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存在使得工作流程更加清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方法更加高效,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怎样写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内容?这里提供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分享,供大家参考。
一、行政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
1、由院长主持,医院相关
2、会议内容:
①分析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形势,讨论医疗、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②研讨医院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医院医疗工作的改革措施。
③讨论和研究机构改革及人员配备及对员工的奖惩及奖金分配。
④讲评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
⑤研究医院经费的预算和开支计划。
⑥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议事原则:
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意见,重要决策必须要经过调查研究后决策。
②提交办公会讨论的问题,重点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③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讨论内容或会议决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项。
④院办主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决定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院办负责记录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每周召开一次。
1、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
2、
3、听取科负责人的汇报,研究解决医疗、服务等有关问题,布置下周任务。
(三)科早会:
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每早上班后即召开,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
1、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进行交接班。
2、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文件
3、对本科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分析
二、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
(二)定期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医疗工作贯性运转。
(三)制定本院的医疗质量管理
(四)保证医疗安全,做好医疗事故和差错的防范工作,及时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五)帮助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的审批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六)组织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医疗质量监控
(三)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分析各项医疗质量指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定期通报质量管理情况。
(六)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科室评优、个人评奖相结合。
四、医疗经费管理
(一)医院医疗经费在院长
(二)实行医疗成本核算,准确计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种经费。
(三)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章制度,一切医疗收费均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__〕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以下统称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合同,包括下列类型:
(一)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转让、承包、托管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四)招商引资合同
(五)合作开发合同
(六)拆迁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资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机关合同
第四条: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
第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部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条: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起草。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
(四)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
(五)签订。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签订,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国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应当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不得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订立行政机关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二)违反规定以行政机关名义提供担保或参与经商办企业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就有关保密条:款作出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优先选择杭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约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以市政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将合同报送市政府,由市政府领导签批至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五条:市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合同时,应当随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拟稿
(二)与合同有关的情况说明和背景材料,包括草拟的过程、风险论证的情况、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情况、会议研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
(三)部门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有关材料;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中认为需要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未在指定期限内补充的,可以将材料退回。
第十六条:法制机构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
(二)合同签订方式
(三)合同变更问题
(四)合同违约责任
(四)合同违约责任;
(五)争议处理条:款;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七条:法制机构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论证,提供论证意见。
第十八条: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反馈书面审查意见。
合同经各方正式签订后,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后,市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采取措施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
(一)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五)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上情况的,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二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草拟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会议研究情况等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相关材料立案归档,并建立健全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政府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一)备案报告;
(二)备案说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书文本复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制件;
(五)会议纪要等与合同有关文件材料复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另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年将本部门生效合同目录,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处理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政府,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每2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合同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报送市政府。
第二十五条:市政府各部门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清理、报告以及部门内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处理中,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区、县(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办公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强管理和协调,明确办公程序,提高办公效率,保障和促进11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各项业务的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监督。
第二章经理办公会议
第三条:总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分为管理工作会和业务工作汇报会。
第四条:每月第一、二、四周的周一上午8:40分召开管理工作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其他总公司领导)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及各管理部门正副职总经理(主任)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如经营战略、重大经营决策、重要规章制度;决定重大投资或贸易项目、重要对外关系、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每月第三周周一上午8:40分召开业务工作汇报会,由总经理(或指定副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各部门、各专业公司负责人参加,必要时指定人员列席。业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职工思想状况和具体业绩、业务发展情况等。汇报单位应于会前认真准备,届时全面汇报。
第六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需要提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的上周五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背景说明,送办公室汇总筛选后,报总经理确定会议议题。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会前准备(包括会议材料等)。
第七条:经理办公会议对议定的事项形成相应决议或决定,总经理有最终集中决策及决定权。
第八条:办公室指定专人作好经理办公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重要决议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印发有关单位或人员。办公室对需贯彻落实的事项进行催办、督察并反馈情况。
第九条:总公司领导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其他领导参加,不定期召开,必要时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和督促会议议决事项的协调落实。
第三章公文处理
第十条:各部门原则上不得以部门名义对11公司系统外的单位制发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国务院各部委及国务院扶贫办来文(包括各部门收到或代领的),均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传阅和归档。有关文件经办公室同意,部门可复印留存。
第十二条:凡以总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函件及用总公司印章的,办公室对内容和文字有权审核,并负有把关责任。
第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全系统的文档工作。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制定总公司_工作条:例并指导全系统的_工作。
第四章内部呈批
第十五条:总公司各部门、11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等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或请求批准有关事项,须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的呈批件,由该部门直送分管领导,领导签批后直接退该部门办理。属于分管领导权限之外的,必须交由办公室呈报总经理阅批,批后经分管领导阅后退呈报部门或根据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七条:专业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报内容自行送交相关管理部门或分管领导。需报总经理审批的,应交由办公室负责呈送,批后按领导批示处理。
第十八条:呈批件由总公司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归档存查,呈报单位必要时可留复印件。
第十九条:办理呈批件必须打印,按规定填写,规范用表,由承办人及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如有附件应齐全有效。一般应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报时应附上次批示意见。
第二十条:承办部门要认真负责,收、交、转、送要做到快速、准确、交接手续齐备,应建立收发文和交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及各专业公司应指定一名正式职工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包括签领文件、接听通知并向本单位领导及人员传达、报迭呈批件及其他相关事务。
第五章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条: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协议、对外承诺、担保、资产转移等事宜的法律文书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文件,须经法规室审核,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三条:呈送国务院扶贫办及各部委的文件,须由办公室主任核稿,报总经理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四条:涉及总公司领导具体分管业务的一般性函件、报表、证明等,由办公室秘书处审核,经分管领导签批后用印。
第二十五条: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绍信或其他事由等,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后用印。
第六章机要文书
第二十六条:机要室主要负责总公司文件和有关材料的打印。打印内容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需制发的业务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应自行打印。
第二十八条:办理复印、传真等应填写“机要室业务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机要室办理。每季未由办公室统计费用后转财务本部,计入部门费用。
第二十九条:一般业务性外发传真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重要传真件外发由总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第三十条:收到传真件应及时通知收件人签字领取。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及个人的邮件自行发送或领取,属于总公司领导的,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七章接待
第三十二条:凡客人来访的,登记后由被访单位派人接见并引入。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领导的客人来访由办公室接待员负责接待,其他来访客人由被访单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业务谈判需用会议室或谈判间,应提前与办公室联系,由接待员负责安排。
第八章其他
第三十五条:处以上干部每隔周六上午8:30一一11:30应到公司集体议事。临时有事或有病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正副职以上(含)领导每日应于晚六时下班、临时有事的,须向总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各部门对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实行归口管理,每季度未各专业公司、子公司相应的机构或相对固定的人员向归口管理部门汇报工作、呈报报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各专业公司、子公司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公司办公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区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门职工上下班须打卡)。上班时间:8.30;下班时间: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班车发车时间:17:15。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四条:午休后应准时于13.00上班。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不得在车上吸烟、饮食、嚼口香糖。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穿着运动服装、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寻呼机均应关闭,或设定在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1、公司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择优录用员工。
2、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如申请公司职位的员工在本公司中有亲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应在入职前向公司声明。
3、员工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公司有权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以及员工的&39;表现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员工完成试用期前十天,行政部会与员工所在部门一起对员工进行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并请公司管理层审批。如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发给员工正式聘用通知;如未能通过试用期绩效表现评估,行政部会通过员工延长试用期或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评估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4、行政部负责为每一位员工建立人事档案,员工入职时需提供以下详细资料及信息:
入职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姓名、住址及电话,入职时的职位申请表、4张1寸彩色相片、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公司保留复印件)、正规医院体检报告(入职的体检费用由员工本人支付)。
人事档案属公司机密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员工个人信息只有经过员工授权才可公开。员工个人档案中个人资料如有任何更改,员工必须及时书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资信调查
在员工入职之前或试用期内经员工授权,公司保留在入职前对员
工进行资历及信用调查的权利。如发现员工所填写的资料不真实,公司保留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而不作任何补偿的权利。
6、劳动合同
每一位入职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会列明工作岗位或职位、工作职责、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员工各留一份。此外,员工手册也作为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接受后,列入劳动合同的附件。
除公司特别安排外,公司与每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由公司或员工届时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签,双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____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____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____分钟以内的,每次扣____元;迟到____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____分钟以内,每次扣罚____元;____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____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____天工资;____月内连续旷工____天或累计旷工____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____天的作开除处理;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____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____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____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____日内扣除____%的基本日工资;超过____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____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____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____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____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____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____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____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____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3、行政部对每月的考勤进行统计,统计表由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九、出差
1、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应知会办公室,以便联络。《出差申请表》交行政部备查。
十、员工因违纪的扣款,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作为员工____活动的补充费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
第一章: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展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件,要及时进展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展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第四条: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方案、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工程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第六条: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工程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完毕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展装订,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展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展相应的档案管理。第七条: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保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展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展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方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第九条: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第十一条: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展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展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展;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第十九条: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视,并做好登记。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包括公司印鉴管理,办公设施管理,办公车辆管理,文档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员工着装管理,办公电脑管理,办公电话管理,卫生管理,宿舍管理等。
二、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行政办主任负责保管,公司财务印鉴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副总以上领导许可后方可使用,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该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三、办公设施管理
1、复印机的使用,应由各部门的办公文员来操作使用,操作前行政部组织培训,操作后按登记表自觉登记,没有文员的部门由行政文员操作,要求双面复印减少单面复印,对印错纸张,要查明原因。
2、各部门所需发送的传真,登记后由行政文员操作发送。采购部的传真机由采购文员管理,并做好登记。登记表每月底交行政部备查。
四、文档管理
1、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负责管理,公文档案由行政文员负责管理。
2、所有的档案应分类编号管理。档案存放要注意防火、防虫、防盗。
3、借阅档案时,要有主管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五、办公用品管理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将本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计划交行政部。
2、行政文员根据各部门计划汇总,经审批后购买,按计划登记发放,领用人签字领取。
3、对办公用品的采购行政文员要做到品种对路、量足质优、价格合理、开支适当,对超常规计划要严格控制。
4、办公用品要建立入库登记、出库登记、个人使用登记表,每月底盘点对帐。
六、电脑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脑要由专人操作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无关人员上电脑操纵,不准读取无关资料。
2、电脑发生故障要及时与电脑部联系,不得私自处理。
七、电话管理
1、各部门的办公电话,是进行业务联系的主要工具,员工要养成长话短说的习惯,避免长时间占线,影响他人使用。
2、一次通话时间不超5分钟,超时的通话要使用传真机联系。
3、各部门电话为部门专用,反对其他人使用。
4、长途电话要严格管理,对超长通话和非业务通话要严格控制,长话要求即打即锁,长话锁码不得泄露。
5、将各部电话的电话费按月登记,对话费过高的电话,要查明原因。
一、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类公章按本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条总经理办公室对所有公章均要登记造册,由使用部门签字领用。
第三条各部门公章应根据其种类,由部门经理、文员或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所用公章负责。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请示,报总经理批准后,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刻制,并发文启用。
第五条掌管公章的人员调动时,部门经理要负责公章移交。部门经理调动时,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章的监交。
第六条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确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员要对公章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不使用的公章,应交回总经理办公室,登记注销,由总经理办公室按规定报废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二、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第一条收到公文后,首先要进行登记。公文包括上级来文、下级请示件、同级呈送件。要逐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问序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件标题、文号、密级、份数、领导批示、承办情况、归卷号。
第二条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密级、阅读对象和具体要求,呈报总经理进行批阅。
第三条根据总经理批示,转交有关人员办理。
第四条需传阅的文件要专设文件本,并附文件传阅单,及时递交有关人员进行传阅。
第五条对于总经理批示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要进行检查、督办。要准确、真实、全面、及时地反馈公文办理信息。
第六条对所需办复的文件、信件,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电复或面复的要注明当事人、时间、情况和答复意见。
第七条阅办后的文件要及时(或年终)收回归档。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三、酒店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第一条酒店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二条各部室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三条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将办公用品发放至各部门。
第四条采购人员根据计划采购、进货,保证供应。
第五条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六条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第七条加强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盗、失火。
第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四、酒店办公用具使用管理规定
五、酒店保密规定
1、酒店的_工作是指对可能发生的泄密和窃取活动采取的系列防范措施。
2、_工作原则: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肃纪律。
3、全体员工应做到: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4、文件和资料的保密:
(1)拟稿。文稿的拟定者应准确定出文稿的密级。
(2)印制。文件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印制。
(3)复印。复印秘密文件和资料,由部门经理批准。
(4)递送。携带秘密文件外出,由两人同行,并包装密封。
(5)保管。秘密文件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如需借阅,由部门经理批准,并与当天收回。
(6)归档。没有解密的文件和资料存档时要在扉页上注明原定密级,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7)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5、保密内容按以下三级划分:
(1)绝密级:
①酒店领导的电传、传真、书信;
②非公开的规章制度、计划、报表及重要文件;
③酒店领导的个人情况;
④正在研究的经营计划与具体方案。
(2)机密级:
①酒店电传、传真、合同;
②员工档案;
③组织状况,人员编制;
④人员任免(未审批)。
(3)秘密级:
酒店的经营数据、策划方案及有损于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项。
6、细则:
(1)不得向其他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2)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3)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4)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5)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6)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7)酒店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8)对外披露信息,按酒店规定执行。
(9)酒店所有员工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者,给予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酒店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一、行政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议:
1、由院长主持,医院相关领导参加。
2、会议内容:
①分析医院建设和发展的形势,讨论医疗、科研、行政、后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
②研讨医院发展的长远计划和医院医疗工作的改革措施。
③讨论和研究机构改革及人员配备及对员工的奖惩及奖金分配。
④讲评职能科室的工作情况。
⑤研究医院经费的预算和开支计划。
⑥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议事原则:
①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重要问题需经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意见,重要决策必须要经过调查研究后决策。
②提交办公会讨论的问题,重点是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③参加会议人员要按时到会,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随意泄露会议讨论内容或会议决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项。
④院办主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对一些重大决定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协助院长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和催办有关事项,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参加。院办负责记录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每周召开一次。
1、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通报院办公会议决定,布置工作、协调关系。
2、总结上周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抢救治疗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服务态度等情况。
3、听取科负责人的汇报,研究解决医疗、服务等有关问题,布置下周任务。
(三)科早会:
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全科医护人员参加。每早上班后即召开,一般不超过十五分钟,
1、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进行交接班。
2、传达上级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
3、对本科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分析评价,并落实整改措施。
二、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对策,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定期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常规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科室间的协调工作,保证医疗工作贯性运转。
(三)制定本院的.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标体系,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经院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保证医疗安全,做好医疗事故和差错的防范工作,及时对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提出处理意见。
(五)帮助科室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组织协调危重病人的抢救、疑难病例的讨论、重大手术的审批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六)组织对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医疗质量监控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三)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观念,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四)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分析各项医疗质量指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定期通报质量管理情况。
(六)医疗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科室评优、个人评奖相结合。
四、医疗经费管理
(一)医院医疗经费在院长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实施审计、监督。日常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对年度计划和重大开支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二)实行医疗成本核算,准确计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种经费。
(三)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和规章制度,一切医疗收费均按当地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