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定了人们在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中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这里分享一些简单的安全生产制度有哪些下载,供大家写简单的安全生产制度有哪些参考。
1﹑目的:
建立奖励、惩罚方法
2﹑范围:
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安全部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4.1.1.1.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4.1.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1.1.3.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1.1.4.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4.1.1.5.积极参加公司、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1.1.6.被评为省、市、局、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1.1.7.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4.2奖励程序
4.2.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部长审核后报安全部,经审核后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4.2.2先进车间、部门、科室由安全部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4.2.3对4.1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有车间和部门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抱公司领导批准。
4.3惩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4.3.1事故责任者。
4.3.2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3.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3.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3.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3.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3.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3.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3.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4.4惩罚类型
4.4.1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
4.4.2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4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5处罚程序
4.5.1经济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5.2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各项工作安全、高效地开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制定年度安全和控制目标。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天的思想。
二、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四、新录用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基本了解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
七、各部门建立和健全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综合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各部门加强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须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和彻底整改。
九、各部门定期检查工作区域的灭火器,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器;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十、外出业务人员加强对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各部门加强资金、财产、货物等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十一、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值班责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巡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十二、进入场区所有人员都应戴安全帽,夜间进入场区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三、对安全工作考核,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2、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1、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止火灾、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
2、班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室内的电源开关、电线、门窗、照明灯具是否安全、牢固,发生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维修,并告之学生注意安全。
3、班主任要组织好班级各项活动,对安全隐患要有预见性,并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每天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时与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学生要做到:不打架、不看色情、凶杀的书刊、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吸烟喝酒、不损害公物、不在教室内打闹。
6、严禁学生携带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进入学校。
7、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情况离校,需联系家长到校并持班主任签发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8、学生出入教室,上、下楼梯要有礼、有序,严防混乱、拥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不得在课室、走廊、楼梯上追逐打闹,学生严禁进入网吧、电子游戏机室。
9、教育学生不要玩火,不要乱拉电器开关,以免发生火灾和人身事故。
10、学生上学,回家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骑单车时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扶肩而行,严禁学生骑摩托车。
以上条例,望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
盗抢匪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节约用水用电;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交通工程等施工,均适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上实行三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其安全组织机构由总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组成。
(一)总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落实国家、行业和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与要求,指导、协调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总公司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处),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并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分公司也设安全生产委员会,落实上级机关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协调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并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科),履行安委会办公室职能,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三)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工作,安全办公室人员(安全员)协助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抓好项目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
第四条、安全队伍建设
每个工地最少必须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10000m2以上的工地应设置2~3名专职安全员;工程规模在20__0m2以上的工地,要按施工、机械、消防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安全工作。
第五条、现场安全员要选择责任心强,并有相应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安全员要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好检查记录。
第六条、安全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构不得随意撤并,基层安全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企业内部应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委派制,基层安全员的调动要得到上一级安全管理机关的同意。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体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充分支持、协助行政部门做好工作。各级工会组织应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经常对各级领导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教育,注重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本企业、部门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四)组织并主持特大、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落实防范措施;
(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对下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惩。
第九条、公司副经理、分公司副经理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主管领导责任,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制度;
(二)领导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方案、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三)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主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交流会、现场会;
(四)领导组织进行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并主持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复杂工程的施工方案时,明确提出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严格审查施工中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性能、特点、安全技术等作业交底,指导主管职能或安全管理部门制订相关操作方法或规程;
(五)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技术性调查,并要求有关部门制订技术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科(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有关部门制订、修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制度、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指导、督促基层企业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组织安全检查,指导并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隐患进行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令职工撤离现场,并及时上报;
(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对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奖励和处罚;
(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劳逸结合,搞好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七)做好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工程部、技术部、科教室、物资供销部、设备动力部和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认真执行,对各自管辖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一)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将安全生产纳入经营承包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班组安全保证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努力创造安全的施工作业环境,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予以解决;
(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对重伤以上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到现场组织调查、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六)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按通知书有关要求对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七)支持安全员工作、积极发挥其作用,认真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好人好事。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二)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要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交工段长和安全员,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
(三)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技术上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施工员和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要求,对本工段、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负责组织本工段、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三)坚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认真进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
(四)经常进行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第十七条、职工安全生产守则
(一)认真执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
(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四)工作前对所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进行认真检查,遇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五)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和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水上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六)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对各种防护装置、设施、安全标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挪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
第十八条、总公司应经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总公司根据工程需要不定期组织分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有关技
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或培训;每年组织最少一次安全教育或培训。
第二十条、总公司要监督检查各分公司对新参加工作职工及转岗、复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情况,其培训资料要齐全、完整,签认记录要由有关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总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职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留有记录备查。
第五章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二条、现场综合安全管理
(一)确定工程后,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现场环境,首先考虑安全问题,对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合理布局;
(二)施工现场要根据所承担的工程合理布置,并按要求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体平面图;
(三)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消防、交通、环境保护等法规和相应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四)在市区主要路段、人车通行量大和居住人口稠密的村庄施工时,现场应设围挡,并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
(五)现场物料要按规定码放和保管,并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严禁靠近围护墙及建筑墙壁堆放。大型模板应按施工平面图指定位置分类存放;
(六)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卸料平台架等设施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要进行经常检查维修,保证安全。并必须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搭设;
(七)高处作业的施工设备和防护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要求,作业人员要配戴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鞋等防护用品;
(八)做好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上岗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第二十三条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一)开挖土方前,必须掌握地质和地下设施等情况,并由技术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在安全员监督下方可开挖施工,地下各种管线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防挖坏;
(二)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否则不得开工。安全技术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提出;
(三)在进行拆除工程时,必须要制定操作规程和采取安全措施,拆除范围大、危险程度高的要指派专人指挥和安全监护,并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告标志;
(四)深槽和较深沟坑施工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如施工机械确须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第二十四条、现场运输道路管理
(一)机动车辆在施工现场内行驶、移动时要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和人员,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二)严禁人货混装、装运各种材料、物件要绑牢,自卸车斗内不准载人;
(三)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转向、制动机构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行车时严禁载人。往沟槽(坑)中卸料要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四)使用手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装物要牢靠、适度。
二十五条、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一)大型施工起重、提升设备,如卷扬机、塔吊、外用电梯等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其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
(二)清洗、维修机具和设备时,要停车打掩,切断电源,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要设专人看管电闸;
(三)使用蛤蟆夯、震捣器及其它电动工具设备,必须有防触电措施或装置。操作人员配戴防护用品;
(四)使用卷场机、提升机操作前要检查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地锚是否牢固;
(五)挖掘机、吊车等机械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臂杆回转半径内和吊钩下严禁站人;
(六)圆盘锯、木工平刨等设备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一律不准使用;第二十六条、安全技术交底
(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应按下列程序执行: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征求安全部门意见后,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后实施;
(二)安全交底具体步骤: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3份,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和班组各执1份。班组长组织全体参与该项施工的职工接受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并履行交底的签认手续。专职安全员应现(敬请期待制度大全推出更好文章:场监督交底工作,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同时对检查情况做书面记录备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用电
(一)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和电气防火措施;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三)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三相五线)接零保护系统。临时线路的架设要符合有关要求。配电箱要按集团规定要求设置,用电设备要采用一机一闸,电气开关、插头、插座应完好,加箱上锁,且有防雨、防漏电装置。熔断器按额定负荷装设;
(四)高压输电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全用电规范要求。;
(五)施工现场动力、照明线路的架设及使用的电器设备均应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线路跨越道路时,应架空或埋入地下并做穿管保护;
(六)移动式电动机具,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配置防漏电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选用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漏电保护器,初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在有经验人员监督下操作。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第六章安全检查
第二十八条、企业坚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企业每年组织2次由总公司主要领导带队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分公司在建项目部。
第三十条、分公司应每季度由分管生产副经理组织安全科人员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每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小组成员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并要有检查记录。
第三十二条、作业班组应每旬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员应坚持每日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基础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以及各种事故隐患等。
第三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由检查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有关责任人员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第七章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职工在从事用人单位指派的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项目部、分公司、总公司应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事故所在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和其他相关部门,按规定填报"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报表",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
第三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后,对事故责任人要进行处理,对隐患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十七条、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按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总公司会同企业所在地的安全、公安、工会、检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三十八条、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与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或行业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各分公司(项目部)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__年5月4日起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善。安全生产目标:
1.生产安全死亡和1到4级工伤事故为零事故。
2.生产设备在运行、使用过程中非正常损坏、损失事故为零事故。
3.环保职责零事故。
4.隐患整改率为100%。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杜绝和0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1.各班组操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2.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现场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专管人员,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3.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达标计划的全面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小设施”齐全,施工安全检查必须按部颁JGJ59-99标准进行。
6.做好“三室四口”防护,外架打搭设,全封闭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密目网)
7.配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电表箱开关箱必须使用合格铁质箱,(一机、一闸、保护、一箱、一锁)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工、井架工、焊工、架子工,搅拌工)
9.各工种的工序施工应相互配合好,并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1.对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者,除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外,并应及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整改、在至满足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工地继续施工。
2.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时时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责任书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章下达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