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管理
1、本医院收款处凭正式发票国家统一监制票据收费,其他任何部门、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收费。私自收费按医院职工行为规范进行处罚。
2、各窗口收款员每天下午3:00以前将当天收到的现金足额上交到收款处主任处,做到日清月结。收款处主任首先负责日报表与交款金额核对,防止收款员有积压现金情况的发生,并将款项当日存入银行,然后收款处主任将银行存款单上交到财务科,与财务科主管人员再次复核无误后交出纳员登记帐薄。
3、每月末,财务科主管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及票据管理员将收入汇总表与电脑收入进行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和财务报表上报主要院领导。
二、支出管理
医院各项支出必须遵守《会计法》及其相关财经法规,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支出票据上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具体支出报销程序如下:
报销程序:经手人签字(注明事由并附票据)→证明人签字→分管副院长审核签字→财务科审核→院长审查签字→财务科支付
三、其它有关规定
1、财务人员应加强现金的管理,出现收假钞、少收钞、丢失现金、现金被偷等情况,由当事人自己负担全部损失。
2、财务人员应加强票据的管理,做到安全可靠,出现票据被毁、被盗等情况,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办理。
根据国家医疗改革的相关意见和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要求,我国于近期对公立医院的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并颁布了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固定资产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为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其中普通的固定资产单价为500—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为800—15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新的定义对固定资产的划分更加明确,且易于管理,同时新制度还对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核算做出了很大的改动,弥补了旧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不足,加强了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力度。在新旧制度过渡的阶段,就如何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出以下一些看法。
一、旧财务制度下公立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中问题突出
1、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力度不够
医院的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固定资产管理力度不强,造成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一直是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中最薄弱的一环。在我国,许多医院无论是管理高层,还是具体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缺乏科学管理固定资产的意识和技能,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以及固定资产统计数据存在较大的偏差。再加上管理人员重视财务收支管理,轻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具体工作上都存在诸多漏洞。例如,有的单位由于管理人员对医疗技术的发展缺少前瞻性,对医疗设备的实际情况缺少科学和必要的调查,为了突出政绩,盲目地、不切实际地采购固定资产,使购入的医疗设备使用周期短,淘汰率高,贬值速度快,造成大量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浪费。也有些单位重视采购、轻视对现有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护,使固定资产故障频发,再加上旧制度中没有强制要求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使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资金储备不够,造成了对固定资产维修不及时,小毛病拖成大故障,甚至提前报废,缩短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妨碍了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还有些医院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没有程序性的规定或者对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理程序执行不严等,增加了舞弊的风险,可能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医院固定资产历史记录资料不完整,甚至缺失的现象严重
许多医院没有对固定资产建立相应的档案,在其采购、使用、报废环节没有相应的记录,尤其对固定资产的采购资金来源、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人等资料缺少相应的记载,即使有记录资料的,也因为记录的内容过于简单,缺少要点和针对性,而无参考利用价值,给医院相关部门的固定资产统计和核算设置了障碍,导致账外资产的出现。例如,对于小型便携式医疗设备的管理,由于这些器材数量多、价值高、管理分散,工作中乱借乱用现象普遍,医院又没有制定相应的保管使用制度,科室人员随意借用,而不做相应的借用和归还情况记录,经常造成医疗设备丢失,对医院的财产造成损失。
3、医院固定资产的核算方式不合理、不及时、不科学
由于医院原有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陈旧,再加上核算人员本身的业务素质不强,业务水平不过硬,因而造成固定资产入账价值不合理,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未及时入账;应设立的固定资产卡片未设立,应注销的卡片不注销;固定资产备查簿登记的内容过于简单,字迹潦草不清,记录术语不专业;流动性较强的固定资产(如运输工具)的执照、房地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不齐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总账、实物之间不能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等。另外,因为没有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仍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入账,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固定资产的损耗和贬值增大,剩余价值减少,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不符。医院使用的精密的医疗器械,维修费用高,不计提折旧也不利于医院积累充足的维修基金,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阻碍了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卫生院管理提出的客观要求,它可以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从而提高单位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加强卫生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和核算组织体系
卫生院应加强对成本管理、核算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院、科室、个人三级成本核算组织体系。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可成立成本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财务人员及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全院成本管理工作和核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各相关科室应有兼职的成本核算员,负责基础资料的统计编报工作。
二、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
卫生院的成本核算贯穿于医疗服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到院内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因此必须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消耗药品、材料、低值易耗品、制剂等各项财产物资的计量、计价、验收、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制度。
2、制定必要的消耗定额和人员定额,加强定员定额管理。
3、建立和健全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并建立合理的资料传递程序。
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三、卫生院成本核算的原则
为了正确核算卫生院的各项成本,必须讲究成本核算的质量,符合成本核算的原则,成本核算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即计入成本的费用都必须符合法律、法令、制度等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成本。
(二)可靠性原则。即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应与客观经济事项一致,不能人为提高或降低成本,且这些信息还要有可核实性。
(三)配比的原则。即要求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四)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五)一致性原则。即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保持一致,使各期的成本资料有统一的口径,前后连贯,相互可比。
(六)重要性原则。即对成本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应作重点核算,力求精确。
四、卫生院成本核算的范围和项目分类
卫生院成本核工业算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并按其经济用途可分类八类:
(一)人员经费:指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其他工资等。
(二)材料消耗费用:指卫生材料、其他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包括所有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查和日常维修费等。
(四)办公用品及水、电、油、邮电、差旅、培训等消耗性费用。
22(五)药品费:指医院药品销售成本。
(六)其他费用:指上述内容之外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卫生院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的界限,卫生院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应计入成本:
(一)医疗事故赔偿支出;
(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及违反法律支付的各项滞纳金、罚款;
(三)医院捐赠、赞助支出;
(四)应在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的支出;
(五)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五、卫生院成本核算对象
卫生院成本核算的对象包括单位总成本、科室成本、项目总成本和单位项目成本四个层次。卫生院成本核算的最终目标是医疗项目成本核算,在目前条件下,应先进行科室成本核算,逐步向医疗项目成本核算过渡,有条件的可开展单病种成本核算。
六、医院成本核算的程序
成本核算程序就是卫生院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的过程。成本核算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审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根据成本开支范围,确定哪些费用计入成本,哪些费用计入其他支出或专项资金支出。
(二)直接成本直接计入。对应计入成本的费用要编制费用分配表(如材料费用分配表、工资费用分配表等),少数业务可根据原始凭证直接登记成本明细帐。
23(三)辅助服务费的归集和分配。对水、电、供应室、洗衣房、总务维修等部门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按其服务的对象和提供的劳务数量,编制辅助服务费用分配表,计入相关成本明细帐。
(四)管理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对行政管理科室所发生的费用及全院性费用进行归集,月末按一定的方法分摊计入各成本明细帐。
卫生院成本的核算过程,实际上是一定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和分配费用的过程。在归集和分配费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能按某种成本对象直接归集的费用,应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确定的费用,则要按受益原则,通过一定的科学方法进行分配再计入。即直接费用直接计入,间接费用分配计人。
七、成本分析
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利用成本核算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研究成本的形成和变动情况,寻求降低成本途径的一种成本管理活动。
在成本管理工作中,要定期对成本计划的执行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卫生院超成本计划的原因;要掌握成本的变动规律,充分挖掘潜力,努力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成本分析可以采用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进行。一般方法的程序是:分析成本计划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制订降低成本的措施→编写成本分析报告。专门方法常用的有比较分析法、标准成本分析法、本量利分析法等。
(一)比较分析法。即计划与实际对比,本期与上期对比,本院与同24类型医院对比。
(二)标准成本分析法。是以预定的服务项目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成本与其相比较,揭示各种成本差异,找出原因,为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提供资料。
(三)本量利分析法。就是要在既定的成本水平和结构条件下,找出医疗工作量、医疗成本、收益三者结合的最佳点,使医院以较少的成本获得较好的收益。
卫生院通过成本分析,可以提供相关成本资料:可以作为医疗资料分配及投资效益分析等经营决策的依据;可以作为管理者评估营运绩效及控制成本的依据。
八、强化卫生院内部成本管理意识
卫生院实行成本核算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内部的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卫生院应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做到人人关心成本核算,个个参与成本管理,从上到下形成一个良好的成本管理氛围。因为成本管理工作涉及到每个人,所以应强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思想。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医院的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的财务制度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为: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不能涂改,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或收据须在规定的使用有效期内(本年度或前一年度印制的)。
4、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5、各部门按规定领取的加班费、补贴、临时工资、酬金等,均要填制统一付款凭证,按人员造册,注明标准、数量、工作天数,并须相关人员签字。加班费、补贴、绩效工资、酬金等统一由财务科审核,报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
6、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现金结算的要重新取得;非现金结算的,须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证明(单据号码、金额、业务内容等)和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复印件。证明和复印件需本人和单位领导签字。
7、因公出差遗失票据的处理方法:遗失单程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同行人员证明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遗失火车票、汽车票的,可比照另一单程票价,在规定的标准内给予报销;遗失单程飞机票(乘坐飞机者需批准),可比照同程火车硬卧票价的标准给予报销。遗失双程票的,将不予报销。
二、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一)现金结算的注意事项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
2、凡一次零星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原则上不得用现金结算,均应办理转帐支票(同城)或汇款(异地)进行结算,并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完整名称、收款银行和银行帐号。
3、因公借款及一次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者,必须提前1-3天告知财务科,由本人到银行凭财务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
(二)银行结算注意的事项
1、工作人员在当地或到外地购物,应有批准的预算计划,如属固定资产的按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理各项手续,所持结算凭证为合法凭证方可报销。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须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方可购买。
2、用款部门经办人凭办理好报销手续的发票或暂付款,经审核制单后可直接开具支票、汇票、汇兑。
三、往来帐款结算的要求
1、出差人员因出差所借差旅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差回来一个星期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一个月内结算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批准。
2、零星购物所借备用金,应于购物后三天内到财务科结帐。
3、采用转帐支票结算的各类借款,经办人最长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帐款手续。
4、实行备用金的部门,月末应及时到财务科对帐。
5、个人借资管理:职工办理公务或批准外出学习须预借公款,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经分管业务的领导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后财务科预以借支,借款在事项办理后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原则上旧账不清新款不借,3000元以下由个人先垫资再按程序报账。
四、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1、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审核"制度,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由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含1000元),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二)财务报销时间
1、原则上每星期二、五上午是规定报账时间。
2、除规定报账时间外,有紧急事需报账的,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三)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报帐必须是经办人本人携带报销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证明文件等;符合固定资产的还须有固定资产入库单,属政府采购项目的必须有政府采购审批表,外出参加学习、培训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财务科审核人签字,负责人审批。
3、报销发票、事业收据时,填写"报销封面";报销差旅费,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凭证后所附的有关发票要整齐地粘贴在左上角,并在封面上写清楚所附票据张数和合计金额,所附票据与封面内容必须一致。
4、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0"补齐。
5、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各类人员工资的调整与变动(包括人员变动)均由办公室按国家规定核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并由负责人审批后交财务科执行。
2、各类补助、津贴按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具体由办公室负责造册,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财务科方可发放。
3、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变动时需由办公室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签发通知,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
4、丧葬抚恤费、遗嘱补助费由办公室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财务科监督执行。
5、固定资产的购置,按年度部门预算的安排执行(特例特办),一律办理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手续,凭政府采购(或政府采购特例)申请表先办理暂付手续,待固定资产交付时,随同政府采购单(或政府采购特例)和购货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
6、差旅费的报销
(1)工作人员出差一律由院领导安排批准或办公室凭会议通知安排,一般情况费用由本人先垫付回来后按规定报销,如须大额资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回来后立即结算。
(2)出差人员回来后需尽快办理报销手续,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经手人、证明人、负责人的签名,将出差的车票和住宿费发票按规定在"差旅费报销单"后左上角整齐粘贴好,并附出差通知或有关会议通知。
(3)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4)出差一般住宿费标准按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5)市外省内凭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签批的上级通知报账;省外凭主要领导签批的通知或文件报账。
7、根据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每人每月100元,出差期间补助按其他职工补助标准执行。
8、零星维修由总务科统一负责安排,结算时,必须到地税局或建安处开具正式建安发票和工程决算单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9、车辆费用的管理
实行定点维修和审批制度。制定一家维修企业和车辆对应的4S店为定点单位;1000元以内的维修,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审签后,报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送修,1000元以上的维修报院长审批后送修。报账凭定点修理厂的正式发票按程序签批后转账。
10、建设工程支出:未达到公开招标额度的零星工程,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均由院招标采购小组审定工程量。
工程结束预付款不得超过工程预算的80%,工程项目完工后3万元以下由医院招标小组审定后决算价格,3万元(含)以上须报审计事务所审计后方能办理支付手续,有保证金的待审计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20__年最新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4、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5、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臵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6、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三级医院须设臵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臵。
7、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1、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3、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4、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5、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7、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8、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9、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10、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11、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1)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①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②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2)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臵、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3)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12、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13、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收支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财务收入得管理
1、医院日常的住院、门诊收入由核算员按照规定的核对程序核对;住院、门诊发票金额与住院、门诊收支日报表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日报表交给出纳予以收款,每日应将业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银行。
2、对日常业务以外上的零星收入,应开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及时做好现金收缴和帐务处理工作,对房租等应收帐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做好催收工作,保证收入的安全、完整。
二、财务支出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究资金使用效果。
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划清资金渠道,对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各科室应预先编造计划,做好可行性研究,报院仪管会讨论,由办公室会议集体决定,由院长审批后实施,专项资金做到专用,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开支。
3、医院的各项经费支出按照院长和分管院长的授权批准控制。
4、各物质采购,需填写支票申请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在支票领用单上签名,购买后入库存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上有关人员的姓名,每月终了,财务科应与各仓库部门进行库存金额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修缮费,由总务科根据修缮项目,报出预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按照预算开支。
6、对于公出、进修、探亲等报销均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销单据由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会计审核后签字,再由分管院长在授权批准范围内审批后方可报销。
7、总务、行政、后勤线的日常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由田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8、医疗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范围内由张建荣书记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9、护理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内由史水红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1.制定医院财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要真正落实并发挥效益,必须将其落实至制度与规则,使其有章可循。医院除了要遵循国家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中相关规定,还需要在国家制度的基础上,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适合医院自身特点的更为具体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医院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应该包含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要求(总体要求、原则、范围和内容、组织机构及职责)、全面预算管理具体程序、作业流程图及相关的记录表单等内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能够具体指导医院预算管理活动,成为规范医院日常管理的准绳,对预算执行部门产生约束力,达到防止预算管理松散、预算管理环节流于形式等现象的目的。
2.健全医院财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组织高效、权责明确等原则,一般应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和责任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由院领导、财务负责人、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中心负责人共同组成,是医院内部预算最终决策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是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运行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预算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是预算管理权威性的必要保障。
3.落实医院财务制度管理内容与责任分解
全面预算是判断医院资源是否有效分配和运用的重要形式。根据医院的一般运营特点,可采用“三级预算管理”体系,即按照“预算归口管理、三级目标统一”的原则,由一级总预算、二级归口职能部门预算和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组成,实行以财务预算为主线,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全面预算。一级总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经营预算、资本性预算的汇总、以及财务预算的编制,二级部门预算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主要负责归口支出预算及资本性支出预算,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由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负责,主要负责经营预算,如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业务量预算。全面预算管理涉及到医院运营的方方面面,各单元的责任分解与明确是落实预算全院、全员性的重要表现,也是保证全面预算执行与控制效果的前提条件。
4.完善全面预算管控程序
4.1全面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流程可遵循“三下二上”的流程,主要包括:下达医院总体预算参考性目标、上报责任单元依据各自的分工研究制定的二级部门预算、下达审议后的二级部门预算草案、上报责任单元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初稿、下达审议后的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并予执行。
4.2全面预算的审批
医院预算编制完成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上报主管部门。主办部门经过认真审核后进行综合平衡,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最终的审核批复。
4.3全面预算的执行与分析
医院必须要严格执行经过审批的预算。预算管理办公室需要将预算逐级分解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并予以定期公告。管理人员还需按月度或季度编制预算执行报告,以便及时掌握和发现预算执行情况的异动,并对日常关注重点进行分析,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为医院领导层的决策提供依据。
4.4全面预算的调整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一旦一般不予调整。只有在发生对医院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影响至预算难以实现的&39;情况下,才允许对预算进行相应地调整。预算的调整需严格按原预算编报审批程序办理。
4.5全面预算的监督与考核
医院应建立严格的预算控制体系,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是预算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预算的执行结果最终反映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预算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需强调动态性,重在检查、监督预算是否正常执行,主要指公示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便于各部门进行规划调整;年终考核则重在“奖先进、惩落后”,主要指依据各项经营指标进行打分考核。全面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与分析、调整、监督与考核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管控程序,只有坚持预算的过程化管理,才能真正将预算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各单位必须制定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是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应本着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制度要健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管理需要和执行中的问题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本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内部会计管理体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资金审批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会计信息管理制度、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对会计工作的领导职责;会计主管人员的职责、权限;会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
1、单位负责人对医院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医院会计部门、会计负责人、会计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对医院会计工作进行督促和监督,促进医院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落实;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工作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总会计师应遵守《总会计师条例》,在省卫生厅财会管理中心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本单位重大会计工作并协助单位负责人对医院的业务发展、建设做出决策。
3、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总会计师的领导下指导医院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订本内部财会制度,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对医院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对医院的会计信息真实性负责。
4、会计部门是单位管理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与各职能部门有着密切关系,会计部门应与各部门保持沟通、密切合作,采用集中核算形式即单位的的一切经济业务的凭证整理,明细分类核算和总分类核算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其他部门为会计部门提供原始会计资料,保证单位各项经济活动顺利进行。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加强会计岗位之间的内部牵制,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标准,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财会人员岗位,一般可分为财务负责人、出纳、稽核、凭证编制、记账、报表编制、工资核算、财产物资核算、往来业务结算、成本核算、住院费用结算、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医院根据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人员配备等情况,合理确定财会岗位的设置,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具体内容参照《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为遵守财经法规,严肃财纪纪律,加强财务内部监督,防止舞弊等现象,在医院财务部门各岗位之间合理划清职责,并进行适当分工,避免或减少会计工作的失误,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内部牵制制度》。
四、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院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医院稳定、持续的发展,根据《会计法》及《医院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五、资金审批制度
为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资金审批制度》。
六、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会计账务处理程序,根据相关会计法规,结合会计电算化管理以及前台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账务处理程序和制度》。
七、资产管理制度
医院的资产是开展各项医疗活动的物质基础,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发展卫生事业的重要条件。为了有效地管理好资产,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八、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的成本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成本核算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浙江省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成本管理制度》。
九、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会计法》,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参照《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十、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特制定本会计信息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参照《会计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卫生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纳入财务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防患于未然,根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参照《收款票据管理制度》。
十二、监督检查
具体内容参照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