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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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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保障,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更好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这里提供优秀的酒店相关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写酒店相关管理制度参考。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1

一、仓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原则

(1)基本任务: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2)库房管理的原则是:适量、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二、原材料、物资的保管和记录

(1)库房按原材料和物资大类分别管理。

(2)仓管员职责:保管所管原材料、物资,记原材料、物资明细帐,验收进仓原材料、物资和出仓原材料、物资的发货。

(3)存仓原材料、物资要贯彻执行“先进先出,定期每季翻堆”的库房管理规定。

(4)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重载物资与轻抛物资不得混堆,有挥发性的物资不得与易吸潮物资混堆。

(5)库房对进仓储存的物资,必须按固定堆位存储,并编列堆号,在每个堆位存放物资的货位上设立“进、出、存货卡”,凡出入仓物资应于当天在货卡登记,并结出存货数,以便与物资明细帐对口。

(6)存仓物资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存仓物资与货卡相符,货卡结存数与物资明细帐余额相符。每月末仓管员应根据物资明细帐记录的收、付发生额和余额数字,编制“进、销、调、存月报表”,每季度盘点一次。

(7)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库房时间较长的物资,要主动向业务部门反映滞存情况;对存仓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限,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制“物资残损(霉变)处理报告书”,或“超期存仓物资报告表”,送交业务部门和财务部各一份,以便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及时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8)、物资保管与保养

a、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b、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c、要严格注意防火、防盗。

3、原材料,物资进出仓规定:

(1)仓库管理人员对进仓物资,凭“物资收货记录单”记明细帐。并逐一核对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

(2)仓管人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规格,数量、与发票或采购,申购部门的要求不相符的原材料、物料,必须拒绝进仓,并及时向申购部门、采购部报告。

(3)原材料、物资出仓,必须先办妥出仓手续,凭领料单或调拨单,并验明规格,数量经有关领导签注,才给予发货,同时要及时登记明细帐,并将领料单或调拨单报送财务部出帐。

(4)库房对任何部门均应按正式出仓单证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4、库房的'存量管理

(1)库房实行存量管理。库房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客房部经理批准后,交库房执行。

(2)所有库房物资均应在存货帐、存货卡上标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5、库房的请购

(1)存仓物资达到最低存量时,库房应及时填制“请购单”,交部门经理购买,没有及时提出购买以致存货供应中断的,有关库房人员要承担工作责任。

(2)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须按酒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购买。

6、库房的盘点

(1)库房物资流动性大,为保证货、卡、账核对相符,随时掌握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必须进行经常和定期的盘点工作。

(2)经常的盘点由仓管员在日常进行,针对收发频繁和容易变质的物品,需增加盘点和察看的次数。

(3)定期的盘点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

(4)对于盘亏/报损的物资,须查明原因,属保管人员工作责任的,应由仓管人员承担经济责任。经常发现失职行为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的,交酒店保安部处理。

7、物品验收:

仓管员对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1、购货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不相符时拒绝进仓。

2、发票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数量验收。

3、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4、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物品验收后,仓管员要在收货单上签字并留一份存底。

8、其他有关规定:

(1)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2)库房范围及库房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得围聚闲聊,不得带亲友到库房范围参观。

(3)库房范围不得生火,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库房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得把库房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6)库房应定期每日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2

仓库管理基本规定:

一、物料管理须按照几点原则:先进先出、物以类聚、账实相符、物料按规定存放等。

二、仓库流程分为:进料流程、发放流程、库存品管理等。

三、仓库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仓库的物料保管、验收、入库、出库等工作。

(2)提出仓库管理意见及物资采购计划,在批准后贯彻执行。

(3)严格执行公司仓库保管制度及其细则规定,防止收发货物差错出现。

(4)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不准入库;出库时手续不全不发货。

(5)负责仓库区域内的治安、防盗、消防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对意外事件及时处置。

(6)合理安排物料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料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码,不得混堆和乱堆,保持库区的整洁。

(7)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

(8)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协助主管人员做好盘点、盘亏的处理及调帐工作。

(9)负责仓库管理中的出入库单、验收单等原始资料、帐册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及时编制和按时上交相关的材料收支存报表,及时准确地登记材料明细分类帐簿。

(10)以公司利益为重,爱护公司财产,不得监守自盗。

(11)完成采购业务部及财务部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仓库管理工作程序规定

一、目的:对工程物资、歌舞总会、客房用品、茶楼物资和办公用品进行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物料的存储管理。

三、规定内容

1、仓库分类:本公司仓库可分为办公用品仓、歌舞总会物资仓、客房用品仓、茶楼物资仓、工程物资仓五个仓库。

2、库区:存放物料的区域,通常分为:合格品区、收货区、辅助区、不合格品区。合格品区:存放合格物料的仓储区;收货区:没有办理登记的入库物料存放的区域;辅助区:存放办公用品,礼品、暂存物料的区域;不合格品区:不合格物料的存放的区域。

3、物料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购回的物品无论大小、多少等都要进行验收。要做到:

a、与实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不符的不验收;

b、对购进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c、对购进的食品、酒水等原材料超过保质期的不验收;

d、发票所计数量与实物不符,但名称、型号、规格相符的可按实际数量验收入库。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物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单价、数量和金额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仓管留底,一份交送货人连同发票交财务部报账,一份交财务会计处。

4、物料入库:根据检验结果,库房人员将已有明确标识的合格物料入库,不合格物料清点后入不合格品区,同时通知采购部门让其通知厂商办理退货事宜。

5、物料存放:

(1)物料要分类存放。库房按物料类别及工作流程划分为各个存储区,各类物料要分类存放,同类物料集中存放,不得混放。物料存放应科学、合理、整齐、有序,严防物料翻倒。

(2)库房内要保持卫生、整洁。货区内不得存放任何无标记或者无记录的物料。

(3)库存物料应包装完好,发现破损及时更换。用防静电材料包装的物料,要按原包装形式存放。标注存放要求的货箱,应按要求存放,以避免造成物料的损耗与毁坏。

(4)防止物料受潮,雨季尤其要注意,必要时要通风。晴天时要开窗换气。易受潮物料包装箱内要放防潮剂,并定期检查防潮情况。

(5)库房管理安全第一,要做好消防工作,每个仓库配备两至三个灭火器,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领导。

(6)出、入库物料的装卸搬运应由库房管理人员负责控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

6、物料出库:

(1)各部门、各单位的领货人员一般要求专人负责。领料员先填好领料单和相关负责人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2)仓管根据领料单实发数量填写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份,领料单存根联留底,客户联交领料人,会计联交财务部会计。

(3)仓库对任何部门均按正规手续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或白条顶库。

(4)各部门领料时间规定:工程部上午8:00-9:00、下午14:00-15:00;歌舞总会下午17:00-17:30;餐饮部上午10:00-10:30;房务部上午9:00-9:30。

7、盘点与账务处理: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底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盘点期间原则上停止发货,实在急用的当下月发货。盘点有盘亏盘盈的情况需查明原因,上报领导处理。将盘点结果列明细报财务表审核。

(2)物料出、入库房每日要记账,记账要有原始凭证如:出库单和入库单,无原始单据一律不能进帐,原始单据必须有各自的编号。按记账原则、方法和要求设立账簿并登记入账。账簿要做以整齐、清洁、一目了然。

8、仓库档案管理:

(1)仓库档案主要有:

a、送货单或收款明细单;

b、入库单;

c、领料单;

d、出库单;

e、实物账簿。

(2)原始单据保管期限为一年,实物账薄保管期限为二年。超过保管期应立即移交相关部门封存,并填写移交清册。移交清册需相关负责人签字。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能够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职责)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带给贴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带给的食品承担职责。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推荐,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zhèngfǔ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能够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状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光和地点等资料,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状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状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职责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职责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状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资料)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资料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贴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贴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资料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状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状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务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4

1、按照酒店规定自查仪容仪表后按时到岗,认真阅读交接班记录,完成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保证酒店服务的连续性。

2、规范、热情、礼貌地帮助客人完成入住登记手续,合理安排好房间,为客人提供良好服务。

3、做好开房登记时有关客人身份的验证工作,负责检查客人的抵离情况,处理好客人的特殊要求。

5、熟练掌握总台及各项业务技能要求。

6、随时了解房态,及时与客房部沟通协调,负责OK房、维修房的跟催工作。

7、负责宾客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适时了解客人的需求并及时准确地反应到相关部门。

8、掌握一定的销售技巧,努力推销酒店客房及其它服务设施,以获取最好的经济效益。

9、了解当天团队、会议、VIP及其它重要活动情况。

10、了解客情,做好突发事件的汇报、解决工作。

11、与酒店同事及其它部门保持良好的工作协作关系。

12、按规定清理、保持好辖区卫生。

13、完成好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礼宾员岗位职责:

1、按照酒店规定自查仪容仪表后按时到岗,认真阅读交接班记录,完成上一班未完成的工作,保证酒店服务的&39;连续性。

2、按规定位置站立,姿势端正。密切注意客人动态,随时准备为客人提供帮助。

3、时刻注意前台的召唤。热情为客人带路,敏捷地为客人运送行李,主动为客人介绍酒店的各项服务设施及客房设施。

4、客人行李寄存与领取按规定操作,记录表格填写规范、工整。

5、熟悉本市标志性建筑及城市道路。熟悉酒店各部门服务内容及营业时间,随时为客人提供问询服务。

6、了解VIP的姓名、职务、车号及住房等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7、熟练掌握各项工作流程。

8、控制好大堂灯光,协助维护好大堂秩序。

9、按规定清理、保持好辖区卫生。

10、完成好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5

1.凡新员工入职,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书、一寸彩色近照三张,先交报名费30元,按金200元,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公关部人员、芬兰馆技工另定)。

2.招工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服务员女身高1.58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迎宾1.65米左右,保安队员1.70米以上。

3.培训期:凡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人事培训部培训,培训期一般为十五天(由人事培训部根据培训与部门需要确定),培训合格方可进入试用期,培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期内一律享受培训期工资。

4.试用期:凡新员工必须经过一个月试用工作(到职当月出勤天数超过二十天的,当月为试用期,不足二十天的,由到职之日至第二月底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录用,由部门书面通知人事部办理手续转为正式员工,签订员工合同;不合格者,到人事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如无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可退还按金.试用斯一律享受试用期工资。

5.员工每月实际出勤有27天的(31天的出勤按28天计)为全勤,可享受全勤奖。

6.员工每月享受带薪假期三天,不许累积翌月,由部门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无特殊情况不安排连休,月假不休不另算工薪。

7.部长以上级员工休假需由部门至少提前一天报请人事部审批备案,否则作旷工处理。

8.请假制度:员工请假十天以内的由部门批准执行,并作好考勤记录请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部门同意后,务必报请人事部审批备案,部长以上员工十天以上(含十天),需由人事部报请总经理室审批后方有效,否则作旷工处理(工作时间未到半年一律不能请十天以上假期,工作良好的优秀员工除外),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不发放任何款项。

9.调动与升职:凡员工调动或升职,必须由部门主管向人事部提出申请,清楚说明其本人工作状况与调动(升职)的理由,经批准由人事部通知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为有效(部长以上的调动与升职由人事部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10.凡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招收的员工,部门务必遵照配合接纳,凡因人事需要,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对员工的调动,部门务必遵照办理。

11.辞职: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书,经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审批,辞职期以人事部批准之日为准(凡辞工期不够,一律不办理离职手续,若因特殊情况需办理离职手续的,不返还按金);

(2)凡未够一年期,提出辞职的,经本部门和人事部批准后,可结算工资,不返还按金,(平时工作良好,优秀员工除外);

(3)合同员工依照合同规定办理。

13.裁员: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裁减的员工,离职结算时一律返还按金并补助七天工资(合同员工依照合同规定办理)。

14.离职手续:员工的辞职得到批准,收到解雇或辞退通知书后,必须到有关部门交回公物,凭部门考勤表及有关交物单据,带上相本人工卡、饭卡、宿舍锁匙、按金单,按规定的日期到人事部办理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理者,不返还任何款项,交由保安部督促其离开酒店,人事部根据部门手续移交情况,给离职员工开具工资结算通知单,凭单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15.凡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未退交工卡、宿舍锁匙、饭卡其中任何一项物品者,不返还按金。

16.如不服从酒店合理的人事安排及工作调动,或与部门闹个人情绪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工资,不返还按金。

17.离职员工一旦办理离职手续,必须按人事部规定的日期离开酒店,否则由保安督促执行。

签署:_______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6

1、维持前厅工作秩序和清洁卫生。接待来客(散客及团队),为客人办理入住手续并根据客人要求分配房间,确保客人得到快捷p高效及友好的服务;

2、通过电话p单据p报表等方式和途径,把客人的有关资料传递给相关人员;

3、掌握最准确的房态(入住与否、床位情况),制作有关客房销售的各类报表,为宾馆的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资料;

4、负责有关房间p房价p宾馆服务设施以及查找住客等方面的问询工作;

5、具有销售意识并有抓住任何销售机遇的意识,最大限度地售房,为宾馆创收,做好关于客人资料的档案工作;

6、听从上级的指示,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7、熟知宾馆所有客房的位置及室内设备,熟悉市内交通、旅游景点、涉外企业及其管理部门。随时为客人提供各种问询服务,并向宾客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8、维护前台工作必备的用品及设备,及时申报补充和维修。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7

一、关于员工考勤请假的规定:

1、员工请病假须持酒店医务室的证明,上报部门同意后方能休息,特殊情况应打电话或者其他渠道向所在班组、部门请假,回单位后再补办手续。连休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门送综合办。

2、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要考虑工作顶替问题)由部门经理提出意见,上报酒店综合办,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含三天)以上由部门送综合办经总经理批准,请事假原则不能超出七天。

3、员工补休应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意见,上报综合办,补休时间不能超正常的加班时间累计数。

二、员工上班需佩戴工号牌

1、员工工号牌应佩于制服左胸前,如无佩戴一经发现罚款10元。

2、工号牌只限持牌人使用,不得么自转与他人使用,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综合办申请补办。

三、值台的职责

早班上班时间:8:00—15:00

1、提早10分钟做好上班准备,自查仪表仪容,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号牌。

2、上班时首先应与夜班人员了解未处理的各项事宜,详细了解楼层的客情、房态、查阅“客人进出时间登记表”和交接本的注意事项,按“七清”交接规定准备好,服务台周围卫生是否清洁,做到不清不接(七清:住客情况要交清;客人离店时间要交清;各种款项、帐目要交清;客人代办的事、电报、信件、留言要交清;当班所发生或发现的问题要交清;房门锁匙要交清;领导布置的任务要交清)。

3、做好服务台周围的卫生,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烟缸内保持清洁,烟蒂不得超过3个。

4、了解客人的进出情况,客人要求整理的客间要记下,及时通知服务员清理,同时做好接送客人的准备工作。

5、加强值班台工作,确实需要离开岗位,必须有人替班,按程序做好迎送的接待工作,做好访客登记,主动给访客送茶,同时应严密注视来往人员,发现可疑迹象,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6、处理好客房遗失物品及客人遗留物品登记工作,按规定程序办理清点客衣,负责客房设备的报修登记。

7、认真保管好锁匙,住客取锁匙要验明身份,校对后方可提供,不得向无关及外来访客人员提供锁匙。

8、礼貌待客,热情替客人办理委托事宜,及时为客人传送书报信件。

9、认真做好客房安全防范工作。

10、下午15:00下班,应认真做好与晚班的交接工作,做到“七清”。

午班职责

午班上班时间:15:00—22:00

提前10分钟上班,职责与早班职责相同,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晚上超过访客时间(一般在23:00)不得访客,并及时催促访客离开客房,做好清场工作;访客尚未离房的应记下房号、人数,交下一班人员处理。

2、认真记录好下班前未回店客人的姓名、房号、人数,交夜班人员备案。

3、详细交代次日所要叫醒客人的姓名、房号、床位及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夜班职责

夜班上班时间:22:00—次日8:00

1、提前10分钟到达楼层,自查仪容仪表,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工号牌。

2、与中班了解楼层的客情、房态、访客未离房等情况,按规定做好“七清”。

3、22:00调整走道灯光,关闭其它照明灯光,只留一路夜间照明灯光。

4、按程序做好早晨接送客人工作。

5、加强值台工作,上班时精神饱满,注意观察楼层有关“五否”现象,每小时巡视楼层一次,上班时不得看小说、做私事、睡觉等。(五否:有否人员乱窜;客人有否半夜起床、行动反常;有否奇声怪叫;客人有否突然离店;有否异常臭味)。

6、按约定时间叫醒的客人,应记清其房号、床位、姓名和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7、注意访客未离开房间的动向,发现有可以对象及时报告夜班领班。

8、2点前应认真填写“住宿登记簿”,交夜班领班。

9、负责整理布草车,按分类备齐次日所要使用的各种棉织品和低值易耗品、用具,用过的棉织品需分类清点。

10、做好服务台周围的卫生工作,下班前应与早班办好交接班手续,做到“七清”。

四、加强访客登记关:

1、严格把关:楼层服务员对来访客人一律办理访客登记手续。

2、完善访客登记,提高登记率。

3、发现陌生客人或态度恶劣者,即与保安联系。

五、奖惩细则

(一)实施方法:

1、助理对领班:领班对所属每位员工依据“实行白、黄、红牌的有关规定”每月进行设档考核,认真做好记录,于每月5日将记录整理抄送办公室文员处备案;领班评完后助理根据考核级别,再报经理审批。

2、部门领导及值班经理亦依照规定对员工进行检查,领班有记录员工不改正,追究员工责任;若某班组违纪现象或工作情况经常不理想,则追究该领班领导不得力。

3、文员于10日将当月违纪情况、质检情况及客人反映、早会反映等检查处理结果整理公布,领班以上干部人手一份,并在班前会等各级会议公布。

4、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将奖金划分为a、b、c、d四种等级,员工根据等级领取本月奖金。b级,奖金不变;a级有变,c、d级要罚。

5、文员依据检查记录,算出罚款总额,将此额4/5奖励给表现优异的员工,另1/5由办公室支配,视领班工作表现全部或部分奖给领班,未发完部分留下一个月分配。

(二)奖励对象

1、模范遵守店规店纪,一贯遵照本细则之员工。

2、积极配合领班工作,关心爱护集体者。

3、工作积极肯干,助人为乐,态度热情,受到宾客、值班经理及同事赞赏者。

4、就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有突出贡献。

5、敢于检举不良现象,查处属实者。

6、拾金不昧者。

7、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8、见义勇为,保护酒店、宾客生命财产者。

9、合理控制成本,节约使用低值易耗品。

六、实行白、黄、红牌警告的有关规定

(一)对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白牌警告

1、仪容、仪表、着装不整。

2、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入,使用客人的设备设施。

3、上班时间办私事,私打电话,私自会客。

4、无故迟到、早退、溜岗、串岗。

5、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

6、在禁止吸烟地方吸烟。

7、未经允许乘坐客梯。

(二)对下情况之一者给予黄牌警告

1、白牌警告三次为一次黄牌警告。

2、对宾客粗暴或不礼貌。

3、让别人或替别人打卡考勤。

4、无故脱岗。

5、擅自私配酒店内部锁匙。

6、在岗收听广播,看电视、杂志、报纸等。

7、在岗时间睡觉。

8、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

9、不服从工作调配。

10、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11、超越权力范围,造成损失。

(三)对下列行为之一给予红牌警告

1、一年内三次黄牌警告给予红牌警告。

2、侮辱、谩骂、殴打宾客或与客人吵架,和内部员工打架、斗殴责任者。

3、道德败坏,嫖娼或拉皮条。

4、偷窃酒店、宾客或同事财物(不管金额大小)。

5、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影响坏。

6、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5天,一年累计15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

8、恐吓、扰乱,对他人(或管理人员)施行暴力行为或试图采取上述行为。

9、蓄意破坏酒店设备设施。

酒店相关管理制度篇8

一、自觉遵守酒店管理制度,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填写客房清洁日报表,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酒店经理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39;物品,要逐一登记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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