元。

7、相关安全资料应按照项目部制度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的,每次罚款100元。

8、各承包人应对进场出场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具做好台账,并及时上报项目部,一经发现未及时上报的,罚款50元/人(台)。

9、现场检查若发现有重大的安全隐患,首次给予警告,勒令限期整改。

10、对于已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未限期整改,且重复出现的,根据情节情况,酌情给予一定处罚(具体处罚内容参照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所下发的处罚单)。

11、如发生安全事故,各承包人应在最短时间上报项目部,如不及时逐级上报,除对工程执行安全事故罚款10000~20000元外加罚5000元。

12、项目部管理人员自身未做好安全防护,给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或未及时制止不安全施工行为的,每次处罚50元。

安全和文明施工奖励制度

1、当月无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安全及文明施工工作到位,且不重复出现和新增安全隐患的承包人给予奖励5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给予奖励50元。

工程进度处罚制度

1、施工人员和机具组织不合理,数量不足以保证工程进度的,每次处罚500元。

2、各承包人未按项目部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周计划和月计划,每次处罚50元。

3、周计划和月计划应按业主节点要求及实际情况合理上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度按月考核,如发现当月其单位或单项工程实际进度拖后1~3天,对单位工程罚款1000~3000元;拖后3~7天,对单位工程罚款3000~5000元;拖后7天以上,将根据不同情况对单位工程罚款5000~20000元。(因特殊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除外)

4、根据实际情况,未合理安排足够加班人员和加班时间的,每次处罚100元。

工程进度奖励制度(当月出现质量事故的承包人不适用此制度)

1、合理组织安排人员机具,按照业主节点及各项计划按时完成进度,

月检时给予奖励1000元。

2、合理组织安排人员机具,超节点完成任务,工程进度提前的,根据提前的具体时间长短给予奖励1000~20__元。

3、当月人员组织合理,加班人员和时间安排到位,结合工程进度实际情况给予奖励500~1000元。

4、项目部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监督协调,月检时保证工程按节点完成的,给予奖励500元,提前完成的,给予奖励800元。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篇3

1.0总

1.1目的:为严明公司纪律,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工作责任心,激励先进,惩戒落后,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3管理权责: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主办执行,各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予以监督和贯彻实施。

1.4奖惩定义

1.4.1奖励:是公司对于在某方面表现出色或工作成效显著的员工进行激励的手段。包括: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晋升等。

1.4.2惩罚:是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进行惩戒的手段。包括: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降职、开除等。

1.5 奖惩的基本原则

1.5.1 为培养和激发员工的优良品行,以奖励为主惩戒为辅。

1.5.2 对公司有重大影响者提高奖励,属一般职业道德规范者降低奖励。

1.5.3 非本职责而主动积极完成者提高奖励,属本职范围内或在直属领导督促下完成者降低奖励。

1.5.4 业绩达成需超出一般能力、付出艰苦努力的提高奖励。

1.5.5 属本职责范围内而出现过失者加重惩处,属非本职责范围因支援协助或配合其他工作而出现过失者减轻惩处。

1.5.6 属违背制度原则规定或明知故犯者加重惩处,属无意过失者减轻惩处。

1.5.7 属屡教不改者加重惩处,属于初犯者减轻惩处,积极认错、整改补救者可酌情减轻惩处。

1.5.8 相关生效制度中有具体奖惩规定的,则以专项制度或本制度规定的最高上限为参照实施相应奖惩。

1.5.9 一般员工按制度规定额度予以处罚,主管级员工给予1.5倍处罚,经理级干部则按2倍进行处罚,总监和副总级按3倍处罚。

1.5.10 员工被惩罚时,根据其上级领导责任大小,必要时将追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惩罚。

2.0奖励

2.1表扬: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及200元以内奖励,并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1分。

2.1.1 勤奋敬业、积极努力,主动克服困难,优质高效完成本职工作。

2.1.2 品行优良,团结同事,乐于助人,表现突出,有典型事例。

2.1.3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主动配合、协助他人工作,富有成效。

2.1.4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社会及客户中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和口碑的。

2.1.5 严格坚持考勤制度,当月无任何迟到、早退、脱岗、旷工及请休假记录的全勤人员,给予50元/月的全勤奖励,以倡导遵章守纪的良好职业素养。

2.1.6 其他应给予表扬的情形。

2.2 嘉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书面通报嘉奖并奖励200—8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2分。

2.2.1 保质保量完成重要或特殊专项工作。

2.2.2 组织领导有方,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2.2.3 主动参与或积极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做出实际贡献。

2.2.4 维护公司利益,事先举报或阻止危害公司事件,避免公司遭受损失的。

2.2.5 被评为公司季度先进员工。

2.2.6 拾金(物)不昧(价值元以上)。

2.2.7 有典型的善行佳话,为公司争____誉。

2.2.8 其他应给予嘉奖的情形。

2.3 记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书面通报表彰,记功一次并奖励800-20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3分。

2.3.1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开源节流取得明显成效,年效益额达1-10万元。

2.3.2 积极改进方法、提高效率,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有典型事例。

2.3.3 在重大专项工作中,勇挑重担,克服困难,顺利推进,成绩突出。

2.3.4 在具体业务项目拓展或运营管理中,发挥重大建设性作用,贡献突出。

2.3.5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避免较大损失(避免损失额在1-5万元)。

2.3.6 被评为公司年度优秀员工。

2.3.7 有见义勇为事迹,获得好评、称赞者。

2.3.8 其他应给予记功的特别事迹。

2.4 记大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书面通报表彰,记大功一次并奖励2000-50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加5分。

2.4.1 对公司业务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年效益额10万元以上)。

2.4.2 积极开拓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超过考核业绩1.5倍以上)。

2.4.3 在经营管理工作上大胆创新,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2.4.4 被评为公司年度突出贡献奖或其他重大专项奖励。

2.4.5 举报或阻止危害公司事件,避免重大损失者(避免损失额在5万元以上的)。

2.4.6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为维护公司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4.7 面对天灾人祸,不顾安危,勇于施救,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者。

2.4.8 其他应给予记大功的重大事迹。

2.5 晋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上述单项奖励外,可给予调薪或晋职1级以上的晋升奖励。特别优异者,还可获得董事长授予的现金奖励、股票期权、带薪休假、旅游资助等专项奖励。

2.5.1 获得公司年度专项奖励的人员。

2.5.2 一年中累计获得三次嘉奖或二次记功或一次记大功,且无警告以上记录者。

2.5.3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创新发展,成效卓越,年效益超过50万元以上。

2.5.4 大力开拓业务项目,全年经营业绩优异,利润额超过目标任务两倍以上。

2.5.5 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效果,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5.6 其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情形。

3.0惩罚

3.1 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轻微影响的,给予口头或书面批评,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1分。

3.1.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疏漏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1.2 妨碍工作秩序,违反安全经营规定,在办公区域吸烟,污染环境者。

3.1.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工作安排者或无理顶撞者。

3.1.4 同事之间相互诋毁、攻击,或故意妨碍他人正常工作,情节轻微者。

3.1.5 不遵守考勤规定,迟到、早退、脱岗,且一个月内累计达到三次或累计时间超过一小时少于两小时者。

3.1.6 违反公司各类制度的原则规定,或泄漏公司保密事项,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1.7 对各级主管的限期工作指示,无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3.1.8 上班时间内就餐,或看与工作无关的报刊杂志、上网聊天或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或玩游戏,或干私活者。

3.1.9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2000元以内损失者。

3.1.10 不遵守会场纪律,一般会议罚款50元/次;重要会议(季度、半年、年度或临时重要会议)罚款100元/次。

3.1.12 印章证照管理人不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证照的。

3.1.13 车辆管理或使用人员不按规定管理使用车辆的。

3.1.14 文件档案资料传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1.15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私自复印或传阅公司重要文件,或利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处理私人资料的。

3.1.16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2 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一次,并处罚款200-8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2分。

3.2.1 上班期间未经请示擅离职守超过两个小时,或一月内旷工半天以上1天以下(含1天)者。

3.2.2 在客户关系工作中,因一般过失造成泄密或影响正常业务开展者。

3.2.3 故意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并恶意顶撞者。

3.2.4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2.5 未能按计划完成目标工作,不按时上交或未交重要书面报告,影响正常工作进度者。

3.2.6 成本控制不到位,对公司办公用品或其他资源存在价格偏高、明显浪费现象。

3.2.7 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入公司或禁止入内的工作间。

3.2.8 泄漏公司尚属保密性质的信息,或遗失重要文件资料,造成不良影响。

3.2.9 违反财经纪律,导致财务管理漏洞或风险,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2.10 为达个人目的,在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3.2.11工作不尽责、不作为,敷衍塞责,未按规定时限能解决实际问题者。

3.2.12 故意隐瞒客户投诉情况,未将客户意见和要求及时报告公司的。

3.2.13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采取“先斩后奏”私自办理重要业务事项的。

3.2.14 故意违反公司制度原则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直接损失在5000元以内。

3.2.15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3 记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处罚记过一次,并处罚款800-2000元,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3分。

3.3.1 月度累计迟到10次以上者。

3.3.2 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无故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公司正常运行者。

3.3.3 对他人恶意谩骂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3.3.4 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3.5 工作中酗酒导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3.3.6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者。

3.3.7 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利益受损或他人安全遭受损害。

3.3.8 一月内旷工达2天者。

3.3.9 在信息汇报工作中知情不报或故意延滞汇报信息影响公司利益者。

3.3.10 故意违反财经纪律,谋取私利,初次违反且数额不大者。

3.3.11 阻挠抵制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3.3.12 泄露机密、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或涉嫌报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损失5000-10000元。

3.3.13 出差期间不遵守公司纪律,利用出差时间办理私事,擅自接受宴请、玩乐,收受贿赂,因主观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或擅自改变行程,逾期不归,未经请示费用超支20%以上者。

3.3.14 擅自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3.3.15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4 记大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处罚记大过一次,并处2000元以上罚款,甚至追加降薪降职或留用察看处理,在当期绩效考核时扣5分。

3.4.1 玩忽职守、严重失职,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4.2 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4.3 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安排,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4.4 拒不服从领导管理,故意疏忽或抗拒主管人员下达的工作指令,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及公司正常运行者。

3.4.5 发生重大事故,不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3.4.6 肆意发表与公司原则精神相违背的言论,挑拨他人损害公司或员工利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4.7 公共场所对同事恶意攻击、辱骂中伤,扰乱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4.8 藐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宣扬自身不良情绪者,造成恶劣影响者。

3.4.9 一月内旷工达3天者。

3.4.10 出现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3.5 开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公告开除处罚。即公司单方强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并根据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3.5.1 与同事打架斗殴,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3.5.2 连续旷工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6天者。

3.5.3 在公司范围内,经常从事迷信活动、聚众赌博或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5.4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经查属实者。

3.5.5 私自在外兼任职务或兼管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3.5.6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3.5.7 一年中被记过3次、记大过达2次者。

3.5.8 煽动怠工或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公开诋毁公司信誉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聚众闹事妨碍正常工作秩序,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3.5.9 吸毒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篇4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营业员适用门店奖惩制度)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

b、行政奖励

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物业公司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篇5

一、物业管理公司资质

参与学校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是深圳市注册的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并持有国家贰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进驻学校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员工必须统一着装,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二、物业管理公司职责

(一)安全保卫

负责学校范围内及大门周边的安全保卫和维护秩序工作。实行24小时安全防范巡视,对辖区内安全保卫工作及外围治安情况监控。24小时对人员出入实施管理、检查和控制。在学生上、放学时间,大门岗增设1—2名人员,做好学生进出校门秩序维护工作,对迟到学生情况协助学校做好登记。对校园内机动巡查,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严防不法行为的发生。

(二)设备管理

负责校园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三)消防管理

负责校园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校园内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落实消防责任人,设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

灭火器材、喷淋、消防栓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检查校园内所有灭火器材的有效期和数量,并负责及时更换、补充。每月进行一次全部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即时报修。

(四)卫生保洁

提供校园内的保洁服务,包括公共外围、走廊、楼梯、大堂、会议室、办公室、功能室、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除“四害”等,含物料:保洁工具、清洁剂、垃圾袋等。

(五)绿化养护

负责校园内的绿地、花木的养护(包括浇水、排水、修剪、施肥、松土、除杂、杀虫、肥料、药品、工具等),确保校园美观。定期对室内绿植物进行施肥、淋水及清洁,确保的绿色植物有强劲的生命力。协助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的绿化美化工作。

(六)安排一名主任在校负责协调后勤管理工作。

三、学校职责

(一)学校提供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值班室和值班人的临时住宿用房。

(二)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三)支持物业管理公司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

(四)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学期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有权终止合同。

(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和移交相关的物业资料,并在物业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对物业管理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合理化改进建议及相关物业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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