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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

| 黎民

在不断发展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能够规范员工行为,营造良好工作环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1】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提高文化素质,使书报成为老年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除星期四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律照常开放。

二、凡是本村村民均可进入图书阅览室学习、阅览报刊、杂志、连环画、小说等书籍。

三、图书原则上不外借,报纸阅后放回原处。

四、书刊、报纸是人们精神粮食,不准涂写、撕页,如有发现,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五、在图书室要专心阅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2】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3】

1、本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图书室服务对象为全体在校师生。

2、在未办理借书手续前,本室内图书不得擅自带出。

3、如阅读课需借出本图书时,请任课老师与图书室负责老师做好借还的.登记手续。

4、请爱护图书资料,书要轻取轻放。已取下但暂不借的图书请务必插回原来的位置,不要有散乱的现象。

7、读者应爱护室内公共财物,损坏图书及遗失图书都应照价赔偿。

8、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读者在图书内应保持安静及环境卫生整洁。

8、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9、图书室对新到书刊资料应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尽快流通,定期通报本校师生。

10、新生入学后,请班主任老师先行进行图书室使用教育,然后才能使用本室内图书。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4】

图书馆作为学院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传播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阵地,是学院三大支柱之一。图书文献信息中心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计算机集成化管理,以崭新的服务方式,快捷的服务手段,为读者提供最具时效性的信息资源和全方位、高层次的优质服务,使图书馆在支持教学、科研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逐步把图书馆建成远程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资源中心、信息中心和学习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图书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负责图书馆的现代化建设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2、严格管理学校拨付的订购图书、报刊及教学资料专款,围绕教学、科研,征订、采购各类图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进行图书、过刊合订本及其它资料的分类著录。负责书刊的管理及图书流通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及安全管理。

3、建立数字化图书馆,建设较为丰富的电子文献资源,为师生提供网上阅览、网上咨询等服务。

4、定期做好阅览流通的各项统计工作;做好到馆期刊的签到、验收、登记、分类和各项管理工作。

5、结合教学科研开展阅览、读者辅导、参考咨询、查阅文献等服务工作。提高图书、报刊的使用率。

6、合理安排馆内布局,提出图书馆设备购置计划,并进行科学管理、使用和维护,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7、负责图书、报刊信息情报的搜集整理,加强与区内外高校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

8、加强图书馆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9、负责学院校刊的编辑发行。

(二)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参加馆里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做好学习笔记;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和上级制定的实施办法及我馆的有关制度措施,无违法违纪行为;

(3)认真做好图书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馆藏图书资源,为读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4)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请假制度,无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严肃院纪院风,遵守职业道德,坚持文明服务;

(6)爱护公物,保护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7)保持工作范围的卫生清洁,为读者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8)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传播工作,结合读者及教学需要为师生提供教学科研服务保障。

(9)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图书馆馆长岗位职责

1、主持图书馆全面工作;

2、负责图书馆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程序向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3、负责学院行政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图书馆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为教学科研提供支持服务的功能。

4、负责制定各类文献采购计划及图书设备购置计划并组织采购。

5、负责图书馆固定资产管理,安全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蛀“四防”工作。

6、负责图书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负责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对外联络和馆际联合,做好与宁夏高校图书馆的“联合、共建、共知、共享”工作。

8、配合党支部开展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院党委各项指示;加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逐步把图书馆建设成为现代文献信息中心和文明窗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副馆长岗位职责

1、协助馆长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馆业务工作,负责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强化业务工作的过程控制与监督,不断提高图书馆全体馆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3、负责图书馆人员的业务培训、读者培训及教学科研文献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图书馆网络建设、维护与更新。协助做好图书馆数字化、网络化、现代化建设工作。

5、协助做好资产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干事职责范围

1、协助馆领导开展行政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图书馆工作计划、执行和总结等文件的行文、存档、发送,到馆各类文件的收取、传阅、归档和保管

3、开展图书馆各岗位业务工作情况的调研和图书馆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向领导汇报反映馆内业务活动情况和员工的意见及建议

4、负责馆际开展交流活动的联络和组织策划及实施

5、负责与学院机关和各系、部间的工作联系与协作

6、制定馆内业务学习、岗位培训计划,开展对外宣传,协助馆领导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7、协助做好馆内安全、卫生、“三防”(放火、防水、防盗)制度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及时发现和汇报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馆采访人员岗位职责

1、协助馆长做好各类文献、设备采购及维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各类文献征订信息的发布,征集、汇总师生订阅意见和建议,提出订购目录,及时组织征订、采购各类书刊和电子文献。

3、负责到馆文献和装订期刊的验收、盖章、打号、登录、移交、报账。

4、负责丢损文献的赔偿查价、注销及财产管理。定期汇总、上报新书数目及用款情况。

5、及时汇总、整理并定期在网上公布到馆新书书目等信息,及时做好读者导读工作。

6、整理赠阅和交换的书刊资料,处理各种书刊征订和交换信件。

7、协助做好图书馆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图书防盗系统的引进、维护和数字化、现代化图书馆的规划、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分编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书刊、电子出版物及过刊合订本和其它资料的分类、编目、著录,保证书刊资料的正确归类。负责分编数据的查询、咨询工作。

2、负责图书馆数据库、机读目录和检索系统的建立和使用,承担图书管理软件系统地维护。

3、定期做好各项数据报表的统计汇总、打印、复印工作。

4、协助采购人员做好到馆书刊的验收、盖章、打号、登录、移交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流通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馆藏图书及复印资料的管理和流通工作。

2、负责借书证(卡)的办理、管理及清退工作。

3、负责藏书的保管、修补和剔除工作,负责图书资料的上、下架,书库整理及卫生工作。

4、按月统计、汇总、整理并在网上公布图书资料流通情况,发布到期图书催还信息,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图书资料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图书的赔偿、销账工作。破旧图书必须随时装订、粘贴、修补。

5、做好读者培训和导读工作,负责征集读者意见和购书建议。

6、负责书库的防火、防水、防霉、防蛀、防盗等安全工作。

7、做好图书宣传、新书推荐工作。定期做好图书流通统计工作,按月报送馆长。

8、负责图书馆印章的保管、使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报刊资料的订阅和补漏工作。

2、做好到馆期刊资料的签收、查验、登记、分类和各项管理工作。

3、编制报刊存放架位和馆藏目录。

4、按月统计、汇总、整理并在网上公布报刊资料阅览情况,发布到借期的报刊催还信息,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报刊资料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报刊的赔偿、销账工作。

5、负责读者接待及咨询工作。

6、负责报刊的装订、保管、修补、剔除工作。需要保存的报纸逐月装订,期刊逐年装订。

7、定期做好阅览流通及各项统计工作,按月报送馆长。

8、负责阅览室卫生及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读者接待、登记和读者上机计时、计费工作。

2、帮助指导读者上机阅览、学习;保持安静、整洁的室内环境。

3、按月统计接待读者情况。

4、办理VCD等音像资料的分类、登记造册和流通工作。

5、负责催还到借期的电子文献;按规定收缴超过借期的电子文献的罚款;承办丢失、损毁电子文献、设备的赔偿、销账工作。

6、负责计算机等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工作。

7、负责图书馆网页维护、更新和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数字图书、电子期刊、音像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提出电子文献的征订意见和建议。及时于学院网管中心协调技术维护工作,保证网络资源正常使用。

9、负责本室的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5】

图书馆是学校的图书资料重地和文献信息中心,同时也是人员高度集中的场所,属于学校防火防水防盗重点部位。

一、图书馆馆长是图书馆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和监督图书馆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图书馆安全,全馆工作人员必须树立“防火防水防盗,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消除隐患,提高防患意识。责任事故,谁监管,谁承担。

二、图书馆内严禁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馆领导和保卫处批准,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现场有专人负责,确保防火安全。严禁任何人在书库、阅览室、计算机房内吸烟。

三、工作人员必须在每天闭馆前,对书库、资料室、阅览室、各业务工作室等处进行认真检查,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水源,防止因电源没有切断造成火灾,没有关闭门窗造成书刊被盗。

四、本馆人员因私自使用电炉、电器、乱拉电线、用火不当、乱扔烟头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等过失,发生火灾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报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五、图书馆内严禁存放一切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

六、建立健全防火防水防盗安全网络,层层落实防火防水防盗安全责任制,逐级负责,责任到人。定期对防火防水防盗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6】

一、入馆须知

进入图书馆,读者请自觉遵守下列规则:

1、讲究文明礼貌,遵守公共道德和纪律,在馆内不得大声喧哗,谈笑打闹自觉保持馆内肃静。

2、严禁在馆内楼道及公共场所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保持馆内卫生。

3、读者入馆须衣着整齐,不得袒胸露怀,搭肩搂背,夏天不得穿背心和拖鞋进入。

4、遵守馆内制度,爱护图书资料,不得批点圈画,剪裁撕毁和折迭污损。图书损坏或遗失,须照章赔款,对盗书者将予以批评教育,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5、爱护公共设施,有损坏者除批评教育外须照价赔偿。借阅图书须交验借书证,无证谢绝借阅。

二、入库须知

1、凡入库借阅者,须先交验借书证,待计算机审核、拿到代书板方可进入。

2、谢绝携带任何与借书无关的东西。禁止带包入库。

3、为了您方便、快速、准确地找到您所要的书,请您参考检索厅内悬挂的排架示意图和《中图法》目录牌。

4、为防止图书错位乱架,借书者必须使用代书板。在您选择要看的书时,请先将代书板插入您将取书的位置,然后再取下架上的书;如果此书不合您意,想再查找其他书,请您将书再插回到代书板的位置,而后取下代书板。请您切记:对您选取而又不借的书必须放回原位,以方便他人下次借书,保证书架整齐,排序无误,不得将代书板损坏否则将应予赔偿。

5、入库取书,严禁在库内乱翻乱串。严禁破坏书上的条码和磁条,不许在书上随意画线批点,损坏图书除赔偿外,停止一定时间的借书期。盗书者,除处以罚款外,交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6、不得在库内吃零食,打闹说笑随地吐痰。

三、借阅规则

1、办理借阅证:

1)凡新分配或调入学院教职工,凭人事劳资处出具的介绍信,学生按注册名单统一办理。办证者请交一寸半身免冠彩照一张。

2)借阅者请自带借阅证,凭证办理借阅手续,无证谢绝借阅。

3)借阅证仅限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含职工子女)。借阅证丢失,须在借书处及时申请挂失。

2、借书册数:教职工限借5册,学生限借3册。

3、借书期限:文学类图书一个月,其他图书两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可续借一次,教师所借主要参考书,经同意可延长至本学期末。凡逾期不还,又不办续借手续者,逾期一日,罚款1.0元。借出的图书,本馆如有调整,可随时催还调回,从催还之日起三日内不还,按超期处理。

4、借书方法:教职工学生均实行开架借书,请先交验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入库取书。出库时将所借图书、借阅证及代书板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将借书信息输入微机,完成借书程序,将所借书籍交付读者。

5、检索、预约:读者可通过微机检索查询所需要的图书。如果从微机中检索到的图书,但架上没有或此书已被借出,您可办预约手续。凡办预约手续的读者,书到后工作人员立即通知您,如您三日内不来取,此书即投入正常流通。

6、赔偿:图书资料是国家财产。借出后应妥加爱护,凡污损、涂写、剪裁或遗失者,应赔偿同版本图书。否则将在原书价基础上加2—10倍赔偿款。

1)一般中文书刊均按原价2—5倍赔偿,工具书、手册、孤本书按5—10倍赔偿。视出版年限、价值酌定。

2)套书、丛书、连续出版物丢失其中一册,按套价赔偿。

3)外文书按3—5倍赔偿。

4)已赔偿的图书,如在半年内复得,可交回原书,退还赔书款。

7 、学院外单位及个人借书:院外单位、个人借书,须持单位介绍信,交一定押金后方可办理借书手续。借期内一般书刊每册每天交0.20元租借费,大型书或价值较高的书每天交0.50元。

8 、未进入流通的新书、录像、录音带、光盘、期刊,报纸概不外借。

9、本规则6、7、8条对本馆所有流通阅览部门均适用。

图书馆文献采访工作制度

一。文献资源建设的原则

1、及时掌握出版动态,收集流通阅览部门的反馈信息,保证书刊(丛书、多卷书、连续出版物)的完整性、系统性和连续性。

2、文献采购坚持先进性、学术性、综合性、参考性、收藏性的原则;坚持“保品种,减复本,种多册少”的方针;体现书刊收藏比例和结构的合理性。

3、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从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出发,对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科研课题、实验实训所涉及的文献资料重点收藏。

4、采访部门坚持“谁用谁推荐”的原则,专业书刊主要有由各学科教研室推荐。

二。采购渠道及程序

1、广泛收集各类文献目录,包括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书商自编订购书目、出版社编制的书目以及零星征订单以及出版商、书商的网上书目(含电子期刊、数字图书),及时汇总整理并发到各系部,让读者对书目进行选择推荐。然后深入系部师生及各处室广泛征求读者意见,根据师生的购书需求,围绕我院学科建设的重点,提出具体采购计划。对于读者推荐的符合我院专业建设的图书,要尽力采集。

2、主动与有关出版社和书商联系订购书刊,积极参加全国的大型书市,进行现场采购,并争取相关系部派学科带头人一并前去书市选书。

3、经常到区内各出版社、书店了解出版信息。可从出版社、书店及时补充计算机类等更新较快的图书。

4、采购计划经馆务会商议,馆长审定后,到书市现场采购或填写订单,发送有关书商或出版社订购。大批量采购须经学院图书工作委员会审定。

三。采访复本量

1、为了减少拒借率,主要教学参考书,文学名著、畅销书复本量一般为3-5本。

2、普通教学科研用书,复本量一般为2-3本。

3、基础理论、公共必修课等主要教学参考书可根据流通情况多次采购。

4、丛书、工具书一般采购1本,常用工具书可适当放宽。

5、馆藏报刊种数及复本量主要根据《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上一年度所订期刊册数及读者需求订购,重要报刊要保持延续性。

四。到馆新书的验收

1、新书到馆后,先由采访人员拆包进行核实,如书商发送清单与实体有误,应及时联系解决。

2、采访人员将新书与采访记录进行核实,若非本馆订购图书,作退回处理。

3、发现误订、重订的图书,及时作退回处理。

4、发现图书加工不符合规范要求,及时与供货商联系解决。

五。采购书刊报销及审批制度

1、采购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年度预算经费制定采购计划,不得超支。

2、对重版、修订本、多卷书、连续出版物都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3、图书到馆后,采编部先要总括登录,整理加工后,填写入库单和统计表,流通部根据发票和购书清单逐册验收,并且在入库单和统计表上签字。做到册册有帐,帐帐相符。

4、对单价超过400元人民币的单册图书,购买前须经过馆务会通过、馆长同意。

5、新购图书报销时须附有购书清单和统计表,经馆长按发票、清单和统计表核对书价、册数,签字后方可报销。

6、馆藏书刊由图书馆统一采购。部门、个人急需参阅的图书资料,可随时将欲采购书目提交图书馆采购。今后,凡部门、教师所购书刊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图书馆报销。

7、图书折让金额用于购买新书或添置图书馆必需的设备,弥补经费的不足。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7】

1、树立“读者第一”的思想,主动热情地为读者提供导读服务,不断提高图书的利用率,降低拒借率。不得与读者发生争执,若有争执或读者意见较多者经核实后扣发本人5%---10%的当月津贴。如果因为个人失误影响集体考评者扣发本人10%---15%的当月津贴。年底酌情扣发年终奖。

2、定期整理书库(最长不超过1周),保证图书架位准确,经常保持书库的清洁卫生,做到库容整洁。

3、严格执行《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对借阅过期的读者及时催还书刊,严格执行丢失、损毁图书的赔偿和借阅过期处罚规定。

4、办理借书手续时,要严格检查借书卡,不允许读者持他人借书卡借书。要认真核对所借图书的书名和登记号是否与图书著录信息一致,不符者要查出原因,调整无误后方可外借。读者还书时,要认真核对、检查。归还的图书要立即上架。破旧的图书要随时装订、粘贴、修补。

5、书库在收到新书后应做好藏书统计,并由双方经办人签字。每年对图书清点1次,并向馆长提交书面报告、存档。

6、工作人员对开架书经常进行巡视整架,随时纠正错位,保持架位的正确和整齐。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偷盗图书。图书正常丢损率应控制在5‰以内。如果由于监管不力造成图书丢损率超过5‰者,由监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1、本馆文献暂时只对本院教职工、学生借阅(有馆际互借者除外)。除字典、词典、年鉴、百科全书等工具书外全部可外借。2.书刊外借数量:教职工每人每次最多借3册,学生因写论文、做毕业设计所需借阅,由指导教师负责集中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期:教师每册书刊借期2个月。因教学和科研需要,教师所借的专业书刊到期可续借1次。续借时,必须把书刊带回馆办理手续,续借时间1个月。

4、读者所借书刊请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在60天以内的,每过期1天,罚款1.0元;在60天—1年内,每过期1天,罚款2.0元。超过1年者,视为丢书,按规定扣款。(说明:在寒暑假期间应归还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两周内还清,如逾期不还,寒暑假期计入借期,并按上述规定处罚。)

5、借阅书刊时请当面检查该书刊是否有涂画及损坏等现象,如发现已有污损者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在还书刊时一经查出,由借阅人承担赔偿责任。6.请爱护书刊,不得圈画、污损、撕扯、损坏、丢失书刊,违者按“读者丢失损坏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暂行规定”办理。7.私藏书刊携出库者,除按原价10倍处以处罚外,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8.读者离校时,必须还清图书,办理退卡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9.文献资料室的电子设备只限教职工查阅电子图书、电子文献资料。10.进入室内请自觉关闭手机,保持室内安静、清洁,严禁吸烟、吐痰、乱丢废弃物,违者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一。学生凭本人借阅证入馆,有馆际互借关系者凭馆际借阅证入馆。

二。读者在馆内检索、借阅图书、自习或参观,必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如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接受按规章制度的处理。

三。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馆内,不得在馆内吃东西、吸烟、乱丢纸屑,馆内不得接打手提电话,违者要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

四。读者应爱护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挪动桌椅。

五。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自觉维护图书馆文明读者公约。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8】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9】

入馆须知:

一、读者进入阅览室,需向管理人员出示本人学生证或借书证方可阅览;未带证件者,谢绝入内。

二、期刊、报纸只供室内阅读,概不外借。

三、读者手头只能保留一份刊物或报纸,不许多占;阅后按架上所标名称复位,不可乱放,注意保持架面整齐。

四、不得将书包、提包、书籍等带入室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五、爱护期刊、报纸,不得随意勾画、写字、撕页或开天窗,不得私自将刊物带出馆外,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六、保持室内安静、卫生,不得喧哗,不得乱扔果皮、纸屑,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览环境。

七、妥善保管借书证,若遗失,读者立即到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

八、学生每次可借图书1册,15天还回或续借,教职工6册,30天还回或续借,除文学类图书外,各类图书在没有人预约的前提下可续借一次。

九、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前,要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缺条码或其它损坏等,如有损毁,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一经发现,由借阅者负责。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周五 8:00————17:00

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凡借阅我馆书刊如有遗失、撕毁、污损等,原则上必须赔偿同版新书刊,确实无法购得同版书刊,则按下列办法赔偿:

(1)损坏书、刊,(如批点、涂改和污损等)视情节轻重按书刊价格的10-20或原价赔偿;

(2)遗失书刊赔偿。由于书价逐年上涨,遗失书刊罚款比例不能一成不变。

根据历年涨浮比例,特作如下规定:

1.一般图书:1985年以前出版图书;10-20倍.1985年至1990年出版图书:5-10倍;1990年以后出版的`图书:3-5倍;每册图书另加收0.5元加工费。

2.贵重图书,工具书,库存孤本书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年代加重比例罚款来乃至报告学校处分。

3.成套图书的一本,按全套书价赔偿;遗失多卷的全部或部分按全套价5-10倍赔偿。

4.中外文杂志散本一本,报纸一份分别按全年,全月价格赔偿;期刊,报纸合订本一册,按全年价加3倍以上另加装订费赔偿。

5.凡借出书刊,未经本馆同意,不得私自拆散,违者按损坏规则赔偿。

图书馆人员管理制度【篇10】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可先在学校内网上查询图书信息,记下索书号,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这样可避免盲目性,节约时间。

二、入室借书,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

三、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四、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五、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每次可借2本,借期为20天。教师每次可借10本,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五、对借书逾期不还者,视其时间长短,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

六、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涂改、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以免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处理。

八、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若有丢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如发现无冒借情况,可予补发。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

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三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五倍赔偿。

2、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图书,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坏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2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4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4、污损书内的机读条形码,赔偿1元。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图书清点、剔除管理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老化现象日益加速,为提高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藏书达到一定规模时,也要相应地剔除相当数量的旧书:

一、剔除范围:

1、图书内容已陈旧过时的。

2、流通率不高的。

3、没有现实意义的。

4、复本过多的。

5、图书内容与本馆任务不相适应的。

6、破烂不堪和残缺不全已没有参考价值的。

二、剔除的方法:

1、根据图书借阅记录决定图书去留。

2、把准备剔除的图书打印成清单,向学校师生征求意见,以达到兼听则明,防止片面性。

3、将剔除的图书清单报校领导批准。

4、在财产登记和目录上予以注销。

三、处理办法:

1、组织交换,互通有无。

2、组织调拨,支持基层。

3、组织出售,削价处理。

4、报废。

四、剔除总结:

每次图书剔除工作结束后,必须有书面小结,将剔除计划、领导批示、剔除清单、处理情况、处理日期、经办人等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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